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西安市长安区委宣传部
2017年度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一、中共西安市长安区委宣传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长安区委宣传部主要职责:
1、研究制定全区宣传思想文化工作总体思路、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2、指导协调全区各级党委宣传部门和宣传文化系统各单位的宣传工作。
3、指导全区理论学习、理论宣传和理论教育工作;检查指导全区各级党委中心学习组和党员干部理论学习。
4、负责引导社会舆论、把握正确导向,指导、协调全区新闻宣传工作,在政治方向和方针、政策方面实行领导。
5、宏观管理文化艺术创作生产,指导、协调全区文化、广播电视、文学艺术等专业性群众团体的工作;负责全区文化体制改革工作。
6、组织部署全区思想政治工作任务,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的对策和建议,并组织实施。
7、负责社会宣传工作;负责宣传思想文化人才队伍建设;协调指导基层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制定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规划和工作要点,并组织实施;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全区党员教育等社会宣传教育工作。
8、负责全区精神文明建设和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协调做好思想道德建设、志愿服务工作;负责精神文明建设调查研究和典型推广。
9、负责全区对外宣传和有关新闻发布工作;指导、组织、协调对外宣传及对外文化交流等重大活动;筹划组织重大城市形象宣传推介活动。
10、负责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负责网络新闻业务和具有新闻舆论、社会动员功能业务的日常监管;负责网络文化建设与管理,组织、协调网上宣传、舆情监测和舆论引导。
11、会同相关部门,负责宣传文化系统各单位领导班子思想作风建设;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区级宣传文化系统有关干部管理事项;负责全区宣传文化系统干部培训工作。
12、承办区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长安区委对外宣传办公室主要职责:
1、贯彻对外宣传工作方针政策,制定全区对外宣传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
2、组织实施全区对外宣传和新闻发布工作。
3、指导、组织、协调对外宣传及对外文化交流等重大活动。
4、筹划组织重大城市形象宣传推介活动。
5、组织实施对外宣传品的制作、发行等工作。
6、负责联系中央、省、市新闻单位,做好全区媒体舆情应对处置协调工作。
7、负责《中国长安新闻网》建设与管理工作。
8、负责全区外宣干部队伍建设和培训工作。
9、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长安区互联网信息管理办公室的主要职责:
1、落实党和国家互联网信息传播方针政策,指导、协调、督促辖区内互联网行业主管部门、打击网络违法犯罪主管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加强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
2、组织开展网络舆情监管、应对和评论工作。
3、组织、协调网上宣传和舆论引导。
4、会同有关部门处置热点、敏感问题的网上宣传。
5、负责建设、管理辖区内舆情信息技术平台。
6、组织区域内网络管理和网站从业人员培训,建立舆情信息和网评员队伍。
(二)长安区委宣传部2017年度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2017年是全面实施“十三五”规划、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一年,也是党的十九大召开之年。全区宣传思想文化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紧紧围绕迎接、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紧扣 “追赶超越”定位和“五个扎实”要求,紧盯“聚焦三六九、振兴大西安”目标和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以撸起袖子加油干的精神状态,全面深化思想理论建设,着力抓好精神文明建设,推进文化改革发展,强化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加强基层基础工作,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为加快建设经济强、百姓富、生态美、环境优的西安国际化大都市新型城区提供强大思想保证、精神动力、舆论支持和文化条件。
一、全面深化思想理论建设
1.深化党的理论创新成果宣传宣讲。持续深入开展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的宣传宣讲。坚持不懈用党的理论创新成果武装党员、教育人民、凝心聚魂,引导全区干部群众更加自觉地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加强党员干部理论学习,充分发挥区街党校的作用,深入开展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党章党史、社会主义发展史、改革开放史、基本国情的学习教育。
2.加强党委中心组学习。贯彻执行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规则,进一步规范中心组学习的组织制度、学习内容、基本要求。以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为引领深化理论武装,精心选题,举办区委中心组学习辅导讲座4—6场次。加强党委中心组检查督促,提高学习质量和水平,发挥学以致用,推动工作的良好作用。
3.加强中国梦宣传教育。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加强报刊网络理论阵地建设,精心做好《今日长安》编印、“长安学习园地”内容推送等,不断提高质量,扩大影响。以普通群众为主角,讲述市民群众追梦圆梦的长安故事,组织主题宣传、主题教育、主题征文等活动,深入宣传建设国际化大都市新型城区的生动实践,引导干部群众坚定理想信念、坚定“四个自信”。
4.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严格落实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督查检查,健全情况通报和典型案例通报制度。健全舆情监测和分析研判机制,及时掌握网上网下相关舆论动向,及时采取处置措施,确保意识形态安全。加强对重大思想理论问题的引导,坚决批判错误思潮,敢于发声亮剑,有效处置意识形态领域问题。严格按照主管主办和属地管理原则,落实宣传阵地管理、重大问题处理、干部队伍管理的责任。
二、强化宣传与舆论引导工作
5.突出主线宣传。深入开展成就宣传,突出迎接、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这条主线,充分展示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团结带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走过的不平凡历程、取得的辉煌成就,宣传中国梦的长安实践。组织开展“喜迎党的十九大•追赶超越看长安”系列主题宣传活动,全方位宣传报道党的十八大以来特别是“十三五”开局之年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的生动实践、辉煌成就和宝贵经验,展示全区党的十八大以来的可喜变化。精心组织,集中报道全区广大干部群众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十九大的新举措、新成效、新亮点。深入宣传党的十九大的重要意义、主题思想、目标任务和战略部署,宣传全区各街道各部门学习贯彻情况,组织开展集中宣讲。
6.强化对外宣传。树立大宣传的工作理念,成立长安区新闻宣传工作组,定期召开新闻通气会,统一声音,强化规模声势。以“举大旗、选大题、上大稿”为目标,策划组织开展区域经济发展新看点、优化招商引资环境新亮点、特色生态旅游新品牌等外宣战役。全年在市级以上媒体发稿1000篇(条)以上,专版专题50个、重点报道50个。
7.推动媒体创新。推动长安开发采编中心、长安电视台、长安新闻网等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融合发展,创新“电视+”传播模式,建设“长安视讯”视频网站,对接IPTV互动平台,实现电视、手机、网站、微信、IPTV立体传播。继续发挥“长安宣传”新媒体平台引领作用,重点扶持打造3至5个有影响力的本土知名新媒体,协调全区政务网站、微博、微信和区属媒体法人微博、微信共同发声,推动全区新媒体宣传矩阵效应最大化。
8.抓好舆论引导。进一步完善我区党委和政府新闻发布工作机制,加大对全区公共突发事件新闻发布的管理。加强与中省市媒体和各有关方面沟通联系,做大做强主流舆论,提高正面宣传与舆论引导的质量水平。进一步抓好舆情应对处置,按照“属事属地”原则,第一时间发现和处置负面舆情,防止炒作。加大新媒体平台特别是新闻跟评监测力度,优化全区网评员和媒体舆情信息员队伍结构,团结发挥好网络大V、论坛版主、新媒体达人等网络民间力量的作用。建立完善网络安全检查、隐患通报、应急处置等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大网上信息内容监督管理力度,依法打击各类网上违法行为。
三、着力抓好精神文明建设
9.深化精神文明创建。深入开展文明城市创建成果巩固提升工作,抓好《2017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任务分解》的落实。坚持问题导向,加强督导考核,补齐工作短板,扎实做好创文复审迎检工作,确保长安在我市全国文明城市到届复审工作中不丢分、多得分。积极推荐参评省市级文明单位、文明村镇、文明校园评选表彰活动,命名一批符合条件的区级文明单位。
10.推进核心价值观建设。坚持贯穿结合融入、落细落小落实。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文明单位、文明社区、文明家庭创建等各类活动。持续开展“美德传家润长安”活动,建设新时代的家风文化。广泛运用区属媒体、宣传册页、灯箱广告、LED屏等深化核心价值观宣传,努力实现全覆盖。组织举办道德讲堂,通过“身边人身边事”教育广大市民践行核心价值观。积极开展各种经典诵读、全民阅读、论坛讲座等活动,普及优秀传统文化。
11.培育良好社会风尚。深入开展“烟头不落地•长安更美丽”群众性主题实践活动。加强“讲文明•树新风”优秀公益广告征集、刊播工作,大力开展网络文明传播、文明旅游、文明交通、文明餐桌和“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以移风易俗为重点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反对铺张浪费、大操大办和不文明习俗,倡导现代文明理念,培育健康生活方式。深化“美丽乡村•幸福农家”活动,组织20个省市级文明单位与村镇结对子,帮助村里建设“农村文明一条街”。 持续开展农村文明创建工作,组建村民评议会、道德评议会,积极评选好公婆、好媳妇、好妯娌,创建星级文明户、区级文明村。
12.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加强先进典型培养、发掘、推荐,努力推出新的全国全省道德模范、学雷锋志愿服务先进典型、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和“中国好人”、“陕西好人”、“西安好人”。重视发挥先进典型辐射带动作用,改进宣传方式,积极运用媒体宣传、事迹展览、巡演巡讲等方式,讲好典型故事,传播真善美,弘扬正能量。大力倡导“学习雷锋、奉献他人、提升自己”的志愿服务理念,积极开展学雷锋、关爱大秦岭等系列志愿服务活动,推动志愿服务常态化。广泛开展宣讲、征文、校园文化教育和家庭教育,营造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良好环境。
四、推进文化改革发展
13.加快文化产业发展。制定实施《西安市长安区文化创意产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7-2019)》,主动对接省市文化发展规划,积极争取项目园区落户长安。健全文化产业管理体制,组建长安区文创机构。建设文化产业投融资平台,设立文创基金,出台扶持政策,促进“文化+”与生态、旅游、科技等深度融合,全面启动实施文化创意产业“1212”战略(一园、两带及12个重点项目),建设以文化创意产业园和环大学城科教文化产业带、秦岭北麓文化生态旅游带等区域为依托的文化产业走廊。加快引进一批动漫、音像、传媒、体育等文化创意项目,加快建设长安文化创意产业聚集区和长安“双创”聚集区,推动长安由文化资源大区向文化产业强区转变,力争全区文化产业增加值增长20%以上。全面开展文创资源普查、评价工作,加强文化产业统计工作。
14.抓好文艺精品创作。创新群众文化活动方式和内容,持续开展“乐享长安•文化惠民”、公益文化百村行、三下乡、百姓周末大舞台等系列群众文化活动,打造“一街道一品牌,一社区(村)一特色”的文化格局。组织好“百姓大舞台”、“社区一家亲”、“长安流行音乐周”、“秦岭万人健康走”等大型群众性主题活动,唱响文化惠民主旋律。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完成区文化中心非遗展厅装饰布展、《图说非遗》系列宣传品制作及我区首部3D非遗宣传片摄制。举办《我的长安》非遗故事会和非物质文化遗产成果展演。广泛开展民俗活动进校园、进社区活动,组织中央、省市媒体探访非遗艺人活动,全面提升长安文化品牌美誉度。以柳青文学馆、柳青广场和柳青墓园为依托,策划实施“柳青精神传承工程”,打造文艺界人士“深入生活、扎根人民”实践活动基地。组织长安书画家举办“唐诗里的长安”书画展,编辑出版《守望长安》等书籍,展示我区文艺魅力,增强群众文化自信。
15.推进公共文化示范引领。贯彻落实我区《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加快建设区、街、村(社区)公共文化设施与服务体系,有效解决基层群众对公共文化服务的需求。完善优化区文化中心功能,增加服务项目,全面推行精细管理,加强宣传推介,打造长安乃至西安的文化新地标,争创省级公共文化服务示范场馆。加强农村文化中心和社区文化中心基层文化阵地建设,按照规范化标准,今年规划建设3处新型社区文化中心,完善提升20处特色农村文化大院,命名表彰100个星级文化室和100名优秀文化管理员。实施农村电影放映、文化演出、农村书屋等文化惠民工程,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持续开展送欢乐下基层、夏日文化广场、秦腔电视大赛等文化活动,繁荣基层公共文化。
五、加强宣传文化基层基础工作
16.锻造宣传思想文化战线的长安铁军。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加强宣传思想文化战线党的建设。巩固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成果,增强“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认真学习贯彻《准则》《条例》,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以三项机制为保障、以问题导向为切入、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加强宣传思想文化战线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大兴干事文化,发扬实干精神,锻造对党忠诚、勇于担当、干净干事、充满活力的宣传思想文化战线长安铁军,当好“奔跑的宣传员”、争做“五星级店小二”。
17.提升宣传思想文化工作水平。深化马克思主义新闻观、文艺观教育。加大宣传文化战线干部教育培训力度,办好全区宣传文化系统干部职工、新闻发言人、网评员、基层宣传干部等培训班。组织街道和区级部门宣传文化干部、网评员跟班学习,全面提高业务素质和工作水平。
18.加强宣传思想文化人才队伍建设。建立完善长安文化人才信息库,持续不断对农村社区业余文化人才进行免费培训。充分发挥协学会团结引导、联络协调、服务管理的职能,吸纳优秀人才,加大扶持力度,稳妥推进协学会换届工作。适应形势发展需要,支持组建各类群众业余文艺社团,活跃群众文化生活,推动基层文化发展繁荣。
(三)长安区委宣传部及所属基层预算单位情况
长安区委宣传部设行政单位1个;下设二级事业单位1个即长安区互联网信息管理办公室;归口管理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1个即长安区委对外宣传办公室。共有在职职工28人,其中行政15人,事业12人,工勤人员1人。
二、2017年度部门预算编制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编制的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及《长安区财政预算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长政办发﹝2010﹞170号)的有关规定及要求,按照统筹兼顾、量入为出、突出重点、兼顾一般的原则。
(二)支出项目填报口径:
(1)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工资福利支出:指我部开支的在职职工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类社会保险费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指用于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主要包括:单位发放的离退休经费、生活补助、住房公积金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指我部在日常工作中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交通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等,不包括项目支出中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2)项目支出:指我部根据职能职责为完成行政工作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三)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1、预算收入增减变化情况
2017年度预算收入合计655.76万元,较上年411.01万元,增加244.75万元,增长59.5%。主要原因是机构合并,原区委外宣办预算并入区委宣传部。
2、预算支出增减变化情况
2017年度本年支出合计655.76万元,较上年411.01万元,增加244.75万元,增长59.5%。主要原因是机构合并,原区委外宣办预算并入区委宣传部。
(四)“三公”经费预算增减变化原因
长安区委宣传部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3.1万元,较2016年2.15万元,增加0.95万元,原因是机构合并,原区委外宣办预算并入区委宣传部。
三、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四、西安市长安区委宣传部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表(见附表)。
附件【西安市长安区委宣传部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
相关附件下载: 中共西安市长安区委宣传部2017年部门预算报表.xls

陕公网安备 6101160200018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