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长安区教育局2017年部门预算

一、西安市长安区教育局概况

西安市长安区教育局是区政府工作部门。

(一)西安市长安区教育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在教育工作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拟定全区教育工作的有关规定;拟定教育改革发展规划和各项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指导全区学前教育、基础教育、职业技术教育、成人教育、特殊教育、广播电视教育和电子信息技术教育,会同有关部门管理、指导、协调全区教育工作,指导学校思想品德、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工作和国防教育工作。

3、负责推进全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指导落实教育教学基本要求和教学基本文件,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4、负责指导各级教育单位的教育教学改革工作;指导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指导开展教育科学研究和教学研究;指导全区的教育综合改革。

5、按管理权限负责初等学校的开办、合并、撤销;统筹协调和指导社会力量办学。

6、会同有关部门拟定筹措教育经费、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政策和管理办法;统筹安排全区教育费附加、教育专项经费;会同有关部门检查、审计教育系统的教育事业经费的安排和使用情况,实施家庭困难学生的资助工作。

7、负责指导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工作;合理配置教育资源;负责全区各类学校专业技术职务的评审、报批工作。

8、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区属中小学、职业学校的招生计划;负责组织成人自学考试、专业证书考试和高中学业水平测试工作。

9、会同有关部门规划编制学校布局,管理学校国有资产;指导各学校教学设施、仪器、图书资料的配备;推进学校后勤改革工作;负责教育事业统计调查以及统计信息的管理与服务工作;指导全区教育信息化工作。

10、负责指导全区各校的稳定和安全保卫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处理突发事件。

11、负责语言文字和指导推广普通话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管理教育对外交流与合作。

12、指导教育督导工作,制定教育督导工作的规章制度,监督、检查、评估各校对国家教育方针政策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

13、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西安市长安区教育局2017年度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1、完成茅坡村安置社区区域公办小学建设工作;实施40所中小学改扩建提升工程;完成长安区第三小学前期项目建设任务,固定资产投资达到13676.16万元。

2、实施"长安蓝领培养计划"三年行动方案,全年培养各类技工1600名;积极开展各类成人实用技术培训。

3、加快推进义务教育学校网络环境和基础设施建设,创建市级"智慧校园"1所。

4、严格落实学前教育的政策法规,做好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认定及规范管理工作,普惠性幼儿园占比达到44%;开展特色园创建活动,创建市一、二、三级幼儿园各3所。

5、实施学前教育行动计划,切实推行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和初中入学率均达到100%,初中毕业升学率不低于90%;创建区级德育工作先进学校10所,书香校园8-10所。

6、完成18所幼儿园视频监控数字化提升工程;做好中小学校园安全检查工作,确保中小学及幼儿园不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创建市级平安校园2所、省级平安校园1所。全力推进依法治校,加强校园法治文化建设,积极开展"七五"普法工作。

7、实施第二轮"三名工程",创建区级名校3-5所;开展教师支教交流活动,完成支教交流教师480名;做好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招聘工作。

8、深入推进大学区管理制改革。倡导"学区化管理+综合改革"模式,积极推进"优质学校+薄弱学校"捆绑集约发展,促进薄弱学校办学水平稳步提升,创建大学区工作先进学校8所。

9、治理教育乱收费,规范办学行为,严格落实收费公示制度,严肃查处乱收费行为。进一步规范非学历文化教育培训机构办学行为,完善落实民办学校(幼儿园)年检工作制度,并向社会公布年检结果。

10、负责督促各中小学校、幼托机构保持环境整洁卫生,做好"烟头革命"相关工作。

11、做好信访维稳、安全生产及区委、区政府部署的阶段性重点工作任务。

(三)西安市长安区教育局及所属基层预算单位情况

西安市长安区教育局及下属二级单位共计90家,2017年部门预算由90家独立核算单位组成,其中:长安区教育局本级单位性质为行政单位,长安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和长安区教育考试中心性质为参公单位,其余87家单位性质为全额事业单位。具体如下:

 

 

  长安区教育局

  长安区第九中学

  长安区郭杜街道香积寺逸夫初级中学

  长安区教育局督导室

  长安区第十中学

  长安区郭杜街道祝村初级中学

  长安区教育考试中心

  长安区第十一中学

  长安区马王街道初级中学

  长安区电化教育中心

  长安区第十二中学

  长安区滦镇街道景民初级中学

  电大长安分校

  长安区韦曲街道中心学校

  长安区滦镇街道泉子头初级中学

  长安区教育经费核算中心

  长安区郭杜街道中心学校

  长安区滦镇街道鸭池口初级中学

  长安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长安区马王街道中心学校

  长安区东大街道初级中学

  长安区教育局中小学卫生保健所

  长安区滦镇街道中心学校

  长安区东大街道祥峪初级中学

  长安区第三幼儿园

  长安区东大街道中心学校

  长安区子午街道初级中学

  长安区教育局教学研究室

  长安区子午街道中心学校

  长安区子午街道王庄初级中学

  长安区教育局档案室

  长安区太乙街道中心学校

  长安区太乙街道初级中学

  长安区教育局后勤管理中心

  长安区引镇街道中心学校

  长安区引镇街道街办初级中学

  长安区教育局材料站

  长安区杜曲街道中心学校

  长安区引镇街道留村初级中学

  长安区教育局教师进修学校

  长安区细柳街道中心学校

  长安区杜曲街道初级中学

  长安区特殊教育学校

  长安区王曲街道中心学校

  长安区杜曲街道樊村初级中学

  长安区青少年活动中心

  长安区鸣犊街道中心学校

  长安区细柳街道初级中学

  长安区长安区南街小学

  长安区兴隆街道中心学校

  长安区细柳街道义井初级中学

  长安区第一小学

  长安区黄良街道中心学校

  长安区王曲街道皇甫初级中学

  长安区第一幼儿园

  长安区灵沼街道中心学校

  长安区兴隆街道初级中学

  长安区第二幼儿园

  长安区五星街道中心学校

  长安区兴隆街道沣惠初级中学

  长安家园幼儿园

  长安区五台街道中心学校

  长安区灵沼街道初级中学

  长安区职教中心

  长安区王莽街道中心学校

  长安区五星街道五楼初级中学

  长安区第二职业学校

  长安区杨庄街道中心学校

  长安区五星街道江村初级中学

  长安区第一中学

  长安区大兆街道中心学校

  长安区五台街道初级中学

  长安区第二中学

  长安区魏寨街道中心学校

  长安区王莽街道初级中学

  长安区第三中学

  长安区砲里街道中心学校

  长安区王莽街道韦兆初级中学

  长安区第四中学

  长安区韦曲街道初级中学

  长安区杨庄街道初级中学

  长安区第五中学

  长安区韦曲街道申店初级中学

  长安区鸣犊街道初级中学

  长安区第六中学

  长安区韦区街道杜陵初级中学

  长安区魏寨街道初级中学

  长安区第八中学

  长安区郭杜街道初级中学

  长安区砲里街道初级中学

(四)预算编制情况说明

 1、部门预算收支编制的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及《长安区财政预算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长政办发〔2010〕170号)的有关规定及要求,按照统筹兼顾、量入为出、突出重点、兼顾一般的原则。

2、支出项目填报口径:

(1)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工资福利支出:指我局开支的在职职工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类社会保险费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指用于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主要包括:单位发放的离退休经费、生活补助、住房公积金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指我局在日常工作中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交通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等,不包括项目支出中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2)项目支出:指我局根据职能职责为完成行政工作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3、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1)预算收入增减变化情况

    2017年预算总收入74362.13万元,同比增加2687.32万元,增长3.75%,预算收入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增资及区级配套资金收入。

    (2) 预算支出增减变化情况

    2017年预算总支出74362.13万元,同比增加2687.32万元,增长3.75%,预算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1)因为工资改革,职工工资较上年工资水平有所提高而增资1376万元;(2)项目支出为省市项目增加的配套资金,其中:学生人数增加的营养改善计划区级配套资金200万元,生均公用经费36万元,幼儿园免费补助及公用经费区级配套30万元,高中免学费区级配套844万元;(3)新增加50名合同制幼儿教师工资及社保经费194万元;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7万元。

 

(五)"三公"经费预算增减变化原因

西安市长安区教育局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3.8万元,较上年减少2.81万元,原因为基层预算单位减少的公车运行经费。

二、西安市长安区教育局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表(见附表)

 

 

 

 

西安市长安区教育局2017年部门预算报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