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西安市长安区委政法委员会2017年部门预算

一、政法委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中共西安市长安区委政法委员会是区委管理政法工作的职能部门,与长安区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合署办公,主要职能是监督、指导、协调区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司法局的工作;协助区委及其组织部门加强政法干部队伍建设;检查监督区级政法部门及干警的政法、执纪情况;组织协调维护社会稳定工作;落实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各项措施,推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各类专项治理活动。内设办公室、综治科、政工科、政法科和维稳科。

(二)预算编制情况说明

1、部门预算收支编制的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及《长安区财政预算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长政办发2010170号)的有关规定及要求,按照统筹兼顾、量入为出、突出重点、兼顾一般的原则。

2、支出项目填报口径:

(1)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工资福利支出:指我委开支的在职职工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类社会保险费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指用于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主要包括:单位发放的离退休经费、生活补助、住房公积金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指我局在日常工作中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交通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等,不包括项目支出中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2)项目支出:指我委根据职能职责为完成行政工作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3、预算收支增减变化及"三公"经费预算增减变化

(1)预算收入增减变化情况

 

2017年预算总收入580.25万元,同比增加58.61万元,增长10%,预算收入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工资普调。

 

(2)预算支出增减变化情况

 

2017年预算总支出580.25万元,同比增加58.61万元,增长10%,预算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因为工资改革,职工工资较上年工资水平有所提高。

 

 

4、"三公"经费预算增减变化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5.25万元,较2016年的15.25万元减少10万元,减少65.5%。原因是车辆改革。

 

二、西安市长安区委政法委2016年部门预算公开表(见附表)。

 

相关附件下载: 中共西安市长安区委政法委员会2017年部门预算报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