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长安区审计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有关审计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制定审计工作发展规划、专业领域审计工作规划和年度审计计划,并组织实施;参与起草地方财政经济及相关的规范性文件;对直接审计、调查和核查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计评价,依法对财政违法行为做出处理、处罚决定或提出审计建议。

2.负责对区级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计监督;督促被审计单位对违法财政财务收支行为进行整改。

3.向区政府提出区级预算年度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大常委会提出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

4.直接审计下列事项,出具审计报告,做出审计决定或向有关主管机关提出处理处罚的建议:

(1)区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区级各部门(含直属单位)预算的执行情况、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区级财政部门编制的本级决算草案。

(2)各街道办事处预算执行、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区财政转移支付资金。

(3)使用区级财政资金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财务收支。

(4)区政府投资和以区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

(5)区属国有企业和地方金融机构、区属国有资本占控股地位或主导地位的企业和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和损益。

(6)区政府部门和由区政府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以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

(7)市审计局授权审计的市属单位和各种专项资金及行业。

(8)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的财务收支。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由区审计局审计的其他事项。

5.对区管领导干部和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任职期间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审计监督。

6.组织实施对国家财经法律、法规、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财政预算管理或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与国家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7.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

8.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纠正和处理审计发现的问题,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区政府裁决的有关事项;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相关重大案件。

9.指导和推广信息技术在审计领域的应用,组织建设全区审计信息系统,组织计算机审计和审计管理专业培训。

10.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7年部门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2017年,我局审计项目计划48个。实际完成审计项目104个,占项目计划的216%。

1.不断深化财政审计,促进财政资金规范管理和高效使用。财政审计作为审计工作的重中之重,多年来我局不断研究、深化,审计的覆盖面不断扩大,审计成效显著。今年完成财政同级审项目7个:长安区2016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长安区地税局2016年度税收征管情况审计;区教育局、农业局、公安局、水务局、林业局5个预算执行部门2016年度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审计资金总额78.39亿元,查出违规违纪金额3.63亿元, 按时向区政府上报了长安区2016 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审计工作报告也顺利通过区人大审议。

2.助力脱贫攻坚,积极开展扶贫专项审计。脱贫攻坚作为今年一项严肃的党内政治任务,我局高度重视,积极作为,坚持扶贫项目优先安排,全力助推我区脱贫攻坚工作。一是对照《长安区脱贫攻坚工作整改任务分解表》,组织人员利用7天时间对我区2013-2017年3月底扶贫专项资金结余情况进行了摸底调查,摸清了扶贫专项资金结余总数和项目概况,为盘活资金和提升扶贫专项资金使用效益起到了重要作用。二是组织开展了全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建设项目总体情况调查,积极推动扶贫项目开工、建设。三是2017年9月28日抽调六人分两个组利用两天时间,对滦镇枣岭等七个村的互助资金协会运行情况进行了审查,为规范互助资金协会管理、迎接省级交叉检查摸清了情况。四是按照区政府的紧急安排,及时开展扶贫资金建设项目工程结算审计20个,促进了扶贫专项资金的按时拨付。

3.加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促进建设领域规范化。为进一步提高我区政府投资绩效,加强对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监督力度,规范建设领域秩序,根据政府交办和其他部门的委托,及时开展重大建设工程结算审计和竣工财务决算审计。2017年,完成竣工财务决算项目13个,审计资金总额1.37亿元;完成工程结算项目46个,送审资金5.6亿元,审定资金4.86亿元,审减资金0.74亿元,审减率13%,为财政节约了大量资金。

4.深化经济责任审计,强化对党政领导干部的监督。在离任审计的基础上,加强党政领导干部同步经济责任审计力度,各科室统筹安排,预算执行和经济责任相结合,财政决算和经济责任相相合,既节约了审计资源,又深化了经济责任审计内容。2017年共出具领导干部经济责任离任审计报告25个,离任审计涉及领导干部30人,其中开展党政领导干部同步审计10人。同时,完成审计试点项目两个。一是以推动领导干部切实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为责任,促进自然资源资产节约和集约利用为目标,开展了长安区魏寨街道党政主要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责任审计。二是积极向区政府请示并取得授权,开展了长安区滦镇街道东街社区居民委员会原党支部书记解会珍同志、原主任王朗同志离任经济责任审计。

5.积极完成市局统一组织的审计项目。一是持续开展重大政策落实情况跟踪审计,服务追赶超越。对长安区发展养老、健康服务业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和长安区促进生态保护和节能环保产业发展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审计。二是关注民生,对长安区2016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和长安区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情况进行了审计。三是按照市局部署,从5月3日开始至12月15日,围绕今年的重点、热点问题,派出五名领导干部组成审计组分赴高陵区、周至县、灞桥区加班加点开展专项审计项目4个。具体是:围绕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对高陵区脱贫政策措施落实和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以及灞桥区第四季度精准扶贫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审计;为促进追赶超越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对高陵区第二季度、周至县第三季度追赶超越目标完成情况和国家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审计。四是结合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对砲里、大兆、王莽街道2016年度决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

6.圆满完成市局和区委区政府交办工作。市局和区委区政府的交办事项,我局能积极安排、及时落实,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一是在工作任务重、人员少的情况下,长期抽调两名干部参与市委第十三届第一轮和第二轮的巡视工作,一名干部由省厅抽调审计署长沙特派办工作,一名领导和二名干部参与区委巡查组工作,积极为各级各部门的工作需要提供支持。二是近年来,上级对我区的审计事项逐年增多,按照区委区政府的安排,我局多次参与审计事务协调并代区政府就审计报告征求意见及审计报告整改情况等作出回复。三是按照区政府主要领导的紧急要求,我局及时对全区违建拆除工作中涉及政府投资的细柳污水处理厂等四个建设项目开展工程结算审计。四是接受委托,对西安第九污水处理厂三期项目前期费用使用情况和长安区医院资产负债情况进行了审计。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本部门属财政全额拨款行政单位。纳入本部门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有1个,为本单位本级决算。单位内设5个科室,分别为:办公室,财金基建审计科,行政事业审计科,综合审计科,经济责任审计科。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7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15人,其中行政编制15人、事业编制0人;实有人员18人,其中行政17人、事业0人、工勤1人。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20人。

二、部门2017年度决算表

(一)部门决算收支总表(01表)

(二)部门决算收入总表(02表)

(三)部门决算支出总表 (03表)

(四)部门决算财政拨款收支总表(04表)

(五)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功能分类科目)(05表)

(六)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明细表(按经济分类科目)(06表)

(七)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三公”经费支出表(07表)

(八)部门决算政府性基金收支表(08表)

(九)部门决算政府采购决算表(09表)

三、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1、本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1)2017年度本年收入合计339.65万元,较上年增加62.43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及项目经费增加。

(2)2017年度本年支出合计335.24万元,较上年增加58.02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及项目经费增加。

2、本年收入构成情况

2017年本年收入合计339.65万元。其中:

(1)财政拨款338.82万元,占总收入的99.76%,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38.8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2)其他收入0.83万元,是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占总收入的0.24%,主要是陕西省审计厅拨入“稳增长”审计专项经费0.83万元。

3、本年支出构成情况

2017年本年支出合计335.24万元。其中:

(1)基本支出236.60万元,占总支出的70.58%,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经费202.14万元和公用经费34.46万元。

(2)项目支出98.64万元,占总支出的29.42%,是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支出。主要包括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15.74万元,审计业务支出82.90万元。

(二)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34.4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6.60万元,项目支出97.81万元。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比上年增加57.19万元,主要是人员经费及项目经费增加。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构成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34.41万元,按支出功能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审计事务334.41万元。其中:行政运行236.60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5.74万元,审计业务82.07万元。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36.6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02.14万元,公用经费34.46万元,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和日常工作需要。

(三)2017年“三公”经费、培训费及会议费支出情况

1、“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0万元(已公开空表),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

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比2016年减少0.05万元,下降100%,其中:

(1)2017年我单位因公出国实际支出0万元,与2016年持平。

(2)2017年购置车辆0台,经费支出0万元;2017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万元,与2016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保有情况:年末公务用车实际保有量0辆。

(3)公务接待费用支出0万元。较2016年减少0.05万元,下降100%。下降原因主要是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2017年未产生公务接待费用。

2、培训费支出决算情况

培训费支出1.56万元,主要是审计业务培训支出,较2016年增加0.96万元,增长160%,原因是审计业务培训次数增加。

3、会议费支出决算情况

会议费支出0.24万元,主要是经济责任审计会议支出,较2016年增加0.24万元,原因是开展了经济责任审计会议。

(四)2017年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2017年度无此项收支(已公开空表)。

(五)2017年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2017年度无此项收支。

(六)2017年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4.46万元,用于维持机关日常运转所必需的公用支出。其中:行政单位1户,合计34.46万元,占机关运行经费的100%。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比2016年同口径减少9.73万元,下降22.02%,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办公支出减少。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本部门无政府采购支出(已公开空表)。

3、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7年本部门因公车改革无公务用车。

四、2017年度部门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2017年度本部门对0个专项经费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0万元。

五、专业名词解释

(一) 行政运行支出: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运行支出。

(二) 审计业务支出:指主要反映各级审计机构的审计、专项审计调查、聘请社会审计组织人员及技术专家等方面支出。

(三)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四)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工资福利支出:指我局开支的在职职工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类社会保险费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指用于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主要包括:单位发放的离退休经费、生活补助、住房公积金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指我局在日常工作中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交通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等,不包括项目支出中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五)项目支出:是指根据职能职责为完成行政工作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支出。

 备注:以上数据(含附表)计量单位为万元,若存在尾差,是报表转换时四舍五入问题,可以忽略不计。



西安市长安区审计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