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长安区二轻工业总公司概况
(一)长安区二轻总公司主要职责:依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对全区城镇集体企业进行政策指导;协调解决城镇集体经济发展中的问题,维护和保障企业和职工的合法权益;负责督查所属企业在生产经营、技术改造、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方面执行国家政策、法规的情况;服务和引导企业规范经营决策,促进经济发展。
(二)长安区二轻工业总公司2017年度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解决长安区外贸服装厂拆迁安置和长安机械厂改制遗留问题;做好全系统信访维稳、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做好系统困难职工脱贫建档立卡工作;抓好企业安全生产培训和监管工作;完善集体资产管理机制创新工作;完成区委、区政府部署的重点工作任务等。
(三)长安区二轻工业总公司的预算单位构成:长安区二轻工业总公司是一个独立核算单位。
(四)预算编制情况说明
1、部门预算收支编制的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及《长安区财政预算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长政办发〔2010〕170号)的有关规定及要求,按照统筹兼顾、量入为出、突出重点、兼顾一般的原则。
2、支出项目填报口径:
(1)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工资福利支出:指我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类社会保险费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指用于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主要包括:单位发放的离退休经费、生活补助、住房公积金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指我单位在日常工作中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交通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等,不包括项目支出中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2)项目支出:指我单位根据职能职责为完成行政工作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3、2017年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1)2017年度本年收入合计137.52万元,较上年增加33.86万元。
(2)2017年度本年支出合计137.52万元,较上年增加33.86万元,主要是公共预算拨款办公用房维修费用24.6万元,人员调资增加9.26万元。
(五)"三公"经费预算比上年减少2.06万元:主要是公务用车改革,减少公车运行维护费2万元;公务接待费比上年减少0.06万元。
二、长安区二轻工业总公司2017年部门预算表(见附表)。
相关附件下载: 西安市长安区二轻工业总公司2017年部门预算报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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