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起草安全生产方面的综合性行政规章,制定全区安全生产工作规划;组织实施全区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落实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有关部门承担的专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2、承担全区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责任,定期分析和预测全区安全生产形势,发布全区安全生产信息;综合管理全区安全生产伤亡事故统计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依法组织、协调重特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并监督事故查处的落实情况;组织、指挥和协调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
3、负责综合监督管理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
4、组织实施对工矿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进行检测检验、安全评价、安全培训、安全咨询等工作,并负责监督检查。
5、组织、指导全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考核工作;组织、指导并监督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除外)的考核工作和生产经营单位主要经营管理者、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资格考核工作;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工作。
6、承担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负责监督管理全区工矿商贸企业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管理工作。
7、依法监督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情况;依法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作业场所职业卫生情况和重大危险源的监控、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工作;依法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
8、承担区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9、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7年部门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1、不忘初心,进一步增强安全生产红线意识
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全力支持安全生产工作:一是多次召开区委常委会、区政府常务会研究安排部署安全生产工作,并有针对性的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2017年,区委常委会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汇报2次,区政府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紧急会、扩大会、警示会、电视电话会13次,制定下发安全生产重要文件10个,成立督察组32个,暗查暗访组12个。二是区领导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导,把认真贯彻落实讲话精神作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政治任务,认真组织学习,并迅速传达落实到各级各部门、基层单位和广大干部职工;各级领导干部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以实际行动着力抓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三是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带头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区委书记杨建强、区长王强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先后深入重点建设项目、旅游景点、养老院、超市、网吧督查检查安全工作20余次;各区级分管领导深入企业、深入一线,督查检查分管领域安全生产工作80余次(平均每位领导检查12次以上),确保了安全生产工作向深入推进。
2、多措并举,进一步夯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
区政府坚持安全发展理念,始终将安全生产放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中之重:一是年初召开全区安全生产工作会,对全年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并分别与21个街办、43个部门和4个园区签订了《2017年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责任书》,对各项指标任务进行细化分解;同时,各街办、园区和部门也分别与村(社区)、生产经营单位签订了《安全生产责任书》,在全区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安全生产责任格局。二是制定了《长安区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实施办法》,落实了各级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是本辖区、本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责任,夯实了“党政同责”;为每一位区领导配备了安全生产专项检查记录本,落实了“一岗双责”;我局结合工作实际,建立了局领导包片科室联系街办制度,全面落实了安全生产综合监管职责。三是制定了《长安区“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年”活动实施方案》,先后组织15个区级重点部门、60家重点企业和35个建筑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监理员召开了全区“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年”推进会、重点行业主体责任落实会,通过会议动员和执法检查,进一步增强和推动了企业主体责任的落实。四是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行政问责制和“一票否优”制度,坚持“尽职免责,失职追责”和 “四不放过”、“一案双查”制度,全年约谈街办和部门领导2人,约谈企业负责人2人。
3、守土尽责,进一步抓好安全检查和专项整治活动
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分别在元旦、春节、两会、高温、双节等重点时段,组织开展了道路交通、消防、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职业危害、冬防供热等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检查30余次,检查重点企业897家,停产停业整改11家,关闭取缔29家,排查重大隐患 4个(城镇燃气 3个、建筑1个),挂牌督办2项(已全部整改)。特别是在330南柞线重大安全隐患(村民在线路下方加盖民房,对电力运行形成严重隐患,导致长达8个月不能通电运行)整治工作中,针对村民无理要求,区政府成立了由王强区长任组长,安监、发改、供电和韦曲街办为成员的工作组,对其挂牌督办,并下达了《强制执行催告书》;经工作组多方努力,当事人于2017年6月15日自行拆除违章建筑,消除隐患、恢复供电,保障了330南柞线沿线群众生产生活用电。
4、管控风险,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一是制定了《建立城市安全风险点危险源分级管控和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实施方案》和《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方案》,强化了对重点行业领域事故风险管控;开展了“五个一批”(曝光一批重大安全隐患,惩治一批典型违法行为,通报一批“黑名单”生产经营单位,取缔一批非法违法企业,关闭一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活动,全年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企业13家。二是为进一步明晰街办、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职权职责,区政府对各单位权责清单再次进行了清理,并予以公布,使各单位做到了职责清、任务明、事项畅。三是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登记和处置销号、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综合督查等制度。针对融创项目拒不执行安监部门监察指令,未能及时消除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区安监局予以立案查处,并处以20万元行政处罚。四是财政拨款18万元,聘请专业机构对我区《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危化品和烟花爆竹应急救援预案》、《职业危害应急预案》进行了修订;6月份,安监、公安、质监、环保、交通和滦镇街办快速响应,成功处置了1起危化品(丙烯酸)泄漏事故。五是稳步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今年全区有23家企业完成了三级安全标准化达标创建工作,为其他企业起到了很好的示范和引领作用。
5、强化宣传,进一步提高全民安全文化素质
一是今年以来,先后在《西安日报》、《西安安全》、《长安开发》和省电视台《安全生产栏目》、长安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刊登和播放安全新闻20余次。二是分别在6月和12月,组织开展了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咨询日和《安全生产法》宣传周“咨询日”等宣传活动,制作宣传展板340余块,出动宣传车30余次,悬挂宣传标语560余条,发放安全文化衫1000件、《安全生产检查手册》1000册、宣传资料2万余份、宣传纸杯2万个、宣传袋1万个;联合省电视台、市安监局和西京学院开展了安全知识进校园活动,发放书签和其他宣传品1万3千余份;开展了“长安最美安监人”活动,经微信投票,评选了10名“长安最美安监人”;联合酷骑西安分公司举办了“酷骑自行车安全骑行”活动;联合区委宣传部、区文联举办了“安全生产书画展”活动,展出书法作品300余幅,印制画册1000册。三是协调组织建设局、房管局、质监局、韦曲街办、东大街办、引镇街办等单位举办了消防、危化品、特种设备等应急演练活动7次,有力的提升了我区应急指挥、救援和现场处置能力。
6、筑牢防线,进一步提高安全监管能力
一是为进一步推进安监机构改革,增强安全监管能力,区政府为安监局新增2个内设科室,并为监察大队增加了2个副大队长和3个事业干部编制。二是区安监局组织全体干部参加了全国安全监察系统安全执法视频培训和全国安全监管干部网络培训,通过系统学习,局全体干部取得了培训合格证书,专业水平和执法能力进一步得到提升。三是邀请相关领域专家,对全区各单位、街办和重点企业分管领导、监管干部和安全管理员进行集中培训,举办培训班3期,培训人员1000余人,有力的提升了监管人员的履职能力。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及机构设置
本部门的部门决算包括安监局本级和安全生产监察大队两个单位决算。长安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内设三个科室,分别为办公室、监督科、危化科。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7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23人,其中行政编制14人、事业编制9人;实有人员28人,其中行政12人、工勤2人,事业干部12人,事业工人2人。单位管理的退休人员3人。
二、部门2017年度决算表
(一)部门决算收支总表(01表)
(二)部门决算收入总表(02表)
(三)部门决算支出总表(03表)
(四)部门决算财政拨款收支总表(04表)
(五)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功能分类科目)(05表)
(六)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明细表(按经济分类科目)(06表)
(七)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三公”经费支出表(07表)
(八)部门决算政府性基金收支表(08表)
(九)部门决算政府采购决算表(09表)
三、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1、本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1)2017年度本年收入合计399.63万元,较上年增加80.26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工资以及项目支出等。
(2)2017年度本年支出合计411.47万元,较上年增加104.10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工资支出以及项目支出等。
2、本年收入构成情况
2017年本年收入合计399.63万元。其中:
财政拨款399.63万元,占总收入的100%,均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3、本年支出构成情况
2017年本年支出合计411.47万元。其中:
(1)基本支出317.56万元,占总支出的77.18%,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经费284.28万元和公用经费33.28万元。
(2)项目支出93.91万元,占总支出的22.82%,是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支出。主要包括其他安全生产监管支出项目93.91万元。
(二)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11.4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17.56万元,项目支出93.91万元。既包括使用当年从区级财政取得的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比上年增加104.10万元,主要是工资增加以及项目支出增加等。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构成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11.47万元,按支出功能科目分,包括: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
(1)行政运行支出231.4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04.65万元,公用经费26.77万元。
(2)其他安全生产监管支出180.0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79.63万元,公用经费6.51万元,项目支出93.91万元。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17.5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84.27万元,公用经费33.28万元,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和日常工作需要。
(三)2017年“三公”经费、培训费及会议费支出情况
1、“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6.2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6.26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比2016年减少1.57万元,下降20.12%,其中:
(1)2017年我单位因公出国实际支出0万元,与2016年无变化。
(2)2017年无公务用车购置,经费支出0万元,2017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6.26万元,较2016年减少1.52万元,下降19.55%,原因削减日常公务用车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保有情况:年末公务用车实际保有量4辆。
(3)公务接待费用支出0万元。较2016年减少0.05万元,下降100%。下降原因本年无公务接待支出。
2、培训费支出决算情况
培训费支出3.13万元,主要是安全生产相关培训支出,较2016年减少8.48万元,下降73.04%,原因培训次数以及人数减少。
3、会议费支出决算情况
会议费支出0元,较上年减少0.4万元,下降100%。减少原因压缩会议支出。
(四)2017年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2017年度无此项收支(已公开空表)。
(五)2017年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2017年度无此项收支。
(六)2017年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6.77万元,用于维持机关日常运转所必需的公用支出。其中:行政单位1户,合计26.77万元,占机关运行经费的100%。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比2016年同口径减少3.51万元,下降11.60%,主要原因是日常支出减少。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6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65万元。
3、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4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4辆。
四、2017年度部门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2017年度本部门对0个专项业务经费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0万元。
五、专业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3.危险化学品:指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对人体、设施、环境具有危害的剧毒化学品和其他化学品。
4.职业危害:指职业危害是职工生产劳动过程所发生的对人身的威胁和伤害。职业危害因人们所从事的职业或职业环境中所特有的危险性、潜在危险因素、有害因素及人的不安全行为所造成的危害。
备注:以上数据(含附表)计量单位为万元,若存在尾差,是报表转换时四舍五入问题,可以忽略不计。
西安市长安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表.xls

陕公网安备 6101160200018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