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西安市长安区大兆街道办事处概况
1.西安市长安区大兆街道办事处财政、财务隶属于长安区财政局,系独立核算的一级会计核算单位,执行预算会计、行政单位会计制度,资金主要来源于财政拨款和非税收入。
2.我单位目前在职在岗人员76人,其中:行政在编在岗23人,事业在编在岗33人,自收自支2人,社区5人,村干部2人,临聘人员11人;其内部机构设置为10个科室、站、所:党政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城乡环境卫生管理办公室、农业综合服务站、文化广播电视服务站、计划生育服务站、劳动保障事务所、财政所。
(一)大兆街办主要职责
其主要职能是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行政工作。
(二)大兆街办2017年度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我区以三个长安为主题加快建设国际化大都市新型城区的奋斗目标,坚持稳中求进、改革创新、依法行政,以推进环境卫生、基础设施、公共服务水平全面提升,推进文化产业、现代农业产业不断壮大,团结社区加快建设,努力将大兆打造为最美城镇。
(三)预算编制情况说明
1、部门预算收支编制的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及《长安区财政预算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长政办发〔2010〕170号)的有关规定及要求,按照统筹兼顾、量入为出、突出重点、兼顾一般的原则。
2、支出项目填报口径:
(1)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工资福利支出:指我局开支的在职职工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类社会保险费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指用于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主要包括:单位发放的离退休经费、生活补助、住房公积金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指我局在日常工作中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交通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等,不包括项目支出中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2)项目支出:指我局根据职能职责为完成行政工作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3、大兆街办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1)2017年度本年收入合计854.84万元,较上年减少44.06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有所变化。
(2)2017年度本年支出合计854.84万元,较上年减少181.04万元,主要是文化体育与传媒减少33万元,社会保障与就业减少18.65万元。
(四)"三公"经费预算增减变化原因
我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落实公车改革精神,造成实际预算减少,其他项目均按规定执行。
二、西安市长安区大兆街道办事处2017年部门预算报表(见附表)
相关附件下载: 西安市长安区大兆街道办事处2017年部门预算报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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