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长安区直属机关工委概况
(一)区直属机关工委的主要职责
中共西安市长安区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是负责区直机关党的思想、组织和作风建设的区委派出机构。主要职能是:负责区直机关党的建设工作规划,指导区直各部门机关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区直机关党组织抓好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和党员教育和党员管理教育、入党积极分子、党务干部的培训工作;指导区直机关党组织对党员和党员干部的监督、负责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督促检查,搞好思想政治建设;负责区直机关党组织建设工作,负责发展党员工作,以及对发展党员质量的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区直机关党组织纪律检查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审批上报党员干部违反党纪、党规的处理工作;指导区直机关党组织配合行政领导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和统战工作,知道、协调区直机关精神文明建设活动;负责区直机关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调研、指导宣传报道工作;完成区委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长安区直属机关工委2017年度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1、加强教育培训,提高政治理论水平
举办区直机关党组织书记、党务干部业务培训各一期,培训干部150人。举办一期预备党员和拟发展对象培训班1期80人。举办党员轮训5期3000人。创新学习教育培训形式,采取实景教学、现场参观、互动交流、微信公众平台(长安机关党建)等方法,对专职党务干部、机关党员等进行培训轮训,增强党员培训效果。
2、加强领导,提高机关党组织规范化水平
(1)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突出用好组织生活这个经常性手段,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这个思想武器,让党内生活真正成为党员干部加强党性锻炼、提高党性修养的大熔炉。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坚持集体领导制度。认真落实"三会一课"、谈心谈话、请示报告等制度,健全党员领导干部参加支部组织生活制度,把重温入党誓词、佩戴党员徽章、学习党章、查摆问题、公开整改措施等内容作为规定动作长期坚持,积极探索"六个一"专题民主生活会的有效形式,做好民主评议党员和组织生活会召开工作。
(2)强化基层组织建设,筑牢固本强基战斗堡垒。坚持抓基层、打基础,全面提升基层党建工作水平。推动基层党组织在实施"三个革命"建设"三个环境"中引领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中彰显机关党员的先进性。要按照党章的要求,结合区级中层领导调整的实际,及时选优配强基层党组织工作力量。加强离退休党支部建设,常态化开展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整顿工作。深入开展服务型党组织建设,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让"最后一公里"成为"最畅一公里"。进一步完善发展党员预审制度,规范程序,严把党员"入口"关,提高党员发展质量,让每一名机关党员都成为服务群众、真抓实干的先锋模范。年内发展党员19人。
3、加强载体运用,提高机关党建活力
(1)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增强遵规守纪行动自觉。
扎实抓好区委开展的"大兴干事文化加速追赶超越"作风建设主题实践活动。按照区委在全区开展的"大兴干事文化加速追赶超越"作风建设主题实践活动,各基层党组织要按照"六讲六比"的要求,切实加强作风建设,弘扬追赶超越的实干精神和担当作风,引导机关党员围绕"五个走在前列",在长安建设特色小镇工作中积极作为、恪尽职守、勇于担当,干净干事,争当最敬业的"店小二",争做最优秀的"五星级服务员",干出长安铁军的新形象。
(2)深入开展"党员示范岗"活动。工委将对命名的"党员示范岗"进行检查,择优推荐为区委组织部党员先锋岗,不符合标准的取消党员示范岗称号,对于空缺的"党员示范岗"由各党组织重新推荐、评选,工委审核命名。
(3)认真开展建党96周年纪念活动。"七一"前,工委将评选表彰一批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在区直机关中开展"党叫干啥就干啥,我是党员我带头"主题演讲活动,激发党员工作热情。举办机关党建经验交流会2次,总结交流支部工作方法,激发支部工作活力。
(4)开展机关党委、总支、支部向工委述职活动。
工委将在今年7月份和11月份分两批组织开展机关党组织书记述职活动,述职的主要内容是:履职工作情况,特色和亮点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主要原因,下一步工作思路和对存在问题的整改措施。机关党委、总支下辖支部也要同时开展向所属机关党委、总支述职活动,并将述职情况及时上报工委。
4、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落实"两个责任",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落实"两个责任",夯实管党治党责任。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守住廉政底线,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加强党章党规党纪教育培训,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党组织的主要负责同志要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模范遵守党章党规,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以上率下,为广大党员作出示范。举办党风廉政教育专题讲座2期150人。
(三)长安区直属机关工委预算单位情况
机关工委是独立的行政单位,编制5人,实有5人。2017年5人。
(四)预算编制情况说明
1、部门预算收支编制的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及《长安区财政预算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长政办发〔2010〕170号)的有关规定及要求,按照统筹兼顾、量入为出、突出重点、兼顾一般的原则。
2、支出项目填报口径:
(1)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工资福利支出:指工委开支的在职职工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类社会保险费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指用于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主要包括:单位发放的离退休经费、生活补助、住房公积金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指工委在日常工作中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交通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等,不包括项目支出中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2)项目支出:指工委根据职能职责为完成机关党建工作,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3、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1)预算收入增减变化情况
2017年预算总收入72.45万元,同比减少6.71万元,减少9.26%,预算收入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16年6月1人退休。
(2)预算支出增减变化情况
2017年预算总支出72.45万元,同比减少6.71万元,减少9.26%,预算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1)因为工资改革,职工工资较上年工资水平有所提高;(2)项目支出减少。
(五)"三公"经费预算增减变化原因
因单位公务用车取消,无公务用车运行费用,公务接待因八项规定减少支出。
二、西安市长安区直属机关工委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表(见附表)。
相关附件下载: 中共西安市长安区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2017年部门预算报表.xls

陕公网安备 6101160200018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