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长安区总工会
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信息
一、西安市长安区总工会概况
西安市长安区总工会主要职能是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和民主权利;动员组织职工积极参加建设和改革,完成经济和发展任务;代表和组织职工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参与企业、事业和机关的民主管理;教育职工不断提高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建设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职工队伍。区总工会辖22个街道总工会、78个部局(系统)工会。
(一)长安区总工会主要职责
1、根据有关法律和《中国工会章程》,组织和指导全区各级工会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的工作部署,执行西安市长安区工会代表大会及全委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和决议。
2、对全面深化改革涉及职工利益格局调整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向区委、区政府反映职工群众的意愿和要求,提出意见和建议。
3、组织开展重点工程劳动竞赛、职工经济技术创新、职工培训和职业技能大赛,加强职工素质建设工程工作,提升职工队伍整体素质。
4、负责全区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及时掌握职工队伍的思想状况,研究提出加强和改进的措施;推动发展先进企业文化和职工文化,组织开展职工文化体育活动。
5、参与涉及职工利益的政策、法规草案的拟订和督查落实;推动完善政府与工会联席会议制度、劳动关系三方协商机制、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制度,深化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
6、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发挥服务职工的主阵地作用,推动解决职工劳动就业、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安全卫生等切身利益问题;做好困难职工帮扶工作,坚持开展帮扶活动,推进职工互助保障工作,构建服务职工工作体系;推进女职工特殊权益维护工作;负责农民工维权服务工作。
7、协助区委、区政府做好我区全国、省、市、区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状(奖章)的推荐、评选、表彰工作,做好劳动模范管理和服务工作,宣传劳动模范先进事迹。
8、做好基层工会组建和发展会员工作,推进工会资产经营管理和工会企事业发展改革;负责工会经费的"收、管、用"及审查、审计、监督工作。
9、负责工会系统改革和自身建设,增强工会组织吸引力和凝聚力;负责职工来信来访,维护职工队伍稳定。
10、承办区委、区政府及市总工会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单位情况
区总工会行政编制5名。其中:主席1名,副主席1名;实有在职人员2名,组织员12名,离退休人员7人。
(三)长安区总工会无基层预算单位
(四)预算编制情况说明
1、部门预算收支编制的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及《长安区财政预算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长政办发〔2010〕170号)的有关规定及要求,按照统筹兼顾、量入为出、突出重点、兼顾一般的原则。
2、支出项目填报口径:
(1)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工资福利支出:指我会开支的在职职工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类社会保险费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指用于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主要包括:单位发放的离退休经费、生活补助、住房公积金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指我会在日常工作中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交通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等,不包括项目支出中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2)项目支出:指我会根据职能职责为完成行政工作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3、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3、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1)2017年预算总收入555万元,同比增加474.96万元,主要是财政拨款增加了474.96万元。
(2)2017年预算总支出555万元,同比增加474.96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①因工资改革,职工工资较上年工资水平有所提高;②项目支出:俱乐部人员"三金"及工资补贴增加了46万元;③上解市总工会财政供养人员工会经费90万元;④工会工作费增加294.67万元;⑤购置办公设备增加12.02万元;⑥职工素质提高、党报党刊征订增加15.30万元;⑦羽毛球比赛、朗诵比赛等职工文体活动增加4万元。
(五)"三公"经费预算增减变化原因
2016年"三公经费"无预算;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0.15万元;同比增加0.15万元的公务接待费,主要是由于人员定额标准细化。
二、西安市长安区总工会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表(见附表)。
三、专业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相关附件下载: 总工会2017年部门预算.xls

陕公网安备 6101160200018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