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长安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2017年部门预算

西安市长安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7年部门综合预算

一、区人大概况

(一)区人大主要职责

1、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加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理论研究和实践创新,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根本政治制度作用。

2、依据宪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行使监督职权。健全"一府两院"由人大产生、对人大负责、受人大监督制度,为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发挥监督职能,做好服务保障。

3、坚持和完善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制度,做好与区委、区政府、区政协及有关部门工作联系。

4、负责联系在我区的全国、省、市、区人大代表,健全联络机制和网络平台,密切人大代表同人民群众的联系;负责人大代表有关活动的组织工作。

5、组织区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工作,承办人事任免等工作事项。

6、负责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会议、主任会议以及其他重要会议、活动的组织和服务;负责区人民代表大会全体会议、常务委员会会议、主任会议决议、决定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

7、负责专门委员会和工作委员会执法检查、调查研究的协调保障工作,为人大代表视察、考察、调研及其重要活动做好组织服务工作。

8、受理人大代表和群众来信来访,督办和协调处理信访案件。

9、负责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人大工作的宣传和新闻报道工作。

10、承办区人大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区人大2017年重点任务

2017年,区人大常委会将认真贯彻落实区第三次党代会和区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积极履职、务实有为,确保任期头年的工作基础牢靠、开局良好。

1、依法行使监督职权,开展科学有效监督

(1)加强对法律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对《陕西省河道管理条例》《西安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听取《社会养老保险法》和《陕西省旅游条例》贯彻执行情况的专项报告。

(2)围绕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加强监督。听取审议区政府关于全区扶贫工作情况专项报告;对全区小城镇建设、城乡网吧设置及管理情况、基础税源建设情况进行专题调研;对全区2017年重点项目建设情况、"十大惠民实事"完成情况和城市治理等中心工作进行视察;继续开展相关工作监督检查反馈意见研究处理情况满意度测评,促进"一府两院"及有关部门不断改进工作。

(3)加强对"两院"专项工作的监督检查。听取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工作的专项报告,听取区人民检察院重点工程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的专项报告。

2、依法决定重大事项,提高科学决策水平

(1)认真审议决定国民经济计划和财政预算。听取审议区政府2016年财政决算情况的报告和审计报告,听取审议2017年上半年国民经济计划执行情况和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适时调整财政预算。

(2)重视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制度,促进决策的法治化、民主化、科学化;通过加强和人民群众的沟通互动,对事关全区改革发展稳定和群众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适时作出决议决定。

(3)依法决定干部任免。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和人大依法任免相统一,认真做好人事任免工作;进一步做好区人大常委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向宪法宣誓和向常委会述职工作。

3、切实加强代表工作,提高依法履职水平

(1)抓规范、立章程。按照既要"满意度"、又要"落实率"的要求,探索建立代表意见建议办理工作考核评价机制,进一步提高办理工作实效;按照热情服务、严格管理的要求,探索建立代表履职成效激励机制,进一步提高代表的履职水平。

(2)抓培训、强素质。按照合规矩、接地气的要求,科学制定、积极实施代表培训计划,提高培训的系统性和专业性;按照"走出去"与"请进来"相结合的原则,狠抓教育培训工作的方式方法创新,促进人大代表履职能力更强、履职质量更高。

(3)抓特色、创亮点。按照硬件再提升、软件再加强的要求,创建一批代表工作室市级示范点,在规范运转、发挥作用上寻求新突破;按照专业相通、专长相近的原则,建立代表专业小组,发挥专业人才作用,不断提高履职层次。

4、继续强化自身建设,开创人大工作新局面

(1)切实加强思想政治建设。认真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用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武装头脑,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断增强“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决维护区委权威,坚决落实区委的决策部署。巩固和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成果,持续抓好整改落实,持之以恒抓好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

(2)不断强化法治思维和依法履职能力。大力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毫不动摇坚持、与时俱进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进一步强化人大业务培训和工作交流,不断提高常委会组成人员的依法履职能力,增强全社会的人大意识,提升全区人大工作整体水平。

(3)有效发挥街道人大工委及其办公室的作用。加强对街道人大工作的领导,定期听取街道人大工委履职情况的汇报;督促街道加强对人大工委办公室的考核,从机构运转、履职成效、亮点工作等方面,健全量化考核办法,加大工作交流力度,促其有效履职,切实发挥作用。

(三)区人大预算单位情况

区人大常委会机关机构设置为:常委会办公室;区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和区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2个专门委员会;区人大常委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区人大常委会城镇建设与环境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和区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选举工作委员会3个工作委员会。

(四)预算编制情况说明

1、部门预算收支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及《长安区预算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长政办发〔2010〕170号)的有关规定及要求,按照统筹兼顾、量入为出、突出重点、兼顾一般的原则。

2、支出项目填报口径

(1)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工资福利支出:是我单位在职职工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各类社会保险费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主要包括:单位发放的离退休经费、降温费、取暖费、其他生活补助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是我单位在日常工作中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印刷费、交通费、会议费、培训费等,不包括项目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

(2)项目支出:是我单位根据职能职责,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五)预算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预算项目支出较上年增加190.98万元,主要原因:一是2017年人代会要召开十八届一次、二次会,第一次会议又是换届之会,会期较长,故与上年相比,会期增长、会次增多、费用增加;二是新增加项目街道人大工作经费75万元。

(六)"三公"经费预算增减变化原因

长安区人大办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53.57万元,较2016年减少80.09万元,降幅59.92%,因公车改革,区政府成立长安区公务用车管理服务中心,统一管理公车费用,所有车辆费用均算入政府办名下。

二、西安市长安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表(见附表)

 


相关附件下载: 

2017西安市长安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预算公开报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