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财政局概况
西安市长安区财政局是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政府的组成部门,主要职责贯彻执行国家财政、税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草拟全区财政预算、税收、财务、会计、国有资产管理方面的地方性规章制度,并按规定报请批准后监督执行;分析预测财政经济形势,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
(一)财政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财政、税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草拟全区财政预算、税收、财务、会计、国有资产管理方面的地方性规章制度,并按规定报请批准后监督执行;分析预测财政经济形势,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定区乡(街办)、区与园区的财政体制,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
2.承担区本级各项财政收支管理的责任,负责拟定全区财政中长期计划,制定年度财政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全区年度预算及执行情况,向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报告财政决算;制定经费开支标准,负责审核批复全区各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完善区转移支付制度。
3.负责全区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及其它非税收入;管理财政票据;按规定管理彩票公益金。
4.制定全区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按规定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负责制定政府采购并监督管理。
5.贯彻执行国家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和税收调整政策,按权限审批或报请区政府审批地方税收减免工作。
6.制定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指导全区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7.负责审核和汇总编制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制定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制度和办法,收取区本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贯彻企业财务制度,拟定并执行政府与企业的分配制度和办法。
8.负责办理和监督全区经济发展支出以及中央和省、市、区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参与拟定区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制定基本建设财务制度;负责各项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
9.负责起草全区农村综合改革规划、方案,推动改革工作;负责全区农业综合开发有关工作。
10.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区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全区社会保障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编制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
11.贯彻执行国家关于政府内外债管理的制度和政策,依法制定全区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和办法,防范财政风险;负责统一管理政府内外债,制定基本管理制度;参与涉外债务等国际谈判,管理外国政府和国际金融组织(含世界银行)贷(赠)款。
12.负责全区会计管理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制定全区会计管理制度、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会计从业资格和专业技术职称考试报名工作。
13.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和建议;负责制定财政资金绩效评价的相关制度、办法并组织实施。
14.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长安区财政局2017年度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1.加强收入征管,持续做大"蛋糕"。全面推进"以地控税",强化工作责任,加强对重点项目和重点企业的跟踪和服务,既要重点关注重点税源、主要税源,也绝不要放松零星税源、小税源的征收,防止"跑、冒、滴、漏",做到依法征税,应收尽收。加强非税收入组织,完善非税收入征缴制度和涉企收费监管机制,特别是事业单位垄断性收入,确保非税收入足额入库。加强共建区税源动态管理,定期核查税源,完善电子划税名单,做好沟通协调,确保划转收入及时、足额入库。
2.优化财政投入,增强保障职能。积极落实区政府关于抓项目、促投资、稳增长的实施意见,以财政资金投入为导向,加大基础性、公益性重点项目建设,加快区属园区建设,创造优质的投资环境,弥补发展短板。支持商贸流通体系建设,全力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加大对新消费相关领域的财政支持力度,通过创新供给激活消费需求,进一步激发消费潜力。加快传统产业和骨干产业改造升级,支持以旅游为重点的现代服务业发展壮大,不断优化经济结构,促进我区经济稳定增长。
3.加大民生保障,建设公共财政。严控"三公"经费支出,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严格执行新制定的会议费管理办法、差旅费管理费办法,降低行政运行成本。落实民生投入两个不低于80%的政策要求,持续加大民生领域投入力度。保障教育事业优先发展,实施十三年免费教育,均衡区内教育资源配置,推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积极争取上级支农资金,加大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启动幸福新农村示范村建设,加大财政扶贫力度,抓好细节管控,确保扶贫项目质量和资金安全。认真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养老制度改革政策,持续提高临时救助、医疗救助标准,大力支持城乡居民居家养老和养老福利院服务能力建设,提高社会综合保障能力。
4.推进改革创新,提高管理水平。深入推进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全面实施中期财政规划管理,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抓好财政存量资金的盘活工作,建立健全财政存量资金与预算安排统筹结合机制。深化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简化流程,提高支付效率,按照上级部门部署,及时开展电子化支付改革。进一步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制度改革,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完善政府采购制度,推动政府采购支持相关产业发展。
5.严格财经纪律,切实加强监督。完成内控制度建设,聚焦预算管理、资金分配等核心业务环节,强化内部流程控制、堵塞制度管理漏洞。严格执行差旅费管理办法、会议费管理办法、培训费管理办法,加大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监督检查力度,重点检查"三公经费"支出、津补贴发放及项目资金使用情况,从严查处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不定期会同有关部门单位,加强对各类财政专项资金的监督和检查,督促部门单位加强财务管理,促使财政各类专项资金的使用合规、有效、安全。
(三)长安区财政局及所属基层预算单位情况
截止2016年末,我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共有在职职工151人,其中行政23人,事业128人。下属事业单位11个,其中: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5个、财政补助事业单位6个、经费自理事业单位0个,具体情况如下:
1.企业财务管理所
单位性质:参公事业单位;经费管理方式:财政全额拨款;人员情况:年末在职10人。
2.街道财政管理所
单位性质:参公事业单位;经费管理方式:财政全额拨款;人员情况:年末在职7人。
3.收费管理中心
单位性质:参公事业单位;经费管理方式:财政全额拨款;人员情况:年末在职12人。
4.园区财政所
单位性质:参公事业单位;经费管理方式:财政全额拨款;人员情况:年末在职4人。
5.政府采购中心
单位性质:参公事业单位;经费管理方式:财政全额拨款;人员情况:年末在职4人。
6.国库集中支付中心
单位性质:事业单位;经费管理方式:财政全额拨款;人员情况:年末在职36人。
7.会计管理中心
单位性质:事业单位;经费管理方式:财政全额拨款;人员情况:年末在职25人。
8.农村综合改革工作办公室
单位性质:事业单位;经费管理方式:财政全额拨款;人员情况:年末在职15人。
9.财政投资评审中心
单位性质:事业单位;经费管理方式:财政全额拨款;人员情况:年末在职12人。
10.电子数据管理中心
单位性质:事业单位;经费管理方式:财政全额拨款;人员情况:年末在职1人。
11.西安中华会计函授学校长安区分校
单位性质:事业单位;经费管理方式:财政全额拨款;人员情况:年末在职2人。
二、预算编制情况说明
1.部门预算收支编制的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及《长安区财政预算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长政办发〔2010〕170号)的有关规定及要求,按照统筹兼顾、量入为出、突出重点、兼顾一般的原则。
2.支出项目填报口径
(1)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工资福利支出:指我局开支的在职职工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类社会保险费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指用于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主要包括:单位发放的离退休经费、生活补助、住房公积金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指我局在日常工作中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交通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等,不包括项目支出中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2)项目支出:指我局根据职能职责为完成行政工作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3.2017年度部门预算收支增减情况说明
(1)预算收入增减变化情况
2017年度本年收入合计4651.8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3391.89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260万元,较上年减少290.38万元,较少5.9%。
(2)预算支出增减变化情况
2017年度本年支出合计4651.89万元,较上年减少290.38万元,预算支出减少的原因主要是:上级补助收入减少831万元。
4."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上下年对比情况: 2016年公务接待费用支出预算7.2万元, 2017年公务接待费用支出预算3.31万元,减少3.89万元,同比下降54%;2016年公车运行费用支出预算10万元, 2017年公车运行费用支出预算8万元,减少2万元,同比下降20%。
三、西安市长安区财政局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表(见附表)。
相关附件下载: 西安市长安区财政局 2017年部门预算报表.xls

陕公网安备 6101160200018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