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长安区物价局概况
长安区物价局是政府行政部门。
(一)长安区物价局主要职责:贯彻执行价格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定全区价格改革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提出全区价格总水平的调控目标和措施;负责监测、预测、分析全区价格总水平的变动情况和趋势,及时进行价格预警,提出调控的政策建议;负责全区价格监测体系和价格信息网络建设;按照管理权限,制定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商品价格和服务收费标准,并实施管理;负责监督管理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商品和服务收费;按照价格听证目录,组织召开重要商品和服务收费听证会。开展反价格垄断,规范经营者价格行为;受理价格投诉举报。负责全区农产品成本调查工作,负责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商品价格和服务收费定价成本监审工作,负责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的定期成本监审工作。组织开展全区价格鉴定、认证工作;开展价格公共服务工作。办理区人大、区政协有关价格、收费问题的建议、提案及群众来信来访工作。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长安区物价局2017年度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1、全区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预期调控目标为3%左右。
2、加强监测预警和形势分析。一是对粮油、蔬菜、化肥农药、种子价格等110多个品种价格进行监测,按照要求及时上报监测数据。二是做好应急价格监测。三是提升分析预警能力。
3、切实保障困难群众生活。落实好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水平不因物价上涨而降低。
4、强化价格宣传和舆论引导。围绕重要价格政策出台、重大价格调控、监管行为等主动开展政策宣传,认真做好价格舆情信息的收集、分析和处置工作,加强舆论引导和风险评估。
5、认真贯彻《实施意见》。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并抓好贯彻落实,实现"到2017年竞争性领域和环节价格基本放开"。
6、深化资源环境价格改革。一是贯彻落实省内输配电价实施工作,为电力市场化交易和电价改革"管住中间,放开两头"创造条件。二是落实居民用水阶梯价格政策,扎实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逐步建立健全合理的农业水价形成机制。三是贯彻落实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放松价格管制。四是深入开展城市供热价格调研,完善集中供热及小区自备锅炉供热价格政策,适时启动集中供热价格调整前期调研工作。
7、推进服务价格改革。一是落实中省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各项政策,。二是积极推进城市道路和停车场机动车差别化停车收费工作;做好出租车运价与燃气价格联动工作,进一步完善道路客运政府指导价与油、气等能源价格联动机制。三是规范物业服务企业收费行为,积极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物业服务收费政策。四是完善殡葬、旅游、环保等行业收费政策;落实中省市景区门票价格管理,适时调整有关景区门票价格,开展全区旅游价格秩序专项整治工作。
8、进一步规范政府定价行为。按照定价目录规定和职权范围,对纳入政府定价目录的项目,严格执行定价过程中的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价格听证和集体决定等制度。
9切实做好放管结合。在经营者自主定价领域,进一步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给市场主体明确的法律预期。
10、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加强收费目录清单动态管理,严格落实中省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措施。
11、强化市场价格监管。推行网格化价格监管巡查,形成责任区域明晰、属地管理到位的责任制。做好重大节假日及关键节点市场价格监管,强化市场检查和巡查。提高明码标价和收费公示的覆盖面。
12、开展民生领域价格专项整治。围绕医疗、教育、旅游、物业、交通客运票价、停车收费、网购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领域和涉农、涉企收费开展集中整治;对成品油、天然气、城市供水、电力、供热、环保等价格改革重点领域开展价格专项检查,严厉打击价格欺诈、哄抬价格等违法行为,保障价格政策落实到位。
13、提升价格举报受理效能。充分发挥12358价格综合监管平台作用,健全价格投诉举报应急处理机制,提高价格举报受理和办理效率。
14、积极配合市上反垄断执法工作。针对市场上出现的价格垄断、串通涨价、价格欺诈等热点问题,积极介入,主动了解情况,做好反价格垄断执法的线索收集、证据掌握等前期工作,形成系统整体合力。
15、提升成本监审和调查水平。根据中省市价格成本信息公开等制度和工作规范,建立完善成本监审机制。加强农产品成本调查,开展农产品成本常规调查、直报调查、专项调查、预测调查及应急调查,做好成本收益数据分析与报告,为政府制定农业政策提供重要支撑。
16、强化价格认定服务。按照《价格认定规定》要求,切实加强涉案财物价格认定和复核工作,探索推进涉纪、涉税财物价格认定工作,为维护公共利益,保障纪检监察、司法和行政工作的顺利进行有效提供公共服务。贯彻落实《陕西省价格争议调解处理办法》,积极开展价格争议调解处理工作。
17、完成区委、区政府部署的阶段性重点工作任务。
(三)长安区物价局及所属基层预算单位情况:长安区物价局机关为全额财政拨款的行政单位,内设3个科室,分别为办公室、收费管理科、价格管理科,行政编制9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1名,科级领导职数3名,实有在职人员10人;长安区价格认证中心为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制人数9人,实有在职人员9人;长安区价格认证中心经费与长安区物价局统一预算;长安区物价检查所属一级独立核算单位,实行独立预算。
(四)预算编制情况说明
1、部门预算收支编制的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及《长安区财政预算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长政办发〔2010〕170号)的有关规定及要求,按照统筹兼顾、量入为出、突出重点、兼顾一般的原则。
2、支出项目填报口径:
(1)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工资福利支出:指我局开支的在职职工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类社会保险费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指用于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主要包括:降温费取暖费、遗属生活补助、独生子女费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指我局在日常工作中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交通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等,不包括项目支出中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2)项目支出:指我局根据职能职责为完成行政工作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3、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1)2017年度本年收入合计189.27万元,较上年增加17.55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17.55万元,项目支出和2016年预算持平。
(2)2017年度本年支出合计189.27万元,较上年增加17.55万元,主要是人员工资增加17.2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0.4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增加0.13万元。
(五)"三公"经费预算增减变化原因:与去年相比"三公"经费减少,主要是压缩了公务接待费用。
二、西安市长安区物价局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表(见附表)。
相关附件下载: 西安市长安区物价局2017年部门预算报表.xls

陕公网安备 6101160200018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