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主要负责辖区房屋产权管理;房屋安全及租赁管理;房地产市产管理及物业管理。
机构设置为四科一室。分别是办公室、住房保障和房屋产权产籍市场管理科、房屋安全管理科、村镇房屋管理科、物业管理科。
(二)2017年度部门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2017年,我局承担市考指标有住房保障和物业管理两方面内容,具体六项工作:一是新增廉租住房租金补贴80户;二是提供租赁型保障房房源252套;三是新增信息录入227户;四是提高全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覆盖率,将226个住宅小区纳入物业管理;五是全面提高业主委员会及物业管理委员会覆盖率,成立113个业委会、物管会;六是监督检查物业管理项目,采集物业服务企业不良信用信息,提升物业服务水平。
预计12月底,在住房保障方面:一是新增廉租住房租金补贴100户,完成年度目标任务80户的125%;二是完成万科二期配建252套租赁型保障性住房权属登记,分别于9月和11月,面向符合条件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及大学生分两次进行现场抽号分配。同时,邀请区公证处、长安电视台以及参与分配的全体保障对象进行全程监督。预计分配227套,全部进行信息录入和关联,全面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物业管理方面:一是实现226个住宅小区纳入物业管理,真正提高住宅小区物业覆盖率,完成全年任务100%,二是成立物业管理委员会125个,完成全年任务的125%,三是完成226个住宅小区的信息采集和监督检查工作,组织开展物业培训三期,培训人次800人,不断提升全区物业服务水平。
1、房产市场运行情况。截至目前,我区商品房共销售171万平方米,占考核指标60万的285%;商品房总成交金额115亿元,较去年同期增长3.6%。2017年,我区普通住宅商品房均价8248元/平方米,较去年6619元/平方米上升25%。
2、多渠道开展房地产市场整治工作。于4月底召开了全区房地产市场整顿推进会,组织相关科室,成立执法检查小组。对全区房产市场进行专项检查66次,张贴《禁止开展违法销售活动通告》60余份,关闭违规销售中心6家,查处万科城、绿地城、云中漫步等5个违规销售项目。
3、搭建房产信用体系平台。明确了信用体系建设的操作细则,制定了《红黑名单录入标准》和《双随机抽查制度》,依托“国家信用体系网”录入房产信息154条,行政许可139条,为房产信用体系建立健全做好了基础工作。全年双随机抽查14个房地产项目,行政处罚5个。
4、加快二手房交易网上签约及资金监管工作进展。今年以来,为规范二手房交易和经纪行为,增加交易透明度,我局结合工作实际,设立了交易保证机构提供交易资金监管服务,明确了具体操作规程、工作流程。截至目前,实现二手房网上签约交易4400套,面积48万平方米,协助银行累计监管交易资金25亿元,进一步推进了房屋交易权属管理规范化和信息化。
5、加强物业管理工作。为不断加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工作,今年以来,我局起草并由区政府下发了《关于认真做好2017年度物业管理工作的通知》(长政办发〔2017〕36号)和《关于居民小区物业管理工作中街道办事处和区级相关部门职责划分的通知》(长政办发〔2017〕37号),积极指导督促街办、社区做好业主委员会组建工作,全年成立业委会、物管会125个,占年任务的125%。同时,配合城市管理局、规划局等部门,对个别小区出现的乱搭乱建及其它现象进行检查和处理,确保小区规范化管理工作落到实处。此外,先后于1月、5月三次聘请物业行业专家,对全区70余家物业企业、5个街办、60多个社区共计800余人,进行了《西安市物业管理条例解读》、《业委会组建若干问题解析》等相关业务知识培训活动,同时与各企业签订2017年目标管理责任书,增强了企业的使命感,收到了良好效果。
6、开展房屋安全排查工作。根据区安委会要求,结合春季安全生产工作的特点,我局于3月份对全区房屋进行了春季安全检查,共收到自查情况报告72份,发现新的安全隐患55栋(间)约2.7万平方米 ;于4月5日开始进行为期60日的房管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活动,截至5月共排查出有危险隐患点的房屋87栋97079平方米(其中的32栋69133平方米于2015年由市房屋安全鉴定中心鉴定为C级);于9月-10月,聘请专业鉴定机构配合扶贫办、建设局进行建档立卡贫困户房屋安全等级鉴定,实地勘察了全区18个街办的436户农村危险房屋,进行现场测量和检测,由鉴定机构出具房屋安全鉴定报告,作为危房改造的技术支撑。
4月22日,市政府不动产登记工作专题会后,我区先后两次召开会议对不动产登记业务及人员划转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并于5月1日将房屋权属登记相关职能正式移交国土资源局长安分局。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长安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决算由局本级及长安区住房保障中心、长安区产权产籍管理中心和长安区资金管理中心三个二级单位构成。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7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30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事业编制30人;实有人员46人,其中行政0人、事业46人。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16人。
二、部门2017年度决算表
(一)部门决算收支总表(01表)
(二)部门决算收入总表(02表)
(三)部门决算支出总表 (03表)
(四)部门决算财政拨款收支总表(04表)
(五)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功能分类科目)(05表)
(六)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明细表(按经济分类科目)(06表)
(七)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三公”经费支出表(07表)
(八)部门决算政府性基金收支表(08表)
(九)部门决算政府采购决算表(09表)
三、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1、本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1)2017年度本年度收入合计1578.03万元,较上年增加522.46万元,上升49.5%,增加主要原因是下属事业单位人员费用增加。
(2)2017年度本年支出合计1578.03万元,比上年增加522.46万元,上升49.5%,增加主要原因是下属事业单位人员费用增加。
2、本年收入构成情况
2017年本年收入合计1578.03万元。其中:
财政拨款1578.03万元,占总收入的100%,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532.3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45.67万元。
3、本年支出构成情况
2017年本年支出合计1578.03万元。其中:
(1)基本支出436.92万元,占总支出的27.69%,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经费393.57万元和公用经费43.35万元。
(2)项目支出1141.12万元,占总支出的72.31%,是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支出。主要包括下属事业单位人员费用902.79万元。
(二)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32.3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36.92万元,项目支出1095.44万元。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比上年增加519.29万元,主要是下属事业单位人员费用增加。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构成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32.36万元,按支出功能科目分,全部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532.36万元。其中:行政运行344.58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979.91万元;其他城乡社区事务管理支出207.88万元。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36.9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93.57万元,公用经费43.35万元,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和日常工作需要。
(三)2017年“三公”经费、培训费及会议费支出情况
1、“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比2016年减少0.05万元,其中:
(1)2017年我单位因公出国实际支出0万元。因公出国(境)团组共0批0人次。较上年无变化。
(2)2017年购置车辆0台,经费支出0万元;2017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万元,较2016年下降0.05万元,原因是车改后,人员用车自行解决。公务用车购置及保有情况:年末公务用车实际保有量0辆。
(3)公务接待费用支出0万元,累计接待0批次、0人。较上年无变化。
2、培训费支出决算情况
培训费支出20.13万元,主要是业务科室相关业务培训支出,较2016年增加12.45万元,增长161.95%,原因是业务科室业务更新内容较多,培训项目有所增加。
3、会议费支出决算情况
会议费支出0.4万元,主要是传达上级部门相关工作要求及强调工作作风的会议支出,较2016年增加0.1万元,增长33.33%,原因会议场地费用涨价。
(四)2017年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17年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45.67万元,支出45.67万元,无结转结余。用于发放廉租房小区管理人员的工资、三金及小区的日常维护维修费用。
(五)2017年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2017年度无此项收支。
(六)2017年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0.44万元,用于维持机关日常运转所必需的公用支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户,合计40.44万元,占机关运行经费的100%。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比2016年同口径减少7.44万元,下降15.54%,主要原因是经费开支减少。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0.9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9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8.96万元。
3、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
四、2017年度部门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没有开展此项工作。
五、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事业收入:指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4、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5、“三公”经费:指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
因公出国(境)费用包括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及其他费用等。公务用车购置费包括裸车购置费、车辆购置税、车辆保险费、必要的新车装饰费等,运维费包括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包括住宿费、餐费、交通费、会见厅租金及其它必要的开支。
备注:以上数据(含附表)计量单位为万元,若存在尾差,是报表转换时四舍五入问题,可以忽略不计。
西安市长安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XLS

陕公网安备 6101160200018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