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长安区发改委概况
本单位内设局办公室、综合科、投资科、项目科、资环科、经济信息中心、经济发展研究中心7个科室(单位)。
(一)长安区发改委的主要职责
1、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提出全区国民经济发展和优化重大经济结构的目标和政策;提出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大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
2、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及区政府关于西部大开发的战备、规划和政策,组织研究、提出我区实施西部大开发的战备纲要、发展规划。
3、研究分析区内外经济形势和发展情况,进行宏观经济的预测、预警;研究涉及经济安全的重要问题,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综合协调经济社会发展。
4、负责全区重大建设项目的策划、包装;负责重点建设项目的管理工作;负责全区国家、省、市专项资金投资项目申报、跟踪服务等管理工作;负责全区以工代赈规划计划编制、项目申报、审批、实施等工作。
5、负责汇总和分析全区财政方面的情况,参与制定财政政策,综合分析全区财政、金融、产业政策的执行效果,监督检查产业政策的执行;负责全区外债的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保持收支总量平衡。
6、研究全区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组织拟定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搞好重要专项经济体制之间的衔接,指导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工作。
7、推进全区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提出国民经济重要产业的发展战略和规划;研究并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有关重大问题,衔接农村专项规划和政策;组织、协调、指导区级有关职能部门制定行业规划。
8、研究分析全区经济和城镇化发展的政策衔接,组织拟定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参与拟定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民政等发展政策,推进社会事业建设,研究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及政策;负责人口机械增长控制工作。
9、综合分析全区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重大战略问题;组织拟定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发展循环经济、低碳经济的规划并协调实施;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实施节能降耗工作;组织协调重大节能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的推广作用;负责全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制定年度节能目标责任制,分解节能降耗目标任务;编制节能降耗工作年度发展计划;有针对性的进行节能工作专项调研,组织开展全区节能降耗检查工作。
11、负责起草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有关政策规定。
12、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长安区发改委2017年度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1.生产总值增长11.7%;
2.固定资产投资完成775亿元,增长5%;抓好项目落实,12个市级重点在建项目完成投资43.84亿元, 450个区级重点项目完成投资420亿元以上;
3.完成3个以上市级创建类特色小镇申报和年度工作任务,牵头做好"特色小镇建设"小分队相关工作;
4.服务业增加值完成254.96亿元,增长7.5%;全年净增规上服务业企业 3 户以上;
5.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37085元以上,增长7.1%
6.单位GDP能耗降低3.35%以上;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降低4.18%;原煤削减量下降3000吨;
7.根据国家产业政策和投资方向,主动对接联系,使我区享受更多政策优惠和资金扶持;全年力争实施3个PPP项目;
8. 加强对生产总值总量、人均地区生产总值、人均固定资产投资、服务业增加值占比、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总量10项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指标的监测,确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9.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增长16%;
10.改善投资服务环境,当好经济发展的"店小二"和"五星级服务员",形成常态化服务机制,全力做好服务工作;
11.深入开展"问政于民、问计于民、问需于民"活动,精心实施"十大惠民实事";
12.按照"行政效能革命"的工作要求,明晰投资负面清单,做好相关工作;确保所有投资项目审批事项全部纳入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完成"三集中,三到位"工作;
13.充分发挥参谋作用,高质量完成3篇调研报告和3篇经济运行分析报告;
14、负责区级重点水环境治理项目的审批,推进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有关工作;
15. 负责全区节能产品推广,推进我区新能源产业发展。
(三)长安区发改委及所属基层预算单位情况
只有本级预算
(四)预算编制情况说明
1、部门预算收支编制的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及《长安区财政预算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长政办发[2010]170号)的有关规定及要求,按照统筹兼顾、量入为出、突出重点、兼顾一般的原则。
2、支出项目填报口径
(1)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工资福利支出:指我委开支的在职职工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类社会保险费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指用于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主要包括:降温费取暖费、生活补助、独生子女费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指我委在日常工作中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交通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等,不包括项目支出中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2)项目支出:指我委根据职能职责为完成行政工作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3、2017年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1)2017年度本部门收入合计376.2万元,较上年减少8.32万元,减少2.2%。
(2)1)2017年度本部门支出合计376.2万元,较上年减少8.32万元,减少2.2%,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
(四)"三公"经费预算增减变化原因:与去年相比"三公"经费减少,主要是因为公车改革后交通费用减少。
二、长安区发改委部门预算公开表(见附表)
相关附件下载: 西安市长安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7年部门预算报表.xls

陕公网安备 6101160200018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