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长安区统计局2017年度部门预算

     一、长安区统计局概况

    长安区统计局是长安区政府行政部门。

    (一)长安区统计局的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全国统一的报表制度、有关政策法规和统计标准,完成政府下达的统计调查任务。

2、统一管理和协调全区统计工作。

3、拟定全区统计管理政策和标准,并负责监督执行。

4、依法组织完成重大国情国力普查。

5、公布并出版全区性的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

6、组织和管理全区统计信息化建设,健全统计网络。

7、依法提供统计信息咨询服务。

8、依法管理全区各部门统计调查项目和所要公布的统计资料。

9、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

10、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统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长安区统计局2017年度主要任务及目标

2017年,统计工作将继续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为载体,积极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和五大发展理念,发挥统计服务职能,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及时进行监测、预警,按期提供《长安经济动态》、《长安统计资料》等资料,准确、及时、全面地反映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为领导决策和社会各界提供了较好的统计服务。

2、是每月定期向区委、区政府及市统计局上报我区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迟报率为0,准确率达到98%以上。

3、是按期完成18个专业报表和各类临时性调查任务的报送工作,做到准确、及时、有效。迟报率均为零,准确率均达98%以上。

4、做好"三新"专项统计工作

5、积极落实与高新区的合作共建经济工作协议,专门抽调两名骨干联系高新,分组加紧与省市部门及沣东新城、航天基地统计局的多方联系,力争指标数据及时到位。

6、开展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正式入户登记工作,。

    (三)长安区统计局预算单位情况

    长安区统计局部门预算单位有1个,属行政单位。内设局办公室、综合核算科、能源科、普查中心四个科室(单位)。截至2016年底,统计局编制共25个,其中行政编制8个,事业编制17个,年末人数40人,。

    (四)预算编制情况说明

    1、部门预算收支编制的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及《长安区财政预算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长政办发2010170号)的有关规定及要求,按照统筹兼顾、量入为出、突出重点、兼顾一般的原则。

    2、支出项目填报口径

    (1)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工资福利支出:指我局开支的在职职工的各类劳动报酬等。

    --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指用于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主要包括:单位发放的生活补助、独生子女费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指我局在日常工作中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交通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等,不包括项目支出中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2)项目支出:指我局根据职能职责为完成行政工作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

3、2017年度部门预算收支增减情况说明

(1)预算收入增减变化情况

 

2017年度本年收入合计 376.77万元,较上年增加 18.21万元,增幅4.8%,预算收入增加的原因主要是工资上涨、工会经费增加以及调查队调查经费增加。

 

(2) 预算支出增减变化情况

 

 

2017年度本年支出合计376.77万元,较上年增加 18.21万元,增幅4.8%,预算支出增加的原因主要是:(1)工资改革,职工工资较上年工资水平有所提高,增加了15.4万元(2)工会经费增加 0.73万元(3)调查队调查经费,增加了27.08万元。

 

    (五)"三公"经费预算增减变化原因

西安市长安区统计局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2万元,与去年相比没有变化。

    二、西安市长安区统计局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表(见附件)。

 

相关附件下载: 西安市长安区统计局2017年部门预算报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