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区红十字会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信息
一、红十字会概况
西安市长安区红十字会是区委领导下的从事人道主义工作的社会救助团体,业务工作直接由区政府领导联系。区红十字会成立于,核定事业编制4名,参照公务员管理。会长由长安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红兼任。王小妮任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工作人员6名。
(一)红十字会主要职责
1、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执行《中国红十字会章程》,组织落实中国红十字会工作的方针、政策;指导全区各行业红十字会开展工作。
2、开展救灾的准备工作,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开展救护和救助工作;依法接受国内外组织和个人的捐赠,及时向灾区群众和受难者提供人道主义援助。
3、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卫生救护的宣传工作,组织开展群众性初级卫生救护培训,组织群众参加意外伤害和自然灾害的现场救护。
4、依法参与、推动辖区内的无偿献血工作,表彰无偿献血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参与器官、遗体自愿捐献工作;参与艾滋病防治的宣传教育工作。
5、组织会员和志愿工作者开展人道领域内的社区服务和社会公益活动。
6、依法开展社会募捐活动;参与国际人道主义救助工作,开展与国内红十字会的友好合作与交流工作。
7、开展有益于青少年身心健康、弘扬人道主义精神的红十字青少年活动。
8、依照日内瓦公约及其附加协议书的有关规定和红十字与红新月运动基本原则开展工作。
9、推动我区符合红十字宗旨的社会福利事业和经济实体的开办工作。
10、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长安区红十字会2017年度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1.积极做好应急救护培训工作,举办培训班15期,培训城区环卫工人1000余人
2.大力弘扬"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以"5・8世界红十字日、防灾减灾日、世界艾滋病防治日"等系列主题宣传活动为载体,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中国红十字第十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精神,宣传工作进社区、进农村、进学校、进企业、进机关,全年不少于5次
3.开展"博爱三秦"红十字志愿服务活动,建立红十字宣传阵地,宣传普及红十字应急救护知识和技能培训,在社区组织开展社区红十字志愿服务活动,关爱和服务留守儿童、空巢老人等弱势群体
4.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红十字事业发展的意见》,发展红十字会员100名、红十字志愿者300名,不断壮大红十字队伍
5.加强与会员和志愿者的联系工作,组织西安培华学院志愿者开展"关爱空巢老人,发扬中华民族尊老、敬老、爱老的传统美德"等红十字志愿服务活动,全年开展活动不少于3次
6.加强红十字会基层组织建设,对352个基层组织建设进一步完善、巩固、提高
7.做好红十字青少年工作,积极开展市级红十字示范校创建工作,开展思想道德教育、卫生与健康知识教育、志愿者服务等符合学校实际的帮扶活动,全年不少于3次
8.坚持依法募捐,对企业采取上门劝捐等方式,适时开展形式多样的专项募捐活动,不断拓宽募捐渠道
9.做好人道救助工作,积极开展"红十字博爱送温暖"活动,资助贫困家庭、残疾家庭100户
10.组织西北政法大学红十字志愿者服务队,开展宣传无偿献血、捐献造血干细胞、捐献遗体、器官等活动,全年不少于2次
11.组织各级红十字专(兼)职干部业务知识培训不少于3次,提高专(兼)职干部素质,为我区红十字事业发展提供人才保障
12.完成区委、区政府部署的阶段性重点工作任务
(三)长安区红十字会无基层预算单位
二、预算编制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编制的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及《长安区财政预算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长政办发〔2010〕170号)的有关规定及要求,按照统筹兼顾、量入为出、突出重点、兼顾一般的原则。
(二)支出项目填报口径:
(1)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工资福利支出:指我会开支的在职职工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类社会保险费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指用于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主要包括:单位发放的离退休经费、生活补助、住房公积金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指我会在日常工作中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交通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等,不包括项目支出中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C}(2){C}项目支出:指我会根据职能职责为完成行政工作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三)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1)2017年度本年度收入合计61.34万元,较上年39.42万元增加21.92万元。基本支出收入增加12.92万元,主要为我单位2016年调入1人的人员工资及工资正常增加。项目支出收入增加9万元,主要为增加创建示范校预算3万元,宣传费预算增加4.5万元,救灾救助物资运输储存费预算增加1万元,理事会预算增加0.5万元。
(2)2017年度本年支出合计61.34万元,较上年39.42万元增加21.92万元。基本支出增加12.92万元,主要为我单位2016年调入1人的人员工资及工资正常增加。项目支出增加9万元,主要为增加创建示范校预算3万元,宣传费增加4.5万元,救灾救助物资运输储存费增加1万元,理事会增加0.5万元。
(四)"三公"经费预算增减变化原因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增加0.18万元的公务接待费。
三、西安市长安区红十字会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表(见附表)。
相关附件下载: 西安市长安区红十字会2017年部门预算报表.xls

陕公网安备 6101160200018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