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长安区政务服务中心概况
(一)长安区政务服务中心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行政许可法》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方面的法律、法规,起草有关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
(2)负责区级部门行政审批项目集中办理的组织实施。
(3)负责全区重大投资项目审批事项的协调办理工作。
(4)负责政务服务中心信息管理系统的建设、管理、维护和使用,确保网络系统正常运行。
(5)负责制定区政务服务中心的各项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6)负责对进驻中心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进行管理考核。
(7)负责受理服务对象对窗口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的服务质量、办事效率、工作作风等方面的投诉。
(8)负责全区街办、村(社区)政务服务工作的业务指导、及培训考核。
(9)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长安区政务服务中心2017年度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1)加强中心文化建设。本季度,中心通过开展礼仪培训、演讲比赛和业务宣讲等文化建设活动,不断提升中心软实力,努力打造一支素质高、业务精的窗口铁军。一是开展公务礼仪培训。1月10日下午,区政务服务中心召开了公务礼仪培训会,"中国农业银行十佳金牌培训师"杨轶、王海苗老师从着装、用语、形体、服务细节等方面进行了细致地讲解和精彩地互动练习,为工作人员加强礼仪修养提供了具体指引和实践方法。二是举办争做"五星级服务员"主题演讲比赛。中心于1月22日和24日,进行了争做"五星级服务员"主题演讲比赛初赛和决赛,工作人员结合窗口实际谈感受、找差距、表决心,不断改进工作作风,提升个人综合素质,争当新时期"店小二"和"五星级服务员"。三是开展窗口业务宣讲。3月17日起,中心利用一个多月时间集中开展"讲业务、提技能"窗口工作宣讲擂台赛。工作人员立足窗口实际讲业务、谈经验、比干劲,不断夯实业务基础,提升工作技能和服务水平。
(2)推行"最多跑一次"改革。区政务中心发放《长安区审批及公共服务事项登记表》,对各单位行政审批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进行摸底调查,制定了我区行政审批服务"最多跑一次"改革实施方案(已报区政府审定),并积极与相关部门对接、核实,已于3月13日,向社会公布了《长安区第一批群众和企业"最多跑一次"办事事项清单》,共22个部门203个事项。3月28日--30日,中心集中检查我区第一批"最多跑一次"工作落实情况,3月27日--4月11日,集中检查22个街道便民服务中心行政效能工作开展情况,确保将"最多跑一次"工作和行政效能革命工作落到实处。
(3)探索"三集中、三到位"改革。区政务中心对标杭州、丽水等地在行政审批方面的成功经验,制定我区"三集中、三到位"工作实施方案,各行政审批单位在编制、人员不变的情况下,设立行政审批科,实现部门行政审批职能向一个科室集中、承担审批职能的科室向政务中心集中、行政审批事项向电子政务平台集中,切实做到审批事项进驻落实到位、授权到位、电子监察到位,确保我区行政许可事项集中办理,进一步提高现场审批率。
(4)建立激励机制强化管理考核。区政务中心积极贯彻落实三项机制要求,制定了《全区窗口单位干部鼓励激励实施细则(试行)》(已报区政府审定),根据进驻部门及窗口工作人员的出勤率、办件量、服务态度等情况,综合评选出月度"服务明星",季度"窗口先进工作者",年度"优秀工作人员",分别给予不同程度奖励。通过鼓励激励,使比学习、比服务、比贡献在政务中心成为一种风气和习惯。
(三)长安区政务服务中心预算单位情况
内设机构
区政务服务中心设办公室、业务科2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党务、政务工作,督促检查机关工作制度的落实;负责会议的组织及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负责机关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劳动工资等工作;负责文电、机要、保密、档案、接待、计划生育等工作;负责机关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和后勤服务工作;负责人大议案、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办理;负责"中心"窗口工作人员日常考核、纪律等工作;负责"中心"对外宣传及网站管理工作。
(二)业务科
负责规范重点项目审批流程、建立健全审批机制、优化入驻部门办事流程;负责制定区政务服务中心业务管理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区政务服务中心电子监察系统的安全运行及维护工作;负责区政务服务中心、街办便民服务中心电子监察系统的网络连接及维护工作;负责区政务服务中心、街办便民服务中心受理事项、办件量的统计工作;负责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村(社区)便民服务站的业务指导、培训及量化考核工作;负责受理服务对象对办事窗口及工作人员的投诉;负责区政务服务中心市考指标工作的落实。
(四)预算编制情况说明
1、部门预算收支编制的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及《长安区财政预算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长政办发〔2010〕170号)的有关规定及要求,按照统筹兼顾、量入为出、突出重点、兼顾一般的原则。
2、支出项目填报口径:
(1)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工资福利支出:指我办开支的在职职工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类社会保险费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指用于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主要包括:单位发放的离退休经费、生活补助、住房公积金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指我办在日常工作中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主要包括:办公费、交通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等,不包括项目支出中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2)项目支出:指我办根据职能职责为完成行政工作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3、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17年度本年收入合计672.01万元 ,较上年增加 500.17万元,主要是因为区政府投资建设政务大厅改扩建项目;临聘人员工资及社保增加,工作人员工装费用,对街道便民中心建设指导等。
2017年度本年支出合计672.01万元,较上年增加 500.17万元。主要原因是区政府投资建设大厅改扩建项目增加414万元;由于工作性质需要增加临聘人员工资及社保共计增加 28.4万元;工作人员工装18.9万元;对街道便民中心建设指导增加10万元;政务服务费增加28.87万元。
(五)"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及原因
2017年三公经费0.55万元,较2016年增加0.35万元。
主要因为区县政务中心业务交流增加,固三公经费预算增加。
二、西安市长安区政务服务中心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表(见附表)。
相关附件下载: 西安市长安区政务服务中心2017年部门预算报表.xls

陕公网安备 6101160200018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