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主要职能
中共西安市长安区委政法委员会是区委管理政法工作的职能部门,与长安区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合署办公,主要职能是监督、指导、协调区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司法局的工作;协 助区委及其组织部门加强政法干部队伍建设;检查监督区级政法部门及干警的政法、执纪情况;组织协调维护社会稳定工作;落实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各项措施,推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各类专项治理 活动。内设办公室、综治科、政工科、政法科和维稳科。
(二)2017年部门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今年以来,以平安创建活动为载体,以“一升”工作为目标,全面落实政法综治维稳各项工作任务,维护了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1、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积极开展平安校园、平安医院、平安村、平安示范社区(小区)等系列平安创建活动,表彰了10个平安家庭示范户,推荐3个市级平安社区(小区),创建了1个省级平安校园,2个市级平安校园,组织全区群 众参与平安创建有奖知识问答活动,评选区级平安社区(村)、最美平安志愿者,网络访问量达103万人次。强化社会面宣传,以电视、报刊、微信微博、短信等形式广泛开展宣传活动,发放年画、购物袋、彩
页、纸杯、《告群众的一封信》《告学生家长的一封信》《平安地图》等宣传资料。
出台长安区“平安街村”工程工作方案,弥补农村安全防范短板,力求重要出入口和重要部位的覆盖。2017年1—11月份,全区共排查矛盾纠纷4653件,调解成功4443件,调处率96%。对沿山42个峪口,93 个村庄的流动人口进行拉网式排查和清理整顿。认真做好易肇事肇祸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工作。
2、维护社会稳定工作
一是高度重视,切实履行维稳工作责任;二是加强研判,提升维稳信息的预警性;三是做好重大敏感时期的维稳工作;四是深入推进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五是加大矛盾问题化解力度;六是提高群体性事件 应急处置水平。
3、队伍建设工作
一是按照中央和省市区委要求,精心部署我区政法系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和头等大事。二是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严格遵守党的廉洁自律各 项规定,逐步形成不愿腐,不敢腐,不能腐的工作氛围。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本部门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有1个,为本单位本级决算。本部门属于行政单位,内设5个科室。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7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12人,其中行政编制12人;实有人员23人,其中行政19人、工勤4人。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4人。
二、部门2017年度决算表
(一)部门决算收支总表(01表)
(二)部门决算收入总表(02表)
(三)部门决算支出总表(03表)
(四)部门决算财政拨款收支总表(04表)
(五)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功能分类科目) (05表)
(六)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明细表(按经济分类科目)(06表)
(七)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07表)
(八)部门决算政府性基金收支表(08表)
(九)部门决算政府采购决算表(09表)
三、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1、本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1)2017年度本年收入合计529,35万元,较上年增加7.71万元,主要原因是工资普调。
(2)2017年度本年支出合计529.35万元,较上年增加7.71万元,主要原因是工资普调。
2、本年收入构成情况
2017年本年收入合计529.3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529,35万元,占总收入的100%,均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3、本年支出构成情况
2017年本年支出合计529.35万元。其中:
(1)基本支出308.1万元,占总支出的58.2%,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经费282.28万元和公用经费25.82万元。
(2)项目支出221.25万元,占总支出的41.8%,是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支出。主要包括平安创建工作经费、天网监控升级改造资金和司法教助金等
(二)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29.3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8.1万元,项目支出221.25万元。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比上年增加7.71万元,主要是工资普调。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构成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29.35万元,按支出功能科目分,包括: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529.35万元,其中:行政运行308.1万元,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21.25万元。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08.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82.28万元,公用经费25.82万元,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和日常工作需要。
(三)2017年“三公”经费、培训费及会议费支出情况
1、“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已公开空表)。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比 2016年减少1.03万元,下降100%,,其中:
(1)2017年无因公出国支出,与2016年持平。
(2)2017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万元,较2016年减少1.03万元,下降100%,下降原因是公车改革,没有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购置及保有情况:年末公务用车实际保有量0辆。
(3)2017年无公务接待费用支出,与2016年持平。
2、培训费支出决算情况
培训费支出5.99万元,较2016年增加5.02万元,增长517.53%,主要是维稳培训和执法规范化培训支出。
3、 会议费支出决算情况
会议费支出0.17万元,主要是平安创建和维稳会议支出,较2016年减少0.35万元,下降66.04%,原因是平安创建纳入市考五张报表和维稳工作新要求。
(四)2017年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2017年度无此项收支(已公开空表)。
(五)2017年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2017年度无此项收支。
(六)2017年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5.82万元,用于维持机关日常运转所必需的公用支出。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比2016年同口径减少25.51万元,下降49.7%。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4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45万元。
3、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止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
四、2017年度部门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2017年度本部门对0个专项经费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0万元。
五、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3、“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备注:以上数据(含附表)计量单位为万元,若存在尾差,是报表转换时四舍五入问题,可以忽略不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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