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长安区考核办概况
(一)长安区考核办的主要职责
1、负责全区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工作的组织实施;
2、起草制定全区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工作的有关规定;
3、细化分解市委市政府下达我区的年度目标任务,起草制定区委区政府下达各街道、各部门的年度目标任务,对市区目标任务的运行情况和形象进度进行督促检查;
4、负责协调有关部门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研究解决全区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工作中的具体问题;
5、对全区目标考核结果运用提出意见建议;
6、负责牵头做好我区迎接市考核办检查的有关工作;
7、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长安区考核办2017年度主要任务及目标
1.切实抓好与市考核办的协调对接,督促相关部门加强与市级职能部门沟通协调,确保市上下达的目标任务符合长安实际。
2.按照市考工作要求和区党代会、区人代会提出的年度目标任务和重点工作,制订下达《全区各街道和区级各部门2017年度目标责任个性考核指标任务》《2017年度全区市考指标任务分解表》。
3.牵头做好市考核办日常督查的迎检工作,每月报送《考核专报》信息不少于4篇。
4.加强日常督促检查,采取分阶段督促、重点督查、定期检查、专项督办等形式,对各单位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检查,每月在全区范围内通报各单位任务完成情况。对进展滞后的责任单位下发《督办单》《警示单》,对区级包抓领导印送《提示单》,进行重点督办。全年组织区级领导集中督查活动2次,专项检查不少于4次。
5.加大工作研判力度,组织召开市考指标季度分析会4次。
6.加强与市考核办沟通协调,督促市考指标责任单位与市级职能部门的协调对接,掌握动态,灵通信息,以《送阅件》等形式向区委、区政府及时反馈情况,提出建议,发挥参谋助手作用。
7.全年编发《考核简报》160期、《通报》10期。
8.精心策划3次集中宣传活动,营造良好氛围。
9.高标准、高质量做好市上对我区2017年度考核的迎考工作。
10.创新分类考核机制,及时制定《2017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实施办法》,按照区委、区政府要求,组织好2017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工作,科学、公正提出全区各单位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结果初步意见。
11.负责会同河长制办公室制定全区实施河长制工作考核办法,组织开展日常及年终考核。
12.完成区委、区政府部署的阶段性重点工作任务。
(三)长安区考核办预算单位情况
长安区考核办部门预算单位有1个为全额事业单位1个,截至2016年底,考核办编制共10个,年末人数12人。
(四)预算编制情况说明
1、部门预算收支编制的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及《长安区财政预算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长政办发〔2010〕170号)的有关规定及要求,按照统筹兼顾、量入为出、突出重点、兼顾一般的原则。
2、支出项目填报口径
(1)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工资福利支出:指我局开支的在职职工的各类劳动报酬等。
--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指用于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主要包括:单位发放的生活补助、独生子女费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指我局在日常工作中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交通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等,不包括项目支出中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2)项目支出:指我办根据职能职责为完成日常工作,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
(五)"三公"经费预算增减变化原因
西安市长安区考核办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0.6万元,与2016年持平,无变化。
二、西安市长安区考核办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表(见附件)。

陕公网安备 6101160200018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