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长安区建设局2017年部门预算

一、西安市长安区建设局概况

(一)西安市长安区建设局的主要职责

西安市长安区建设局是主管全区城乡建设管理工作的行政职能部门,主要担负着城市建设与管理、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维护、建设工程招投标、建筑质量安全监管、村镇建设指导、城市供气供热、城建档案的管理等方面的工作职责。

(二)西安市长安区建设局的预算单位构成

西安市长安区建设局局本级属行政单位;下属6个事业单位为财政全额承担事业单位。

纳入西安市长安区建设局2017年部门预算编报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

        1 长安区建设局(本级) 行政单位

 

  2 西安市长安区建筑装饰装修管理中心 财政补助事业单位

  3 西安市长安区建筑管理站 财政补助事业单位

  4 西安市长安区市政公用设施管理站 财政补助事业单位

  5 西安市长安区燃气管理办公室 财政补助事业单位

  6 西安市长安区城乡建设档案馆 财政补助事业单位

  7 西安市长安区村镇建设管理站 财政补助事业单位

 (三)预算编制情况说明

 1、部门预算收支编制的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及《长安区财政预算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有关规定及要求,按照统筹兼顾、量入为出、突出重点、兼顾一般的原则。

2、支出项目填报口径:

(1)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工资福利支出:指我局开支的在职职工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类社会保险费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指用于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主要包括:单位发放的离退休经费、生活补助、住房公积金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指我局在日常工作中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交通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等,不包括项目支出中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2)项目支出:指我局根据职能职责为完成行政工作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3、   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1)2017年度本年收入合计 5701.4万元,较上年减少了4090.73万元,主要是公共预算拨款减少了4000万元。

 

(2)2017年度本年支出合计5701.4万元,较上年减少了4090.73万元,主要是市政设施维护费2016年在一般预算支出中,2017年调到了基金预算支出中,2017年市政设施维护费预算了4000万元;其他项目支出减少了90.73万元。

 

(四)"三公"经费预算增减变化原因

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25.14万元,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23.05万元,净减少了2.09万元,2016年局本级车改减少了一辆公务用车,公务用车维护费减少。

二、西安市长安区建设局2017年部门预算报表(见附表)

 

相关附件下载: 西安市长安区建设局2017年部门预算报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