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长安区信访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贯彻中央、省、市关于信访工作的方针、政策,研究拟定我区信访工作的有关规定。

(2)负责处理人民群众和境外人士给区委、区人大、区政府领导的来信;接待个人和集体来区委、区人大、区政府上访;接待境外及港澳台胞来信来访,保证信访渠道畅通;及时,准确地向区委、区人大、区政府领导同志反映来信中提出的重要建议、意见和问题;综合分析信访信息和形势,展开调查研究,预测发展趋势,提出有关建议。

(3)承办省委、省人大,省政府和市委、市人大、市政府有关单位和新闻单位转给区党政领导的人民来信和来访接待工作;承办涉及地方问题的军队来信和来访接待工作。

(4)承办省委、省人大、省政府和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和区委、区人大、区政府领导同志转办、交办的信访案件,向同级和下级单位交办信访案件,提出处理建议,督促检查重要信访案件的处理和落实。

(5)协调处理区级部门之间、区县之间以及跨区域信访案件;参与查处不宜向下交办的案件;协调处理群众集体上访和赴省市进京非正常上访人员劝返接领工作。

(6)指导全区信访业务工作;组织交流信访工作经验,提出改进和加强信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7)负责分类统计、分析、研究人民来信、来访情况,及时向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领导提供有价值的信访信息,并按要求及时上报省市有关情况。

(8)承担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期间的人民来信和接待处理工作。

(9)承办区委、区人大、区政府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7年部门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1)加强机关党建工作。

 1、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为龙头,机关党员干部的理论学习以集中学习和自觉学习相结合,领导干部带头上党课制度和“三会一课”制度,完善“每月一学”制度,主要学习党的十九大重要文件、党和国家最新的重要会议文献和颁布的各项政策法律、党和国家领导人的重要讲话和重要理论文章等。

2、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区委关于改进机关工作作风、严肃工作纪律和密切联系群众的有关规定,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扎实开展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机关服务品牌创建活动。 

(2)强化廉洁自律,落实廉政建设责任制。

建立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从制度上确保全面从严治党方针贯彻实施的有效措施,是把反腐败斗争纳入法制轨道的重要保证,是我们生存发展的需要。为了保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顺利开展,一是认真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和《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8-2022年工作规划》,从源头上建立起反腐倡廉的制度体系。二是认真开展了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在全体党员干部中广泛开展了理想信念、职业道德和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使党员干部牢固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三是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今年我们加强了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部署。专门召开会议,全体党员干部参加,明确了目标和责任制,落实了责任领导,规定了工作时限和要求。

(3)认真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要求,积极打造节约高效机关。

局领导班子非常重视节日期间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严格按照厉行节约相关规定,严格执行各项管理制度,结合我局实际情况,进一步加强对办公用品采购、公务用车维修、公务接待、学习考察、会议等方面的管理,规范公务支出行为。通过强化制度的完善、执行、监督,我局职工工作质量、服务态度、办事时效等取得了长足进步,依法行政能力大大提高,做到了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廉洁勤政。

(4)推进学习型机关建设,不断提高机关整体素质。

在创建学习型机关中,我局采取学理论、听报告、看发展、谈体会等形式,紧密结合自身实际,有效促进了机关工作作风和思想观念转变。抓政治理论的学习。为使学习不流于形式,学出成效,采取“查、看、问”的办法,确保学习真正落到实处。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长安区信访局机构设置情况:区信访局设4个内设机构:信访事项复查复核科、综合接待科、办信办案科、督查科。

纳入本部门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有1个,为本单位本级决算。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7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26人,其中行政编制10人、事业编制16人;实有人员26人,其中行政10人、事业16人。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1人。

二、部门2017年度决算表

(一)部门决算收支总表(01表)

(二)部门决算收入总表(02表)

(三)部门决算支出总表 (03表)

(四)部门决算财政拨款收支总表(04表)

(五)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功能分类科目)(05表)

(六)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明细表(按经济分类科目)(06表)

(七)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三公”经费支出表(07表)

(八)部门决算政府性基金收支表(08表)

(九)部门决算政府采购决算表(09表)

三、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1、本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1)2017年度本年收入合计454.36万元,较上年增加5.89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和公积金的增加等。

(2)2017年度本年支出合计454.36万元,较上年增加5.89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和公积金的增加等。

2、本年收入构成情况

2017年本年收入合计454.36万元。其中:

(1)财政拨款454.36万元,占总收入的100%,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54.3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2)其他收入0万元。

3、本年支出构成情况

2017年本年支出合计454.36万元。其中:

(1)基本支出171.22万元,占总支出的37.68%,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经费164.59万元和公用经费6.63万元。

(2)项目支出283.14万元,占总支出的62.32%,是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支出。主要包括信访项目283.14万元

(二)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54.3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1.22万元,项目支出283.14万元。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比上年增加5.89万元,主要是人员增加和公积金的增加等。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构成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54.36万元,按支出功能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54.36万元。其中:行政运行费94.68万元,法制建设12.98万元,信访事务344.89万元。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71.2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64.59万元,公用经费6.63万元,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和日常工作需要。

(三)2017年“三公”经费、培训费及会议费支出情况

1、“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已公开空表)。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比2016年减少2万元,下降100%,其中:

(1)2017年我单位因公出国(境)支出0万元 ,较上年无变化。

(2)2017年购置车辆0台,经费支出0万元;2017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万元,较2016年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及保有情况:年末公务用车实际保有量0辆。

(3)公务接待费用支出0万元,较2016年减少2万元,下降100%。原因是本年无接待支出。

2、培训费支出决算情况

培训费支出0.65万元,主要是网上信访培训支出,与2016年持平。

3、会议费支出决算情况

会议费支出38万元,较2016年增加38万元,增长100%,主要是2017年信访工作会议支出。

(四)2017年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2017年度无此项收支(已公开空表)。

(五)2017年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2017年度无此项收支。

(六)2017年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71.22万元,用于维持机关日常运转所必需的公用支出。其中:行政单位1户,合计171.22万元,占机关运行经费的100%。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比2016年同口径增加24.36万元,增长16%,主要原因是调整设立区信访接待中心,人员、公用经费增加。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7年度无政府采购支出(已公开空表)。

3、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

四、2017年度部门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2017年度本部门对11个专项业务经费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63万元。

五、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3、“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备注:以上数据(含附表)计量单位为万元,若存在尾差,是报表转换时四舍五入问题,可以忽略不计。


西安市长安区信访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