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长安区水务局
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西安市长安区水务局概况
(一) 长安区水务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有关水行政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定全区水务、防洪、渔业等工作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
2、统一管理全区水资源(含地下水、地表水、空中水)。统筹兼顾和保障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拟定全区水中长期需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组织开展水资源调查评价工作,研究提出水价格的建议;负责重要流域、区域以及重大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制度、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防洪论证制度;保障用水安全,监督实施水行业技术标准、规程、规范。
3、负责全区节约用水工作。拟定节约用水管理办法,编制节约用水规划,组织、指导和监督节约用水工作,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
4、负责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拟定水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规划;负责水功能区的划分和向饮水区等水域排污的控制;监测江河、水库的水量、水质,审定水域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的意见;负责饮用水水资源保护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城市规划区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工作;负责全区供水、污水处理和中水回用的相关管理工作
5、负责全区水政监察和水政、渔政执法工作,协调、仲裁水事、渔事纠纷;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6、组织指导对全区水利设施、水域和岸线的管理与保护;组织指导全区重要河流、水库、滩涂的治理和开发;负责对全区水利工程建设进行行业监督和管理;编制、审查水利基建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报告;负责全区水利水电工程移民管理工作。
7、负责全区农村水利工作,负责区属水利工程设施和灌区有关管理工作以及建设项目的审核工作;指导全区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农村水电电气化和小水电代燃料工作;指导全区供水水源管理和农村饮水安全工作。
8、负责防治水旱灾害,承担区防汛抗旱指挥部的具体工作;负责全区防洪、除涝、抗旱减灾及水库、水电站大坝安全监管工作;组织、协调、监督、指挥全区防汛抗旱;对主要河流和重要水工程实施防汛抗旱调度;负责水利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
9、负责全区水土保持治理以及水土流失预防、监测和监督执法工作。负责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审批(部分)工作。
10、负责全区渔业管理工作,组织编制全区渔业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监督水产品质量;负责水产养殖的规划、建设和科技推广;负责渔业资源及渔业环境的保护;负责全区水野生动植物的保护工作;负责水产苗种生产的审批工作;负责驯养繁殖水生野生动物的审核、批准工作、审核、批准出售、收购、利用、经营、运输、出口水生野生动物及其产品活动。
11、负责水利科技与教育工作;组织开展水利科研技术成果的推广和对外合作与交流;负责水利信息化工作。
12、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长安区水务局2017年度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1.遵循"八水润西安"总体规划,着力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进一步完善全区水域治理规划,扎实推进沣、滈、浐、潏等主要河流水系治理工作,努力打造山清水秀的生态名区。
2.用水总量控制在27620万立方米以内;污水处理率达到95.5%。
3.完成浐河长安段防洪综合治理、市政给水工程、区污水处理厂除臭降噪工程等4个重点在建项目建设任务,固定资产投资达到16390.5万元。
4.健全机构、落实责任、加强值班、科学调度,确保安全度汛,同时做好抗旱工作,做到防汛抗旱两手抓。
5.做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作,加强饮水工程后续管理,完善制度,规范管理,提升水质检测水平,确保群众饮水安全。
6.加大河道执法巡查力度,规范河道管理秩序,深入开展"治乱清水"行动,严厉打击河道乱象,建立健全河道管理长效机制。
7.全面落实水资源管理"三条红线",加强水源地巡查,落实责任,严格执法,确保水源地安全。
8.大力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提高再生水利用率。加强城区供水设施设备巡查管护,确保城市供水用水安全。
9.完成市上下达的水利经济工作任务;完成水资源费、污水处理费征收任务;加强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确保水产品源头安全。
10.做好水土保持治理以及水土流失预防、监测和监督执法工作,完成市上下达的水保治理面积任务。
11.做好创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区"相关工作。
12.做好信访维稳、安全生产工作,完成区委、区政府部署的阶段性重点工作任务。
13.完成地下水动态观测技术提升改造项目。完成3眼地下水监测井站基础设施更新改造,安装自动化监测系统设备,进一步提高对地下水资源的自动化监控水平,确保水资源可持续发展利用。
(三)长安区水务局及所属基层预算单位情况
我局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单位11个,其中水务局为行政机关单位;参公单位1个,西安市长安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全额事业单位8个,分别为:西安市长安区水产工作站、西安市长安区水土保持监督工作站、西安市长安区水利工作队、西安市长安区水政水资源管理办公室、西安市长安区农村供水管理总站、西安市长安区沣河管理站、西安市长安区潏河管理站和西安市长安区浐河管理站;差额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西安市长安区大峪灌区管理站。(见下表)
西安市长安区水务局2016年预算单位情况表
序号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经营管理模式
1
长安区水务局(本级)
行政
全额
2
长安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参公
全额
3
长安区水产工作站
事业
全额
4
长安区水土保持监督工作站
事业
全额
5
长安区水利工作队
事业
全额
6
长安区水政水资源管理办公室
事业
全额
7
长安区农村供水总站
事业
全额
8
长安区沣河管理站
事业
全额
9
长安区潏河管理站
事业
全额
10
长安区浐河管理站
事业
全额
11
长安区大峪灌区管理站
事业
差额
二、2017年度预算编制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编制的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及《长安区财政预算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长政办发〔2010〕170号)的有关规定及要求,按照统筹兼顾、量入为出、突出重点、兼顾一般的原则。
(二)支出项目填报口径:
(1)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工资福利支出:指我局开支的在职职工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类社会保险费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指用于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主要包括:单位发放的离退休经费、生活补助、住房公积金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指我局在日常工作中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交通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等,不包括项目支出中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2)项目支出:指我局根据职能职责为完成行政工作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三)2017年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1)2017年度本年收入合计13017.19万元,较上年减少1220.65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减少。
(2)2017年预算支出为13017.19万元,较上年减少1220.65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减少。
其中基本支出为2842.71万元,较上年增加169.03万元,其中主要是工资福利支出增加。基本支出中包括工资福利支出为2236.80万元,较上年增加154.98万元,商品服务支出为205.42万元,较上年增加20.68万元,对个人及家庭补助为400.49万元,较上年减少6.63万元。项目支出为10174.48万元,较上年减少1393.68万元。
(四)"三公"经费预算增减变化原因
"三公"经费较去年增加原因主要是公车经费提标。
二、西安市长安区水务局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表(见附表)。
相关附件下载: 西安市长安区水务局2017年部门预算报表.xls

陕公网安备 6101160200018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