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长安区城市管理局2017年部门预算

一、西安市长安区城市管理局概况

 

西安市长安区城市管理局,加挂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牌子,为区政府工作部门。机关内设办公室、装备财务科、法规宣传科、督查创建科、建筑垃圾管理科、综合管理科、市容管理科、市场管理科、绿化园林管理科、爱国卫生管理科、数字化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等11个科室,现有在编正式人员637名,城管监督员、环卫保洁、安保等临聘人员3300余名。

 

(一)西安市长安区城市管理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城市管理和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起草相关规范性文件和措施;拟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制定行业领域内公共突发事件处置预案,并组织实施。

 

2、承担组织指导、统筹协调、监督检查、综合考核全区城市管理工作责任;制定市容环境卫生、城市绿化、户外广告、爱国卫生等城市管理方面的管理制度和规范,对全区城市管理方面的重大事项提出处理意见建议,协调解决城市管理重大问题。

 

3、负责市容环境卫生、园林绿化、户外广告、建筑垃圾等方面的行政审批工作;协调推进城市管理公共服务的市场化、社会化、专业化和产业化发展。

 

4、负责市容环境卫生行政管理工作;负责城市市容环境卫生配套设施的管理;会同有关部门依法制定环境卫生、市容环境整治收费标准,并负责费用征收;负责城市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建筑废弃物的管理。

 

5、负责园林绿化和公园绿地管理工作;负责建设项目绿化审批,审查园林绿地建设设计方案,参与竣工验收;组织协调园林绿化和公园绿地重大建设项目实施。

 

6、负责城市公园、广场综合管理;组织编制城市公园、广场发展规划,监督、指导城市公园、广场的建设和管理。

 

7、负责户外广告设置管理;依据城市规划,编制户外广告设置规划方案;负责户外广告设置使用权招标、拍卖、转让;承担户外广告设施的安全监管;负责门头牌匾、标语牌、导示牌设置管理;负责城区美观灯饰设置的管理。

 

8、负责辖区内人行道机动车、非机动车停放站点审批和行政执法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负责机动车清洗站点的设置和行政执法工作。

 

9、负责全区有形市场的建设管理工作。

 

10、承担全区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负责城管执法工作的组织实施、业务指导、统筹协调、监督检查和综合考评;负责全区性重大执法活动、专项执法行动的组织和部署;研究制定城管执法工作规范、行为规范以及城管执法工作的业务培训。

 

11、负责城市规划区内的违法建筑物、构筑物日常巡查、监管以及具体行政执法工作;查处未经批准擅自修建临街建筑物、构筑物等行为及建筑施工中影响市容环境的行为。

 

12、负责全区爱国卫生组织管理,拟定爱国卫生工作规划和实施方案;组织实施全区爱国卫生先进单位、卫生先进街村的创建和考核验收工作;监督检查农村改厕的达标和落实工作;组织开展城乡病媒生物防制工作。

 

13、组织实施对区级各部门、街道和有关单位的创建工作进行综合考评;承担国家卫生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复审和检查工作,巩固创建工作成果;协同有关部门负责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复审和检查工作。

 

14、负责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工作;牵头负责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

 

15、负责城市管理和城管执法方面的重点科研项目管理;负责相关领域对外合作交流工作。

 

16、负责城市管理和城管执法方面的宣传教育工作,协调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城市管理的相关活动。

 

17、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西安市长安区城市管理局2017年度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1.完成西沣路绿化景观改造提升工程(生态段)等4个重点在建项目建设任务,建成3条绿化示范街和3个文化主题广场;完成西西里公园等2个重点前期项目建设任务,固定资产投资达到19491万元。

 

2.全面推行"路长制",落实监管责任,扎实开展城市治理工作,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加强市容环境综合治理,巩固提升西长安街、南长安街、文苑中路三条"整洁美丽示范街"成果;深入推进网格化管理工作,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规范街道环境秩序。

 

3.牵头做好"烟头革命、厕所革命"小分队相关工作。负责城市建成区内公厕的建设和管理,推行"所长制",落实监管责任,新建环卫综合服务亭10座、移动公厕10座、农村公厕10座。

 

4.加大城区绿化补栽力度,增加常绿乔木栽植,绿化覆盖率达到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监测要求;加强黄土裸露区域治理,建成合能公馆等绿地小广场4个,创建生态园林式单位和居住区各1个,增绿20000平方米。

 

5.加大城市规划区域内违法建设查处力度,配合相关部门开展违法建筑拆除工作。

 

6.完善建筑垃圾清运市场管理,加强对出土工地、清运环节、消纳场地的管理,加大巡查力度,严打"三黑",定期开展违法渣土清运集中整治行动。

 

7.开展城管法律法规宣传,提高市民城市管理意识;加强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学习和培训,提升城管队员依法行政能力。

 

8.加大城市管理日常检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进行督促整改,做好"12342"市城管特服热线等各项投诉受理和回复工作。

 

9.做好门头牌匾的审批和管理工作,城区一、二类道路设置合格率达到95%以上、三类街道达到85%以上;加大违规户外广告的查处力度,实现户外广告设置的规范化、制度化。

 

10.购置垃圾压缩车、洗扫车等环卫设备50台(套)。

 

11.加强人行道机动车停车场规范管理,做到设置合理、标识统一、车辆停放规范有序;加大人行道违法停车的查处力度,确保人行道畅通有序。

 

12.积极开展"爱卫月"活动,做好国家卫生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巩固和复审工作。

 

13.创建省级卫生先进单位1家、市级卫生先进单位2家、区级卫生先进单位和先进村共10家。

 

14.在全区开展春季、夏季和秋季病媒生物防治工作,对全区中小学、驻区28所大专院校全面开展病媒生物防治督导检查,做到无盲区、全覆盖,努力降低病媒生物密度。

 

15.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完成"三集中三到位"工作;做好局属市场管理工作,全年无不安全事故发生,完成《西安市长安区2017年"治污减霾"工作实施方案》中的工作任务。

 

(三)西安市长安区城市管理局及所属基层预算单位情况

 

西安市长安区城市管理局属全额拨款行政单位,下辖15个二级单位。其中全额拨款事业单位5个,自收自支单位10个。

 

二、预算编制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编制的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及《长安区财政预算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长政办发2010170号)的有关规定及要求,按照统筹兼顾、量入为出、突出重点、兼顾一般的原则。

 

(二)支出项目填报口径:

 

(1)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工资福利支出:指我局开支的在职职工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类社会保险费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指用于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主要包括:单位发放的离退休经费、生活补助、住房公积金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指我局在日常工作中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交通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等,不包括项目支出中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项目支出:指我局根据职能职责为完成行政工作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三)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1)2017年度本年收入合计28060.52万元,较上年增加9231.22万元,主要原因是城乡社区环境卫生等项目收入增加。

 

(2)2017年度本年支出合计28060.52万元,较上年增加9231.22万元,主要原因是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支出增加。

 

(四)"三公"经费预算增减变化原因

 

因机构改革,部分车辆上交区公车办,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本年预算2万元。

 

二、西安市长安区城市管理局2016年部门预算公开表(见附表)。

 

 

 

 

 

                

 

                                

 

 

相关附件下载: 西安市长安区城市管理局2017年部门预算报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