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一)部门主要职责
1.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档案、区志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2. 对全区档案工作实行统筹规划,宏观管理,拟定全区档案工作行政规章,制订档案事业发展计划和档案管理工作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3. 对全区党政机关、群众团体、事企业单位的档案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
4. 组织并指导全区档案宣传、档案教育和档案干部的业务培训工作;负责全区档案专业技术服务、职称评定的初审申报工作。
5. 收集全区党政机关、群众团体及有关组织和事企业单位的重要档案资料进馆保存;实行集中统一管理,保守党和国家机关秘密,维护档案资料的完整与安全。
6. 负责馆藏档案资料的整理、编目、鉴定、统计和提供利用工作。
7. 负责档案、史料的收集、保管、公布、开放、编纂、出版、发行工作。
8. 负责全区档案信息化建设,开发、利用档案信息资源,对社会进行宣传,为社会各界提供服务。
9. 负责拟定全区地方志工作发展规划,制订区地方志编纂、续修工作方案,承担编纂、续修任务。研究地方志编纂、续修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并提出解决办法。负责地方志的编审和出版发行工作。
(二)机构设置
原西安市长安区档案局属参公事业单位,编制数20人。2018年在册人员为20人,年底实有人数为20人。本单位2019年将行政职能划至西安市长安区委办公室,仍为区委直属事业单位,不再保留档案局牌子,挂牌西安市长安区档案馆,相关内设机构名称未发生改变。
二、2018年度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2018年以来,区档案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大调研活动和“讲政治、敢担当、改作风”专题教育,认真履行“为党管档、为国守史、为民服务”职责,顺利完成了《长安区志》出版发行、档案执法检查和目标认证、信息化建设及档案接收利用等工作任务。
(一)业务工作指标任务全面完成
一是《长安区志(1990-2010)》出版发行,区地方志办公室被评为2018年度全省地方志工作先进单位。二是按照“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要求,对10个单位进行了档案执法检查和现场指导,检查率达到13.3%。三是档案目标认证任务顺利完成,5个目标认证单位顺利通过专家组认证。四是认真履行档案业务指导职能,对26家单位就文件归档及保管利用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指导。五是加大档案普法宣传,让社会各界对档案工作有了新的认识和进一步了解。六是基层档案干部业务培训力度不断加大,档案管理人员业务水平得到明显提升。七是档案安全管理制度不断完善。认真落实“十防”措施,保证库房始终处于档案保存的最适区间。八是档案征集成效显著,馆藏资源进一步丰富。按计划完成了3个单位的到期档案接收工作;积极开展档案资料编研,编写利用实例6条。九是做好档案利用服务,提高效率,更好地方便群众。十是《长安年鉴(2018)》编撰工作顺利推进,按期出版发行。
(二)特色工作取得显著成绩
加强档案信息化建设,对查阅率高,与群众生产生活关系密切的民生类档案优先安排,加快扫描利用,全年完成110万页档案的扫描和去污、审核、内网挂接并投入使用,完成年度计划的110%。
(三)共性工作水平稳步提高
一是加大干部教育培训,不断提升干部职工的政治、业务素质。二是加强基层组织建设,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等制度,机关支部凝聚力和战斗力得到进一步提升。三是突出主体责任,把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检查、同督促,机关工作作风明显转变,工作效能显著提升。四是紧抓思想政治建设,切实履行保密责任,扎实推进网络安全管理,全年未发生泄密事件。五是按照区委部署,加大宣传,配合做好全面深化改革相关工作。六是行政服务事项全部实现“最多跑一次”。七是积极参与平安建设,在岗人员参与率达到100%。八是能够推进档案普法宣传教育和信息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九是认真落实信访维稳工作“七项机制”,全年未发生信访事件。十是以制度建设为切入点,夯实监管责任,完善、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责任,档案安全得到有效保障。
班子履行职责,发挥职能作用情况:着力加强局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推动长安档案事业“追赶超越”发展。一是突出学习重点,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班子成员和党员干部理论水平、政治素养和工作能力明显提升。二是认真履职,重点时期专人24小时值班保障秦岭违建排查整治查档需要,选派干部参与中心工作。三是狠抓党风廉政建设,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重要议题定期研究,形成了风正气顺、公道正派、廉洁自律的干事创业良好氛围。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本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包括本级单位:原西安市长安区档案局。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20人,其中事业编制20人;实有人员20人。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13人。

五、2018年度部门决算收支情况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1、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1)2018年度收入总计402.06万元,较上年增加86.95万元,增长27.59%,主要原因是行政运行人员经费增加所致。
(2)2018年度支出总计402.06万元,较上年增加86.95万元,增长27.59%,主要原因是行政运行人员经费增加所致。
2、2018年度收入构成情况
2018年度收入总计402.06万元。其中:
(1)财政拨款收入402.06万元,占总收入的100%,较上年增加86.95万元,增长27.59%,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02.06万元,较上年增加86.95万元,增长27.59%,主要原因是行政运行人员经费增加所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无事业收入。
(3)无其他收入。
(4)无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5)无上年结转结余资金。
3、2018年度支出构成情况
2018年本年支出合计402.06万元。其中:
(1)基本支出327.54万元,占总支出的81.47%,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经费292.35万元和公用经费35.19万元,较上年增加63.93万元,增长24.25%,主要原因是行政运行人员经费增加所致。
(2)项目支出74.52万元,占总支出的18.53%,是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支出,较上年增加23.02万元,增长44.7%,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增加。主要包括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增加15.99万元、档案馆项目增加0.64万元、机关服务项目增加1.94万元,其他档案事务项目增加4.45万元。
(二)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1)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402.06万元,较上年增加86.95万元,增长27.59%,主要原因是行政运行人员经费增加所致。
(2)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402.06万元,较上年增加86.95万元,增长27.59%,主要原因是行政运行人员经费增加所致。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02.06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02.06万元。包括:行政运行327.54万元,较上年增加63.93万元,增长24.25%,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所致;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44万元,较上年增加15.99万元,增长57.09%,主要原因是新增预算项目所致。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27.54万元,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和日常工作需要。包括:
(1)人员经费292.35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74.88万元,较上年增加43.4万元,增长18.75%,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及目标奖提标所致;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7.47万元,较上年增加13万元,增长290.82%,主要原因是2018年有退休人员死亡抚恤金。
(2)公用经费35.19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35.19万元,较上年增加7.54万元,增长27.27%,主要原因是2018年有退休人员死亡补助经费所致。
4、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决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5、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拨款收支。
(三)2018年度“三公”经费、培训费及会议费支出情况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实际支出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占“三公”经费的0%;公务接待费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0%。2018年度“三公”经费支出较上年无变化,其中:
(1)因公出国(境)支出情况
2018年因公出国(境)支出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2018年未安排因公出国(境)支出预算。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用支出情况
2018年购置车辆0台,支出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当年预算未安排车辆购置费用。2018年度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购置公务用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当年预算未安排车辆运行费用。2018年度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情况
2018年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比当年预算减少1万,主要原因是八项规定出台后,节约开支,减少了公务接待人次。
2、培训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培训费支出0.82万元,主要是档案业务培训支出,较上年增长0.82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2018年增加档案培训业务的开展。
3、会议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会议费支出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
六、2018年度部门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组织对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74.5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35.19万元,用于商品服务支出。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较上年增加7.54万元,增长27.27%,主要原因是2018年有退休人员死亡补助经费所致。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服务类支出5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的合同金额5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金额的100%。
(三)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
截至2018年底,本部门及所属单位共有车辆0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2018年当年购置车辆0辆;购置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购置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
八、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3、“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4、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备注:以上数据(含附表),计量单位为万元,保留两位小数,若存在尾数差异,属报表转换时四舍五入问题,可以忽略不计。
附件:原西安市长安区档案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xls

陕公网安备 6101160200018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