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及内设机构设置
中共西安市长安区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是负责区直机关党的思想、组织和作风建设的区委派出机构。
1、负责区直机关党的建设工作规划,指导区直各部门机关党的建设工作;
2、领导区直机关党组织抓好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和党员管理教育、入党积极分子、党务干部的培训工作;
3、指导区直机关党组织对党员和党员干部的监督、负责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督促检查,搞好思想政治建设;
4、负责区直机关党组织建设工作,负责发展党员工作,以及对发展党员质量的监督检查工作;
5、领导区直机关党组织纪律检查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审批上报党员干部违反党纪、党规的处理工作;
6、指导区直机关党组织配合行政领导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和统战工作,指导、协调区直机关精神文明建设活动;
7、负责区直机关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调研、指导宣传报道工作;
8、完成区委交办的其它工作。
中共西安市长安区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为全额财政拨款行政单位,无内设机构。
(二)2017年部门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1、夯实组织基础,筑牢战斗堡垒。坚持从夯实党建基础工作入手,做深、做细、做实机关党建工作。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和区级中层领导调整的实际,及时调整补充基层党组织工作力量。一是增设区国税局韦曲税务分局党支部、太乙税务所党支部等7个支部,设立区央企招商分队、区招才引智分队等17个临时党支部,增补区食药监局党总支、区人大党支部等基层组织8名委员,进一步夯实组织基础。二是认真执行《陕西省发展党员工作规程》,全面推行发展党员预审制,逐人进行谈话考察,全年共接收预备党员16人、转正45人,取消预备党员资格2人;采取逐人核实比对的方式,完成5089名党员的信息采集与录入,为信息化管理打下了坚实基础。
2、坚持深学细研,不断筑牢党员思想根基。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增强党员干部“四个意识”。一是坚持以关键少数带动整体学习,组织举办了党的十九大精神、省市党代会精神、延安精神等6期专题辅导班,培训党组织书记、党务干部、机关党员2800人次。二是狠抓“三会一课”和党员“固定学习日”落实,为机关全体党员配发了党章、《党的十九大报告》、《习近平的七年知青岁月》、《之江新语》等资料2000余册,发放党的十九大笔记本和“两学一做”笔记本6300本,开展了脱贫攻坚、“奥凯问题电缆”、环保造假等专题民主生活会4次,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1次。指导各基层党组织开展专题研讨,心得体会交流、批评与自我批评等活动,确保各项学习教育扎实有序开展。
3、创新活动载体,提升党建水平。在区直机关开展了“大兴干事文化、加速追赶超越”主题实践活动、“党叫干啥就干啥,我是党员我带头”主题演讲、“在追赶超越中打造长安铁军”擂台赛、“从严加强机关党员队伍建设、打造追赶超越长安铁军”研讨会等活动,联合区委组织部、宣传部举办了党的十九大精神暨党章知识竞赛、联合区委宣传部、区总工会、区文体广电局举办“学习党的十九大,翰墨书初心”书画展,组织200名党员观看大型秦腔现代剧《柳青》,增强了党组织的吸引力凝聚力。还能大力宣传报道,讲好党员身边的故事。在《长安开发》开设“追赶超越,党员先行”专栏,刊登党员先进事迹8期。利用“长安机关党建”微信平台发送党建工作动态62条,编印《长安区中层领导干部<不要在最好的位置上睡觉>学习体会选编》200本。举办党建工作互动交流会2次,区检察院、区国税局、区人才中心等单位党组织作了交流发言,通过学习交流,进一步提升机关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
4、规范组织生活,督查实效显著。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坚持融入经常、抓在日常。以“两学一做”为基本内容,以“三会一课”为基本制度,开展“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专项检查和“互查互学互促”活动,对168个党组织进行集中督查2次,建立问题台账,梳理问题18个,要求限期改进,目前问题已整改到位。严格落实党费收缴标准,按时足月交纳党费。继续开展“五星级党组织”创建活动,评选出优秀党组织区考核办党支部、区财政局第四支部等,并进行了表彰。
5、庆祝庆祝建党96周年活动丰富。各基层党组织都能结合实际,采用党员宣誓、现场教育等形式,到照金、红旗渠等红色教育基地开展主题党日活动,使党员受到了教育。召开了庆祝建党96周年表彰会,共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10个,优秀党务工作者20人,优秀共产党员80人,发放表彰资金30万元。
6、党风廉政建设成效显著。今年以来工委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落实“一岗双责”,把反腐倡廉建设摆在重要位置,自觉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挺在最前面。教育机关党员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牢固树立党章意识,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狠抓区直机关党员的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工作。建立健全廉政风险防控,认真贯彻《准则》、《条例》等党纪法规,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树立好标杆。坚决查处党员违法违纪行为,截至12月底,处理违纪党员干部13人,其中给予党内警告7人,党内严重警告4人,开除党籍2人。
7、脱贫攻坚、三项革命等工作常抓不懈。按照省市区脱贫攻坚工作要求,帮扶灵沼街办4户贫困户,制定帮扶计划,定期针对性的开展帮扶工作,坚持扶智扶志和关爱相结合,为群众解决好实际困难和问题。定期到包抓的樱花二路开展大捡拾、大擦洗活动。“三夏”期间为兴隆街办送慰问金3000元,七一慰问贫困党员20人,发放慰问金11000元。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西安市长安区机关工委为行政单位。纳入本部门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有1个,为本单位本级决算。
(四)截至2017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5人,其中行政编制5人,实有人员5人,其中行政5人。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5人。
二、部门2017年度决算表
(一)部门决算收支总表(01表)
(二)部门决算收入总表(02表)
(三)部门决算支出总表 (03表)
(四)部门决算财政拨款收支总表(04表)
(五)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功能分类科目( (05表)
(六)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明细表(按经济分类科目)(06表)
(七)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三公”经费支出表(07表)
(八)部门决算政府性基金收支表(08表)
(九)部门决算政府采购决算表(09表)
三、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1、本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1)2017年度本年收入合计98.23万元,较上年增加10.05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了行政运行经费。
(2)2017年度本年支出合计98.23万元,较上年增加10.05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了行政运行经费。
2、本年收入构成情况
2017年本年收入合计98.23万元。其中:
(1)财政拨款98.23万元,占总收入的100%,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98.2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2)其他收入0万元。
3、本年支出构成情况
2017年本年支出合计98.23万元。其中:
(1)基本支出74.21万元,占总支出的75.55%,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经费68.29万元和公用经费5.92万元。
(2)项目支出24.02万元,占总支出的24.45%,是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支出。主要包括机关工委党建工作经费项目24.02万元。
(二)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8.2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4.21万元,项目支出24.02万元。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比上年增加10.05万元,主要是增加了行政运行工作经费支出。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构成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8.23万元,按支出功能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98.23万元。其中:行政运行74.21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4.02万元。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4.2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8.29万元,公用经费5.92万元,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和日常工作需要。
(三)2017年“三公”经费、培训费及会议费支出情况
1、“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0万元(已公开空表),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与2016年持平,其中:
(1)2017年我单位因公出国实际支出0万元,较2016年相比无变化。
(2)2017年购置车辆0台,经费支出0万元。2017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万元,与2016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保有情况:年末公务用车实际保有量0辆。
(3)公务接待费用支出0万元,较2016年相比无变化。
2、培训费支出决算情况
培训费支出0.5万元,较上年减少7万元,下降92.86%,原因是2016年参加延安红色基地培训。
3、会议费支出决算情况
会议费支出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
(四)2017年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2017年度无此项收支(已公开空表)。
(五)2017年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2017年度无此项收支。
(六)2017年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92万元,用于维持机关日常运转所必需的公用支出。其中:行政单位1户,合计5.92万元,占机关运行经费的100%;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比2016年同口径增加0.78万元,增长15.18%,主要原因是增加人员经费。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本部门无政府采购(已公开空表)。
3、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无车辆。
四、2017年度部门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2017年度本部门对0个专项经费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0万元。
五、专业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备注:以上数据(含附表)计量单位为万元,若存在尾差,是报表转换时四舍五入问题,可以忽略不计。

陕公网安备 6101160200018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