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长安区司法局2017年部门预算

一、司法局概况

(一)长安区司法局的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2)负责和指导全区法制宣传及全民普法教育工作,指导全区依法治理工作。

(3)协助有关部门组织对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                                          

(4)管理、指导和监督全区律师、企业法律顾问、法律援助和"148"法律服务工作,统一监管社会法律服务机构和法律市场秩序。

(5)管理全区公证机构,指导、监督公证业务活动。

指导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管理全区基层人民调解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6) 管理、指导和监督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工作。

(7)组织实施法学教育,负责全区政法干部、普法骨干和法律服务人员的法律业务培训。

(8) 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9) 指导、管理仲裁机构登记工作。

(10) 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长安区司法局2017年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1、认真落实"七五"普法规划,积极推进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工作;召开全区普法骨干培训班1次,开展村(社区)"两委会"干部法治培训2次;组建全区"七五"普法讲师团和法治宣传志愿者队伍。

2、常态化开展"法律六进"活动;做好"12.4"国家宪法日系列宣传活动;深入开展法律活动到基层、进社区活动,全年开展活动6次以上。

3、持续提升基层法治创建水平。在10个村(社区)试点完善法治宣传角、法治图书角建设;打造2个法治文化街墙、法治主题公园示范点;创建10个"民主法治村(社区)";广泛开展多层次多领域的基层法治创建活动。

4、强力推进"互联网+法治宣传教育"行动。强化"大数据"和"融媒体"思维,加强"长安司法"微信平台建设;加强电视、报纸普法栏目建设,制作播放公益普法广告4条。

5、落实公证便民措施,办理公证法律援助数量及评查公证案卷数量分别占所辖公证机构本年度办证量的5%以上,全年办理各类公证案件1100件。

6、扩大法律援助范围,继续做好法律援助示范窗口工作,加强法律援助工作站点规范化建设,全年办理法律援助案件不低于500件。

7、组织律师、公证员、法律援助工作者政治理论及业务学习4次,开展法治宣传活动6次;律师全年办理各类法律事务600件。

8、不定期走访刑满释放人员,对刑满释放人员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及时了解刑满释放人员信息,进行针对性帮扶。对有未成年子女的刑满释放人员给予适当帮助,帮教率达到95%以上,安置率93%以上,年度重新犯罪率控制在 2%以内。

9、组织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社会工作者、志愿者队伍进行不少于2次的业务知识和技能培训;督促指导各司法所适时集中组织社区服刑人员参加学习和义务劳动。

10、依托人民法院立案庭及基层人民法庭组建韦曲、鸣犊、王曲、引镇、沣峪、细柳、郭杜等7个片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整合法律服务资源。

11、遵守政务中心各项管理制度,优化办事流程,按时办结率达到100%。

12、完成区委、区政府部署的阶段性重点工作任务。

(三)长安区司法局及所属基层预算单位情况

长安区司法局下属2个事业单位,即区公证处、区法律援助中心,22个司法所(派出机构);机关在编工作人员19名,其中局长1名(杨引信),副局长2名(魏小平、赵日恒);工作人员16名;事业在编工作人员21人,其中公证处7人,法律援助中心14人;司法所在编工作人员45人;以上在编工作人员共计85人,属财政全额拨款人员。

(四)预算编制情况说明

1、部门预算收支编制的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及《长安区财政预算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长政办法【2010】170号)的有关规定及要求,按照统筹兼顾、量入为出、突出重点、兼顾一般的原则。

2、支出项目填报口径:

(1)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工资福利支出:指我局开支的在职职工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类社会保险费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指用于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主要包括:单位发放的离退休经费、生活补助、住房公积金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指我局在日常工作中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交通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等,不包括项目支出中购买商品和服务支出。

(2)项目支出:指我局根据职能职责为完成行政工作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3、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1)2017年度本年收入合计1033.75万元,较上年减少9.88万元。 

(2)2017年度本年支出合计1138.75万元,较上年减少98.88万元,主要是项目支出减少。 

(五)"三公"经费预算增减变化原因

西安市长安区司法局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9.54万元,较2016年的9万增加0.54万,增幅9%。原因为人员定额标准提高。

二、西安市长安区司法局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表(见附表)

 

相关附件下载: 西安市长安区司法局2017年部门预算报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