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长安区妇女联合会2017年部门预算

    一、西安市长安区妇联概况

 

   (一)区妇联主要职责:组织引导妇女积极参与社会主义经济发展,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二)长安区妇联2017年度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1. 加强家风馆建设。重视家风家训建设工作,积极营造"立家规、传家训、树家风"的深厚氛围,建成家风馆1个,家风广场1个。

 

    2.开展"三八"系列活动。举办"寻找最美,表彰先进"表彰会,展示长安妇女巾帼风采,反映长安妇女精神面貌。

 

3.加强基层妇女组织建设,发挥兼职副主席作用。完善基层"妇女之家"建设;区、街道、村(社区)三级妇联组织配齐兼职副主席,做强基层,夯实基础。组织兼职副主席培训班一期。

 

4.培养高素质妇女干部队伍。全面提升妇女干部综合素质,着力培养妇女干部的创新思维,提高妇女干部的实际工作能力、统筹协调能力和调查研究能力。全年开展妇女干部培训班2期。

 

5.丰富和谐家庭创建的活动内涵。深入开展文明家庭创建活动,全年创建文明家庭、最美家庭20户。

 

6.加大农村妇女技能培训。开展"春风行动"送岗系列活动和巾帼家政、手工编织等妇女创业技能培训,全年培训500人次以上。

 

7.加强妇女宣传阵地建设。通过《中国妇女报》和《中国妇女》等报刊杂志将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到千家万户。主动加强网上舆论宣传。

 

8.健全维权工作机制。完善全区妇女维权信访网络,加强街道妇女维权工作站建设.做好妇女法律援助和信访接待等工作。召开全区维权工作现场会。

 

9、加强平安创建工作。开展法制宣传、培训活动3次,创建"平安家庭"示范户30户。

 

10.优化妇女儿童发展环境,做好妇女儿童两规划中期监测评估工作;关心妇女健康,关爱儿童成长。做好贫困妇女救助和"六一"儿童节慰问活动。

 

11.创新妇女工作机制。申请开通长安区妇联微信公众号,打造"网上妇女之家",主动开展网上舆论宣传,高效准确的传递妇女工作信息。

 

    (三)长安区妇联无所属基层预算单位

 

(四)预算编制情况说明

 

 1、部门预算收支编制的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及《长安区财政预算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长政办发2010170号)的有关规定及要求,按照统筹兼顾、量入为出、突出重点、兼顾一般的原则。

 

2、支出项目填报口径:

 

(1)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工资福利支出:指我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类社会保险费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指用于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主要包括:单位发放的离退休经费、生活补助、住房公积金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指我单位在日常工作中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交通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等,不包括项目支出中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2)项目支出:指我单位根据职能职责为完成行政工作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3、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1)2017年度本年收入合计128万元,全部为财政预算收入。较上年增加40.23万元,增长45.8%,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工资改革和新增家风馆建设项目。

 

(2)2017年度本年支出合计128万元,较上年增加40.23万元,增长45.8%,主要是:(1)因为工资改革,职工工资较上年工资水平提高;(2)项目支出为新增家风馆建设16万元及庆"三八"节开展活动较上年增加4万元。

 

(五)"三公"经费预算增减变化原因:无变化。

 

二、西安市长安区妇联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表(见附表)

 

 

 

 

相关附件下载: 西安市长安区妇女联合会2017年部门预算报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