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长安区城市统一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2017年部门预算

一、区统建办概况

     区统建办财政全额拨款,现有事业编制11名。

(一)区统建办主要职责:

西安市长安区城市统一建设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安排全区城市基础建设项目,协调、指导项目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区政府交办的各类工程建设任务,并承担项目融资任务。

    (二)区统建办2016年度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2017年,我们将围绕区委、区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 抓住重点,进一步规范长安区城市统一建设项目建设程序,提高统建项目的建设管理水平,切实发挥职能作用,圆满完成区委、区政府交付的各项建设任务。

1.改造项目建设

    长安文化大厦改造项目计划投资2100万元,建设任务:文体大厦改造及装修约14000平方米,计划2017年5月底完工。

2.续建项目建设

    一是公安长安分局业务大楼项目稳步推进,力争年底完工。二是滦镇示范社区完成商业部分及室外工程,6月底全部完工。上半年完成所有公建项目的竣工验收工作。三是区医院改扩建项目力争年底前完成所有项目交付使用;四是引镇污水处理厂力争年底完成建设任务。

3.竣工验收工作

5月底文化大厦项目的竣工验收及移交工作;年底完成滦镇室外及商业项目的竣工验收及移交工作。

4.项目决算工作

   年内完成滦镇1-3标段和9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项目决算工作。

    5.向国家开发银行陕西省分行申请贷款:一是区医院改扩建项目申请贷款3亿元,申请区级配套资本金7510万元。二是潏河、皂河等河道流域生态治理申请贷款2.3亿元,申请区级配套资本金6284万元。三是区老旧小区提升改造项目申请贷款1.33亿元,申请区级配套资本金3346.42万元。

(三)统建办无基层单位预算

(四)预算编制情况说明

 1、部门预算收支编制的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及《长安区财政预算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长政办发2010170号)的有关规定及要求,按照统筹兼顾、量入为出、突出重点、兼顾一般的原则。

2、支出项目填报口径:

(1)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工资福利支出:指我办开支的在职职工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类社会保险费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指用于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主要包括:单位发放的离退休经费、生活补助、住房公积金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指我办在日常工作中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交通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等,不包括项目支出中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2)项目支出:指我办根据职能职责为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3、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1)2017年度本年收入合计261.41万元,较上年增加49.85万元,主要是公共预算增加49.85万元。

 

(2)2017年度本年支出合计261.41万元,较上年增加49.85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5.53万元,项目支出增加44.32万元。    

 

(五)"三公"经费预算增减变化原因

由于公车改革原因,我办2017年"三公"经费0.33万元,比2016年"三公"减少1.73万元。

    二、西安市长安区统建办2016年部门预算公开表(见附表)。

 

相关附件下载: 西安市长安区城市统一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2017年部门预算报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