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长安区科学技术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省、市有关科技、科普、知识产权和防震减灾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科技促进经济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负责编制并组织实施全区科技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

2、研究拟订多渠道增加科技投入的措施,优化科技资源配置;负责国家、省、市级科技项目的申报工作;负责区级各类科技计划项目的征集、论证、立项和管理工作;制定和发布区级科技计划指南。

3、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拟订全区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提出相关政策建议。

4、指导科技成果转化工作;负责全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推动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体系建设;负责依法调解专利纠纷,查处假冒专利行为。

5、负责民营科技企业的归口管理及科技开发机构资质审查工作。

6、拟订统筹全区科技资源配置的政策和措施,推进科技体制改革工作。

7、负责涉及人口资源、医药卫生、生态环境等社会建设和社会公益事业方面的科技工作。

8、负责科技知识的普及、宣传;参与和指导全区青少年科技教育和科技人员的继续教育工作。

9、加强农村和农业科技工作研究,组织拟订促进农村科技进步的政策和措施,组织和指导农村区域性支柱产业的科技示范和推广;指导开展科技扶贫、科技下乡工作,建立健全农村科技管理体系和科技服务体系。

10、协同有关部门审核独立科研机构和区级科技学会、协会、研究会。

11、负责全区科技合作与交流工作。开展科技宣传、科技培训、科技信息、科技统计、科技奖励、科技档案、科普和科技会展工作。

12、负责全区防震减灾工作。

13、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1、办公室

负责机关党务、政务工作,督促检查机关工作制度的落实,负责机关会议的组织和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负责人大议案、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办理;负责文电、机要、保密、档案、信访、接待、计划生育等工作;负责机关国有资产管理和后勤服务等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劳动工资、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等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的服务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实施目标责任综合考评工作。

 2、科技科

 贯彻执行有关科技促进全区发展的规划和政策;编制应用技术促进工作计划、科技产业计划、科技创新环境建设计划、科技专项计划;负责国家、省、市级科技项目的申报工作;负责区级各类计划项目的征集、论证、立项和管理工作;负责各级科技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组织新技术项目引进与成果转化;负责新产品投产鉴定、验收的组织工作;指导科技成果转化工作;负责全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推动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体系建设;负责专利的登记和申报,依法调解专利纠纷,查处假冒专利行为。

 3、综合科

 负责拟定全区科技促进经济发展的措施;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拟定科技体制改革的总体规划和相关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民营全业的归口管理工作,研究拟定全区科技促进农村经济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规划;负责区内科研院所、大专院校的联络和协调工作,促进科技成果转化;负责组织编制全区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编制年度科技发展计划;办理科技经费相关业务;负责科技宣传科技培训、科技统计工作,组织对科技计划项目进行监督和检查,负责科技开发机构的资质审查;负责涉及人口资源、医药卫生生态环境等社会建设和社会公益事业的科技工作。

 4、地震科普科

负责编制全区防震减灾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拟定有关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地震测预报工作;负责拟定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负责建设单位的抗震审查工作;负责对地震监测台站观测环境的保护及观测设备的维护工作;负责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抗震设防备案工作;负责应急演练的组织实施及灾情速报工作;负责协同有关部门开展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工作,普及防震减灾科学知识,提高公民防震意识和在地震灾害中自救互救的能力;负责组织有关全区性科普宣传和青少年科技教育活动,提高全民科学文化素质;负责扶持发展农技协组织,通过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带动全区优势产业的发展;负责国家、省、市科普惠农项目的推荐上报工作。

(三)2017年部门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1、全年技术合同成交总额35亿元,发明专利申请量1500件。截至目前,我区专利申请量2630件,排全市第四、授权量1450件,排全市第三、发明申请量456件,排全市第四;技术合同成交总额为26.25亿元。

2、完成了“双创”工作。一是与协调办协作,制定了我局开展双创工作方案、任务、目标和要求。积极与市科技局加强协调,配合联动,把我区在“大众创业 万众创新”工作中比较突出的企业进行推荐,争取各级支持。对全区众创空间进行全面调查,并建立台账,截至目前,已建成“5552双创空间计划”21个,累计面积达37.17万平方米,走在了全市前列。二是完成区级科技创新和培训项目的申报。共征集众创空间认定和“互联网+”项目6个,培训管理项目5个。三是参加西安市“2017西安创业节”双创工作,组织参加市级高新企业认定。三十多家科技型企业参加了我区召开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培训会,5家企业进行了申报,目前一家企业已获省科技企业认定。

3、做好区级科技项目征集工作。编制、下发了《长安区2017年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共征集项目38项。经专家评审,最终确定区级科技项目32项,下拨科研经费250万元。

4、做好科技企业小巨人培育工作。编制、下发了《长安区2017年科技企业小巨人申报指南》,经征集、实际考察、筛选、组织专家评审等工作,立项6项科技小巨人项目,下拨科技资金50万元,并推荐区级部门争取市级科技资金100万元。

5、推荐申报2017年市级科技项目。申报休闲观光农业集成示范推广项目1项,推荐申报加快秸秆综合利用科技创新项目1项,推荐申报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1家。

 6、做好知识产权宣传和咨询工作。在长安广场开展了知识产权宣传活动,紧紧围绕“创新创造改变生活,知识产权竞争未来”的主题,采取发放宣传册、宣传袋、接受群众咨询、悬挂宣传横幅等多种形式,共发放各种宣传资料12000多份,解答知识产权相关问题10余件。

 7、做好科技培训工作。围绕现代化农业示范区建设,充分发挥科技培训职能,通过各街办,各协会、示范园等组织,进行各种形式的培训活动。截至目前,已举办互联网营销等各类培训班35期,受训人数3500余人次。

8、做好市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召开了2017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培训会,并就2017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进行了安排,区内三十多家科技型企业参加了培训会,我区有5家企业进行了申报。

9、做好农业科技创新服务月工作。根据活动的总体安排,4月份,开展各类培训会46期,培训各类人员2500余人,发放各类科技宣传资料2万多份,涌现了一批为长安农业热心服务的科技示范园、科技工作者和科技示范户。

10、做好科普宣传工作。一是3月份,我区开展第二十五届“科技之春”宣传月活动启动仪式暨依托互联网+,构建现代农业新模式专题讲座。活动期间共举办各类科技报告会、座谈会、研讨会16场,科技“三下乡”赶集、街头宣传咨询23次,举办实用技术培训班10期;二是举行了“全国科普日”集中宣传活动。悬挂横幅14条,展板35块,发放各类宣传资料6万余份;三是开展了第32届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活动。上报参赛作品93件,获得市级:一等奖11项、二等奖20项、三等奖30项;四是积极开展农村电子商务培训。组织了一系列电子商务“互联网+”培训进街办活动,共开展农村电子商务培训会20场,覆盖全区20个街道;五是开展“全国科技工作者日”活动及中国流动科技馆2017年陕西巡展活动。举办了庆祝首届“全国科技工作者日”座谈会,鼓励科技工作者围绕对全国科技工作者日,立志立足岗位,创新争先,为长安发展贡献力量。7月3日至9月3日,中国流动科技馆2017年陕西巡展在长安开展,参观人数达2.6万人次;六是省科协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呼燕调研我区科技助力脱贫攻坚工作。在做好脱贫攻坚工作的同时,做好贫困户扶志扶智工作。

11、继续开展科技特派员工作。市级科技特派员8名,共引进推广新品种9个、新技术8项;区级第十批科技特派员20名,推广转化科技成果和引进新技术、新品种17项,举办专业培训49期。

12、做好市示范户评选工作。经街办推荐,逐家审查筛选,荣获市级科技示范户16名,区级科技示范户43名。

13、防震减灾工作。下发了《长安区防震减灾“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明确了工作流程、时间节点及任务;每月按时参加市地震局组织召开的震情会商会;利用“5.12”防灾减灾日、“7.28”唐山地震纪念日、“全国低碳日”等活动,积极开展防震减灾知识宣传活动;按照建设工程抗震设防备案要求,完成备案31家,实现100%按时办结;创建了3所防震减灾示范学校,建立了1个应急避难场所;积极开展国家防震减灾示范区创建工作,各项工作已基本完成,等待上级验收。

14、做好《聚焦长安》科技致富栏目。与广电中心、采编中心协作,对技术、产业等方面具有代表性进行宣传,反映我区现代农业科技种植的最新进展,制作播出电视专题栏目10期,在《长安开发》刊发种养殖科普知识20篇。

15、继续做好农民技术职称评定工作。

16、推进行政审批工作。我局共向社会公开行政审批、行政许可等17项,已全部完成上报公示,整体工作进展顺利。

(四)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本部门2017年部门决算包括本级决算和所属事业单位决算。纳入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决算单位共有3个,包括:长安区科学技术局(本级)、地震办公室、生产力促进中心。

(五)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21人,其中行政编制12人,事业编制9人,实有24人,其中行政11人、事业13人。无离退休人员。

二、部门2017年度决算表(见附件)

(一)部门决算收支总表(01表)

(二)部门决算收入总表(02表)

(三)部门决算支出总表 (03表)

(四)部门决算财政拨款收支总表(04表)

(五)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功能分类科目)(05表)

(六)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明细表(按经济分类科目)(06表)

(七)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三公”经费支出表(07表)

(八)部门决算政府性基金收支表(08表)

(九)部门决算政府采购决算表(09表)

三、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1、本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1)2017年度本年收入合计1099.11万元,较上年减少2047.58万元,主要原因是市考指标的变化。

(2)2017年度本年支出合计1090.11万元,比上年减少2167.77万元,主要原因是市考指标的变化。

2、本年收入构成情况

2017年本年收入合计1099.11万元。其中:

(1)财政拨款1059.01万元,占总收入的96%,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059.0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2)其他收入40.10万元,是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占总收入的4%,主要是科技成果转化收入40万元、其他地震事务收入0.10万元。

3、本年支出构成情况

2017年本年支出合计1090.11万元。其中:

  (1)基本支出253.71万元,占总支出的24%,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经费212.19万元和公用经费41.52万元。

(2)项目支出836.40万元,占总支出的73%,是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支出。主要包括科学技术项目595.62万元、农林水项目203.64万元、地震事务项目37.14万元。

(二)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59.0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3.71万元,项目支出805.30万元。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比上年减少2178.62万元,主要是市考指标的变化。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构成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59.01万元,按支出功能科目分,包括: 科学技术支出778.20万元,其中:科学技术管理事务支出448.55万元、技术研究和开发支出224.06万元;科学技术普及105.59万元;农林水支出203.64万元;国土海洋气象支出77.19万元。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53.7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12.19万元,公用经费41.52万元,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和日常工作需要。

(三)2017年“三公”经费、培训费及会议费支出情况

1、“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0.1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12万元。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比2016年增加0.12万元,其中:

(1)2017年我单位无因公出国(境)支出,较2016年无变化。

(2)2017年购置车辆0台,经费支出0万元, 2017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万元,较2016年下降0万元,原因没有费用产生。公务用车购置及保有情况:年末公务用车实际保有量1辆(地震应急用车)。

(3)公务接待费用支出0.12万元,主要接待省科协调研。较2016年增长10.2%,累计接待1批次,15人。增长原因接待省科协调研。

2、培训费支出决算情况

培训费支出7.5万元,主要是科技科普培训支出。较2016年减少218.18万元,下降96.7%,原因是科技项目培训减少。

3、会议费支出决算情况

会议费支出10.41万元,较2016年增加2.75万元,增长35.9%,原因是增加科技之春宣传启动仪式会议、科技项目指南发布会费用等。

 (四)2017年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2017年度无此项收支(已公开空表)。

(五)2017年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2017年度无此项收支。

(六)2017年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7.85万元,用于维持机关日常运转所必需的公用支出。其中:行政单位1户,合计37.85万元,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比2016年同口径增加0.2万元。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3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3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3、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属于地震应急车辆,2017年度没有费用。

四、2017年度部门绩效管理说明

2017年度部门没有对专项业务经费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0万元。

五、专业名词解释

(一)“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费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

(二)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支出费用。

备注:以上数据(含附表)计量单位为万元,若存在尾差,是报表转换时四舍五入问题,可以忽略不计。


西安市长安区科学技术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