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长安区残疾人联合会2017年部门预算

西安市长安区残疾人联合 2017年度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一、残疾人联合会概况

西安市长安区残疾人联合会是长安区政府工作部门

(一)、主要职责

1、依照"平等、参与、共享"的宗旨,代表残疾人的共同利益,听取残疾人意见,反映残疾人需求,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多方面地为残疾人服务。

2、团结教育残疾人遵守法律,履行应尽的义务,发扬乐观进取精神,自尊、自信、自强、自立,为社会主义建设贡献力量。

3、弘扬人道主义,沟通政府、社会与残疾人的联系,动员社会理解、尊重、关心和帮助残疾人。

4、开展残疾人康复、教育、劳动就业、文化、体育用品用具供应、福利、社会服务、无障碍设施和残疾预防工作,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扶助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

5、开展残疾人扶贫解困、社区康复、盲人按摩及盲人按摩职称评定等工作。

6、协助政府研究、制定和实施残疾人事业法规、政策、规划和计划。

7、承担区政府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日常工作。

8、指导和管理各类残疾人社团组织。

9开展残疾人事业的国际交流与合作,为发展残疾人事业积累资金。

10、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长安区残联2017年度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1、为精神病患者提供定额免费住院治疗;为精神病患者提供免费服药。

2、为190名残疾人发放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

3、为残疾人办理爱心长安通卡。

4、培训残疾人专职委员及康复指导员650人次。

5、慰问贫困残疾人350户。

6、做好贫困残疾人生活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的审核工作。

7、开展自强绿色行动,扶持残疾人100名。

8、开展自行助学活动资助20名贫困残疾学生入学。

9、居家托养残疾人100名。

10、为300名残疾人进行劳动技能培训。

11、安置30名残疾人就业。

12、完成残疾人保障金征收任务。

(三)长安区残联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长安区残联为全额财政拨款的参公单位,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2016年末实有在编在职工作人员15名,属财政全额拨款人员。区残联为一级独立核算单位,实行独立预算。

二、预算编制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编制的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及《长安区财政预算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长政办发2010170号)的有关规定及要求,按照统筹兼顾、量入为出、突出重点、兼顾一般的原则。

(二)、支出项目填报口径:

(1)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工资福利支出:指我办开支的在职职工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类社会保险费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指用于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主要包括:单位发放的离退休经费、生活补助、住房公积金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指我办在日常工作中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交通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等,不包括项目支出中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2)项目支出:指我会根据职能职责为完成行政工作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三)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2017年度本年收入合计1112.36万元,较上年减少620.47万元,主要是公共预算收入339.47,上级补助收入281万元。

  2017年度本年支出合计1112.36万元,较上年减少620.47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32.61万元,项目减少653.08万元。

(四)"三公"经费预算增减变化原因

2017年度区残联"三公"经费预算无变化。

三、西安市长安区残疾人联合会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表(见附表)

 

相关附件下载: 西安市长安区残疾人联合会2017年部门预算报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