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围绕区政府总体工作部署,组织开展专题调查研究,提出建议和意见。

2.负责区政府会议的筹备组织工作;协助区政府领导组织实施有关会议决定事项。

3.负责区政府、区政府办公室的日常事务和文书处理工作。协助区政府领导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区政府、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指导区政府各部门、开发区(园区)管委会和各街道办事处的文秘工作。

4.研究区政府各部门、开发区(园区)管委会和各街道办事处请示区政府的事项,提出审核意见,报区政府审批。

5.负责向市政府、区政府报送信息,反映各方面动态。

6.督促检查区政府各部门、开发区(园区)管委会和各街道办事处对区政府决定事项及区政府领导同志批示指示的贯彻落实情况。

7.协调全区重大外事工作和涉外活动事务;负责本级公务接待工作,指导区级部门、开发区(园区)管委会和街道办事处的公务接待工作。

8.负责区政府值班工作,协助区政府领导同志做好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指导监督全区应急管理工作。

9.负责组织承办区人大、区政协提出需要区政府办理的有关工作;负责省、市、区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的协调督查工作。

10.指导全区政务公开和电子政务工作。负责区政府、区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工作;负责人民网、区长信箱等网络媒体信息的办理工作。

11.协调部门之间在实施法律、法规和规章中的争议和问题;承办区政府行政复议工作。

12.负责区政府法制工作的统一规划;负责区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审核、合法性审查和备案工作。

13.承办区政府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7年部门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今年以来,由于财政工作得力保证,有效积极地推进了全办整体工作,事业成效显著。尤其在财政工作的落实和执行预算上,坚持实事求是、节俭节约,杜绝铺张浪费,全心全意为机关为经济发展服务,得到了全办上下乃至相关部门的一致好评。

1.高标准完成办文、办会及各项公务活动。全面落实西安市治理文山会海二十五条控制性措施,精简会议活动和文件,切实改进会风文风。全年向省、市报送政务信息500余条,编发《政府工作大事记》12期、《长安政讯》9期、《信息通报》4期,完成了《陕西年鉴》、《西安年鉴》长安区部分撰写任务,共组织调研活动280余次,会议420余场次,全部顺利圆满完成任务;共签收处理区级来文1530件,上级各部门来文3811件,下发长政发文件52件,长政办发文件114件;起草下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26期,专题会议纪要108期,办文、办会质量进一步提高,努力打造“五星级”服务型单位。

2.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一是拟定了《西安市长安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7-2020年)》,并经区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制定下发了《长安区2017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对行政执法部门推行和落实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进行了强调。二是继续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在聘请王周户、张西安、朱政、冯贵强四名学者、律师的基础上,增聘三位律师为区政府法律顾问,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提供法律依据。三是政府法制机构和政府法律顾问,参与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论证21次,参加区政府组织的涉及相关法律问题的研讨13次,审查有关文件和合同32份,提出法律意见32份。四是办理行政复议案件约287件, 自愿撤回33件,不予受理5件,答复市政府受理的行政复议3件。五是参加行政诉讼案63件(含民事案件4件),其中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2件,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15件,向最高人民法院第六巡回法庭撰写再审案件答辩状8份。六是全面清理清查行政执法人员《陕西省行政执法证》证件的管理使用情况,做好全区行政执法证件换发管理工作,配合省市法制办为全区178名执法人员颁发了执法证。七是对全区2012年至今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共清理文件210余份,对所有规范性文件按照“放管服”、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进行分类清理。八是继续贯彻常务会学法制度,2017年共举办集体学法活动4次,有效增强了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意识。

3.全面开展行政效能革命。一是以“互联网+政务服务”为目标,督促区政务服务中心加快政务服务大厅改扩建,不断提升综合服务功能,搭建信息高速公路,让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努力实现群众办事“最多跑一次”,其中政务服务事项数占全区政务服务事项总数的74.62%,提前完成了市上要求的“年底前公布的最多跑一次事项数达到政务服务事项总数的70%以上”的工作任务。二是督促区政务服务中心以“三集中三到位”为手段,实现审批事项一厅式办理;以“保姆式”服务为理念,开展无偿代办服务;以方便群众为初衷,推行免费证照邮递;以集成服务为切入点,打造“一窗受理”;以双创中心为跳板,汇聚政务服务大能量。今年以来,区政务服务中心共代办、帮办各类事项2219件,21个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共代办各类事项21.49万件,645个村(社区)便民服务站共代办各类事项20.23万件,“我在现场、马上就办”的工作作风日益形成。

4.有序推进政务公开。一是制定下发了《西安市长安区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了全区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强化了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保障;建立了《2017年长安区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台账》,定期对各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动态信息发布、依申请公开办理、12345综合热线和区长信箱等网上咨询投诉回复办理情况进行通报,严格按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流程和时限要求开展政务公开工作。二是完善政务公开平台,统一门户网站,推动完善政务微博、官方微信、在线访谈、区长信箱等公开互动平台,方便公众及时便捷获取政府信息;建立统一平台,畅通诉求渠道12345市民热线综合服务平台工单“接、转、办”工作稳步推进,市民的诉求渠道和政民互动更加畅通。三是按照国务院、省市要求,积极推进全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细化公开内容,丰富公开方式,以在线访谈等多种形式公开政府信息。今年以来,共公开信息1万余条,收到申请公开事项63件,均已在规定时限内办理完结;累计受理回复网上咨询投诉9441件,其中,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956件,市政府网站1434件,区长信箱4540件;举办在线访谈12期,受理12345综合热线转办工单2031件。

5.大力实施节能降耗。严格落实《西安市2017年公共机构节能目标任务及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对全区节能降耗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在全区形成了齐抓共管、协调配合、联动推进的节能工作格局。进一步完善能耗数据月上报机制,建立了节能工作月督报、季通报、年考核制度,实现了对各单位能耗数据上报工作的有效监督;组织开展2017年公共机构节能培训会,邀请专家对节能政策、技术应用等进行讲解,增强机关工作人员节能降耗意识,营造“人人节能”的良好氛围。截至2017年底,全区各公共机构单位面积能耗较上一年度下降2.15%,占年度目标任务的107.5%;人均用水量下降3.09%,占年度目标任务的103%,圆满完成了目标考核任务。

6.切实加强督办督查。将督查工作作为落实区政府各项重要决策部署的有力抓手。去年以来,共督办各类事项4650件次,全部按时限,高质量办结。其中,督办“十个一”民生工程共365件次,督办市区重点项目560余件次,督办王区长在全市 “追赶超越”擂台赛落实情况75件次,督办市、区政府工作报告315件次,督办各类专项工作760余件次,各类媒体舆情、人民网网民留言办理1680件次,督办区政府常务会议决定事项和领导批示事项476件次,下发督办单489份,撰写督查专题报告160余篇。

7.不断提升应急管理水平。严格坚持区政府和办公室领导带班、干部值班工作制度,督促全区各部门、各街办进一步加强应急值守、信息报送等应急管理工作,全年共上报各类突发事件信息120余条,参与处置各类突发事件20余次。督促全区各相关单位开展各类应急演练30余场。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及机构设置情况

纳入本部门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有3个,包括长安区政府办公室本级、信息中心、机关事务所。

区政府办公室设8个内设机构:有行政秘书科、综合科、信息科、财务科、外事办公室、应急办公室、法制办公室、督查室。二级单位有:信息中心和机关事务所。信息中心无内设科室;机关事务所无内设科室。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50人,其中行政编制25人、事业编制25人;实有人员71人,其中行政29人、事业34人、工勤8人。单位管理的退休人员32人。

二、部门2017年度决算表

(一)部门决算收支总表(01表)

(二)部门决算收入总表(02表)

(三)部门决算支出总表 (03表)

(四)部门决算财政拨款收支总表(04表)

(五)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功能分类科目)(05表)

(六)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明细表(按经济分类科目)(06表)

(七)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三公”经费支出表(07表)

(八)部门决算政府性基金收支表(08表)

(九)部门决算政府采购决算表(09表)

三、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1、本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1)2017年度本年收入合计2761.58万元,较上年增加508.61万元,主要原因是政府办开展法制工作及各种应急工作支出;信息中心开展政务公开网站改版和区电子政务外网延伸工作支出;机关事务所提高食堂饭菜标准,降低餐费标准。

(2)2017年度本年支出合计3048.74万元,比上年增加795.77万元,主要原因是政府办开展法制工作及各种应急工作支出;信息中心开展政务公开网站改版和区电子政务外网延伸工作支出;机关事务所提高食堂饭菜标准,降低餐费标准。

2、本年收入构成情况

2017年本年收入合计2761.58万元。其中:

(1)财政拨款2761.58万元,占总收入的100%,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761.5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2)事业收入0万元。

(3)经营收入0万元。

(4)其他收入0万元。

3、本年支出构成情况

2017年本年支出合计3048.74万元。其中:

(1)基本支出1003.53万元,占总支出的33%,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经费829.60万元和公用经费173.93万元。

(2)项目支出2045.21万元,占总支出的67%,是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支出。主要包括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目150.87万元;信访事务项目0.85万元;机关事务所机关服务项目1893.49万元。

(二)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048.7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03.53万元,项目支出2045.21万元。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比上年增加795.77万元,主要是用于日常办公业务支出、政府办公室法制工作及应急、突发事件等项目支出;信息中心开展政务公开网站改版和区电子政务外网延伸工作支出;机关事务所提高食堂饭菜标准等。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构成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048.74万元,按支出功能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048.74万元。其中:行政运行585.37万元,是反映行政单位的基本运行支出;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50.87万元,用于日常办公业务支出、办公室法制工作及应急、突发事件等项目支出;机关服务1987.56万元,用于机关事务所提高食堂饭菜标准,降低餐费标准,保障区政府内后勤服务工作,包括大楼内水电费用、维修费用、安保费用、绿化费用等;信访事务0.85万元;事业运行324.09万元,用于机关事务所和信息中心的日常办公支出。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03.5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29.60万元,公用经费173.93万元,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和日常工作需要。

(三)2017年“三公”经费、培训费及会议费支出情况

1、“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80.2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79.37万元,公务接待费0.84万元。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比2016年增加50.55万元,增长170.47%,其中:

(1)2017年我单位无因公出国(境)支出,与2016年持平。

(2)2017年购置车辆0台,经费支出0万元;2017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79.37万元,较2016年增长180.21%,原因是公车机构改革,机关事务所公车平台调入车辆32辆。公务用车购置及保有情况:年末公务用车实际保有量42辆。

(3)公务接待费用支出0.84万元,主要包括日常公务接待。较2016年下降36.84%,累计接待100批次、280人。下降原因是响应区委、区政府要求,在接待人数的同时,接待标准降低。

2、培训费支出决算情况

本部门2017年度无培训费支出,较2016年减少2.3万元,下降100%,原因减少培训支出。

3、会议费支出决算情况

本部门2017年度无会议费支出,较2016年减少4.22万元,下降100%,原因减少会议支出。

(四)2017年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2017年度无此项收支(已公开空表)。

(五)2017年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2017年度无此项收支。

(六)2017年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73.93万元,用于维持机关日常运转所必需的公用支出。其中:行政单位1户,合计173.93万元,占机关运行经费的100%,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比2016年同口径增加67.5万元,增长63%,主要原因是维持机关日常运转所必需的公用支出。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2.4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2.4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3、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4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42辆。

四、2017年度部门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2017年度本部门对0个专项业务经费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0万元。

五、专业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指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备注:以上数据(含附表)计量单位为万元,若存在尾差,是报表转换时四舍五入问题,可以忽略不计。



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