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长安区物价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及机构设置情况

长安区物价局主要职责:贯彻执行价格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定全区价格改革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提出全区价格总水平的调控目标和措施;负责监测、预测、分析全区价格总水平的变动情况和趋势,及时进行价格预警,提出调控的政策建议;负责全区价格监测体系和价格信息网络建设;按照管理权限,制定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商品价格和服务收费标准,并实施管理;负责监督管理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商品和服务收费;按照价格听证目录,组织召开重要商品和服务收费听证会。开展反价格垄断,规范经营者价格行为;受理价格投诉举报。负责全区农产品成本调查工作,负责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商品价格和服务收费定价成本监审工作,负责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的定期成本监审工作。组织开展全区价格鉴定、认证工作;开展价格公共服务工作。办理区人大、区政协有关价格、收费问题的建议、提案及群众来信来访工作。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长安区物价局机关为全额财政拨款的行政单位,本级机构1个。内设下属单位2个,长安区物价检查所为独立核算的全额拨款行政单位,长安区价格认证中心为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与物价局统一核算。

(二)2017年部门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1、2017年共上报行政事业性收费报告131份,收费报告率100%。对我区31所民办幼儿园成本进行了调查,对收费标准进行了抄送。同时,对兴国中学、西北大学附小橡树湾分校、第一民办中学、黄河国际小学等6所民办中小学的收费标准进行了成本监审和审批。完成祥峪森林公园景区停车场和潏河公园停车场停车服务收费标准的批复及2017年9户农产品成本专项调查、2018年种植意向调查工作。还对4-04、4-12路公交线路进行实地考察,对票价表进行了重新核定。先后完成了对中国兵器工业部第二零六研究所职工医院、中国航天一七一厂职工医院、西北工业大学长安校区医院等三家一级城市公立医院和城市二级医院陕西师范大学学府医院的医疗服务价格改革。

2、组织开展了多项检查:一是开展旅游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对沿山主要旅游景点门票价格、优惠政策执行情况等进行专项检查。二是开展涉企收费专项检查。三是对交通主干线道路停车场以及物业小区对社会开放经营性停车场进行重点检查。四是对全区25家房地产开发企业、61家房屋中介机构召开专题价格警示会、发放价格提醒函,并对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进行了专项检查。五是在“春节”、“五一”等节假日前夕,对区内商贸行业、客运票价、旅游行业、餐饮娱乐行业进行逐一检查,为广大群众营造良好的节日气氛起到了积极作用。

 3、根据市价格监测工作重点,对粮油、蔬菜等95个品种价格进行监测,按照要求及时上报监测数据。2017年底,共计上报城市居民食品价格监测品种报表48次,重要商品和服务项目价格监测表12次,农资价格监测表12次,共计72次,上报价格分析材料48篇。

4、2017年,共受理刑事价格认定案件124件,涉案金额433万元,做到了无纠纷、无诉讼,有力地配合了公安机关专项整治和重大案件、突发性案件的侦破工作,为维护社会稳定作出了应有贡献。

5、认真受理投诉案件。2017年,我局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电子邮件及上级交办和部门转办等渠道,共受理价格政策咨询401件、违法行为投诉举报336件,其中解答政策咨询401件,受理投诉举报336件,办结率98%。

6、协调开展全国12358价格监管平台二期工程本地配套建设工作。

7、积极筹备推进价格争议调解工作。结合我区的工作实际,筹备成立长安区价格争议调解中心及基层站点挂牌事宜,筹划召开全区调解员培训会。目前,已完成价格争议调解政策宣传资料袋、二维码、规范性文书格式资料的印制和前期宣传工作。拟定于2018年元旦前完成挂牌、揭牌仪式和培训工作,并以此为切入点,将价格争议调解政策、法规宣传到基层、村镇、社区。做到程序规范,处理公正、公平、合法。

8、扎实完成区上交办的阶段性工作任务。有力的开展了“行政效能革命”、“厕所革命”和“烟头革命”,严格落实“路长制”工作。积极配合城管执法局开展市容卫生整治活动。扎实开展脱贫攻坚工作。按照区上统一安排,我局高度重视、精心部署,组织24名干部与东大街道8个村、砲里街道3个村的24户贫困户进行一对一帮扶,制定具体的帮扶计划,全力解决贫困户的生产生活困难。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长安区物价局机关为全额财政拨款的行政单位,纳入本部门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有1个,为本单位本级决算。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7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18人,其中行政编制9人、事业编制9人;实有人员19人,其中行政10人、事业9人。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7人。

二、部门2017年度决算表

(一)部门决算收支总表(01表)

(二)部门决算收入总表(02表)

(三)部门决算支出总表 (03表)

(四)部门决算财政拨款收支总表(04表)

(五)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功能分类科目)(05表)

(六)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明细表(按经济分类科目)(06表)

(七)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三公”经费支出表(07表)

(八)部门决算政府性基金收支表(08表)

(九)部门决算政府采购决算表(09表)

三、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1、本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1)2017年度本年收入合计311.71万元,较上年增加145.15万元,增长87.14%,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增加目标考核奖、人员工资调整、对学校成本监审的专项费用增加。

(2)2017年度本年支出合计311.71万元,较上年增加140.44万元,增长81.99%,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增加目标考核奖、人员工资调整、对学校成本监审的专项费用增加。

2、本年收入构成情况

2017年本年收入合计311.7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311.71万元,占总收入的100%,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11.7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3、本年支出构成情况

2017年本年支出合计311.71万元。其中:

(1)基本支出277.15万元,占总支出的89%,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经费255.41万元和公用经费21.73万元。

(2)项目支出34.56万元,占总支出的11%,是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支出。主要包括“物价管理”项目34.56万元。

(二)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11.7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7.15万元,项目支出34.56万元。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比上年增加144.53万元,主要是增加目标考核奖、人员工资调整、对学校成本监审的专项费用增加。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构成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11.71万元,按支出功能科目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11.71万元。其中:行政运行230.42万元,物价管理34.56万元,事业运行46.73万元。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77.1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55.41万元,公用经费21.73万元,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和日常工作需要。

(三)2017年“三公”经费、培训费及会议费支出情况

1、“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2.4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万元,公务接待费0.41万元。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比2016年减少0.01万元,下降0.41%,其中:

(1)2017年我单位因公出国(境)实际支出0万元,与2016年持平。

(2)2017年购置车辆0台,经费支出0万元;2017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万元,与2016年持平,原因是经费控制。公务用车购置及保有情况:年末公务用车实际保有量1辆。

(3)公务接待费用支出0.41万元,主要包括市局工作调研及座谈会接待。较2016年减少0.01万元,下降2.4%,累计接待7批次、35人。下降原因是经费控制。

2、培训费支出决算情况

培训费支出2.24万元,主要是价格鉴证人员继续教育、会计继续教育、市价格协会、省市物价局业务培训支出,较2016年增加1.12万元,增长100%,原因是省物价局、市物价局政策性培训增加。

3、会议费支出决算情况

会议费支出3.2万元,主要是价格认定政策、价格争议调解会议支出,较2016年增加3.2万元,原因是价格争议调解组织成立前期会议增加。

(四)2017年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2017年无此项收支(已公开空表)。

(五)2017年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2017年度无此项收支。

(六)2017年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1.73万元,用于维持机关日常运转所必需的公用支出。其中:行政单位1户,合计21.73万元,占机关运行经费的100%。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较2016年同口径减少2.57万元,下降10.56%,主要原因是节约单位日常开支。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5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5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3、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为一般公务用车;单位价值无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2017年度部门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没有开展此项工作。

五、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工资福利支出:指我局开支的在职职工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类社会保险费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指用于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主要包括:降温费、取暖费、遗属生活补助、独生子女费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指我局在日常工作中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交通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等,不包括项目支出中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2.项目支出:指我局根据职能职责为完成行政工作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物价管理:反映物价管理方面的支出。

3.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备注:以上数据(含附表)计量单位为万元,若存在尾差,是报表转换时四舍五入问题,可以忽略不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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