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长安区财政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第一条  根据《中共西安市委办公厅、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安市长安区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市办字〔2019〕28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西安市长安区财政局(以下简称区财政局)是区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区财政局加挂西安市长安区金融工作办公室牌子。

第三条 区财政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区委关于国家财政、税收有关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国家财政、税收有关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中、省、市财政、税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全区财政预算、税收、财务、会计、国有资产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分析预测财政经济形势,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  

(二)承担各项财政收支管理的责任。负责拟订全区财政中长期计划,制定年度财政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负责向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报告全区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和决算有关情况;负责制订经费开支标准定额;负责区级部门年度预决算的编制和调整工作;负责区政府预决算和部门预决算公开工作;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

(三)负责全区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及其它非税收入;管理财政票据;按规定管理彩票公益金。

(四)制订全区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按规定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

(五)制订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负责制订、执行全区政府采购和政府购买服务政策、制度、办法,并监督管理。

(六)贯彻实施国有企业财务制度,按规定管理国有企业资产评估工作,拟订并执行国有企业财务管理相关制度,拟订并执行政府与国有企业的分配制度和办法,监管区属国有企业的国有资产、国有企业工资分配及负责人收入管理工作,指导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重组。

(七)负责办理和监督区财政经济发展支出以及中央和省、市、区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及区建项目预(结)决算工作;参与拟订区建设投资的有关意见,制订基本建设财务制度;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财政管理工作;负责国债遗留问题和特种国债兑付工作;负责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协调管理。

(八)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区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健康支出;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区社会保障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编制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

(九)贯彻执行国家关于政府内外债管理的制度和政策,依法制订全区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和办法,防范财政风险;负责统一管理政府内外债,制订基本管理制度;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做好防范和有效处置地方金融风险工作。

(十)负责全区会计管理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制订全区会计管理制度、办法,并组织实施。

(十一)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相关建议;负责制订财政资金绩效评价的相关制度、办法并组织实施;指导区级部门的财政预算绩效管理和绩效评价工作。

(十二)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三)职能转变。区财政局不再承担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区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监督检查职责,国有企业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和国有企业监事会的相关职责、金融工作服务职责等工作。

第四条 区财政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党建科。负责机关党务政务工作;负责党委、局机关会议的组织和决定事项的督办;监督检查机关工作制度的落实;负责文电、机要、档案、保密、信访、接待、计划生育、财务和后勤服务工作;负责机关和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劳资、专业技术职称评聘、离退休人员服务等工作;负责人大代表建议、议案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负责机关科级干部、所属事业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考察、培养、选拔、任免等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工作。

(二)预算科。拟订全区财政中长期规划、全区财政管理体制和预算管理制度; 负责编制区本级及全区年度财政预算方案和预算调整工作; 负责全区财政收入组织协调工作;提出增收节支和平衡财政收支的政策措施和建议;负责区级部门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及预算项目库管理工作; 负责地方政府债务预算管理及防范和化解政府债务风险工作;负责区政府预决算公开,指导部门预算公开工作;负责全区税政管理工作。

(三)国库科。组织实施财政总预算会计、行政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指导和监督区级国库业务;负责区级国库管理和财政资金调度;组织全区预算执行及分析预测;指导区级部门预算会计核算与管理工作;组织会审全区财政总决算、部门决算,指导部门决算公开工作;负责管理区级财政专户及区级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组织实施国库集中收付及公务卡制度改革工作,建设预算执行动态监控体系;组织编制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负责综合性财政统计和分析工作。

(四)行财科。负责党政、政法、群团、区级直属事业单位的财政预决算管理工作;指导部门预决算公开有关工作;拟订行政经费和全区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制度,会同有关部门研究经费开支标准、定额;负责分管部门、单位和项目资金的财务管理工作。

(五)社会保障科。负责人社、民政、卫生健康、医疗保障、残联、红十字会、退役军人局等部门预决算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区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计生支出;组织拟订有关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负责社会保险基金财政监管工作;负责分管部门、单位和项目资金使用的财务监管工作。

(六)农业农村科。负责农业农村、水务、秦岭保护、扶贫等部门预决算管理工作;承担财政支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相关工作,统筹安排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拟定相关资金管理办法和有关行业事业财务管理制度;负责农业项目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工作;负责农业政策性补贴资金管理工作;负责分管部门、单位和项目资金的财务管理工作。

(七)经建城建科。研究拟订财政投资有关政策;负责发改、住建、交通等部门预决算有关工作;负责中、省、市、区基本建设专项资金、城市建设专项资金、农村公路养护专项资金、环保专项资金、旅游发展专项资金、客运发展专项资金、城(棚)改专项资金等的财务管理工作;负责交通道路事故救助资金,城市维护资金的审核拨付管理工作;负责区级重点建设项目所需资金审核工作;负责分管部门、单位和项目资金的财务管理工作。

(八)监督检查科。拟订全区财政监督及财政资金绩效评价制度、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财税法规、政策等监督检查工作;依法查处财政违法违规行为;负责内部监督检查工作;建立全区财政支出资金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和统计报告制度;负责重大财政支出项目综合评价,指导区级部门财政预算绩效管理和绩效评价工作。

(九)国有资产管理科。制订全区党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制度、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党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交易行为和国有资产收益收缴工作;负责党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统计分析和信息化建设;负责罚没物资的管理工作。

(十)综合科。会同有关方面拟订住房、物价和其他经济体制改革政策性建议;拟订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政策和制度;负责管理全区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并参与制定标准;监管彩票市场和彩票资金;承担对住房公积金财政监管责任;负责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系统涉及的租赁性住房、住房分配货币化管理类财政政策业务;负责制定政府购买服务政策;负责国债遗留问题和特种国债兑付工作;承担清理规范公务员津补贴具体工作。

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派出机构、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第五条  西安市长安区财政局机关行政编制22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3名;科级领导职数10名。

二、2018年度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一)市考指标完成情况

2018年我局承担的10项市考指标任务完成情况良好。具体情况如下:

①财政收入完成情况。截至12月底,长安区一般预算收入累计完成24.37亿元,完成全年预算的95.90%,同比增长1.60%。

②税收占比完成情况。截至12月底,我区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完成24.37亿元,其中税收收入完成19.61亿元,税收占比达到80.50%,超奋斗目标0.5个百分点。

③财政支出完成情况。截至12月底,我区财政一般支出完成56.94亿元。八项支出累计完成46.31亿元,同比增长9.20%。   

④争取中省资金情况。截至12月底,我区争取中省资金共计13.96亿元,完成市考任务13.05亿元的107%,超市考指标7个百分点。

⑤控税引税完成情况。截至12月底,我区新引进企业和存量企业引税共完成4582.70万元,在十三区县中排名靠前。

⑥融资保底目标7.5亿元、奋斗目标15亿元。2017年,我区制定印发了《西安市长安区支持企业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权转让系统及西安市股权交易中心挂牌交易奖励办法(试行)》,积极支持辖区企业通过上市挂牌,持续扩大融资规模。截至2018年底,我区尚无新增上市挂牌企业,为了完成此项目标任务,经领导协调,区金融办办积极对接高新区金融办,高新和航天共为我区划转融资1.70亿元

⑦农村金融改革完成情况。出台并印发了《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安市农户信用等级评价办法的通知》长政办发201873号、《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西安市长安区深化农村金融改革加强“三农”金融服务实施意见的通知》(长政办发201889号)及《西安市长安区农户信用等级评价工作实施方案》,全面展开农户信用等级评价工作,截至12月31日,完成等级评定5.77万户,占本区县农户总户数41%,超市考指标11%。

⑧除新增一般债券、专享收益债券外,不得以其他任何方式形成新增政府债务;强化政府债务管控,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底线完成情况。一是大力强化政府债务管控,控制政府债务规模。今年以来,除新增一般债券、专项债券外,我区未形成新增政府债务。二是积极化解地方政府隐形债务,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按照上级财政部门要求,我局组织全区各部门、各街办及融资平台开展地方政府隐形债务上报及化解工作,已经摸清了我区政府隐性债务底数。三是出台政府隐性债务相关文件,我局代区政府拟定了《西安市长安区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化解实施方案》(长字201897号)、《西安市长安区政府隐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长政办函201866号)、《西安市长安区政府隐性债务化解实施方案可行性报告》(长政办函201867号),经区政府同意已经上报市财政局审定。

⑨新增境内外上市挂牌企业1家。已制定出台《西安市长安区支持企业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及西安市股权交易中心挂牌交易奖励办法(试行)》;通过全国股转系统完成融资1.70亿元,目前累计10家企业完成“新四板”(西安股权交易中心)挂牌。并按照规定落实兑付我区“新四版”成功挂牌企业陕西方元预应力机械有限公司和陕西盛达通通信技术有限公司奖励金各20万元。

⑩金融业占GDP比重达到市上要求。截至12月底,辖区各银行人民币存款余额920.03亿元,人民币贷款余额396.28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2.68%。

(二)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①发挥财政职能,强化财力支持

2018年,地方财政预算支出累计完成56.94亿元,有力保障了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在支持城乡建设方面,拨付美丽宜居村庄建设资金12.43亿元,拨付太乙宫街办新一村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资金8000万元。在支持重点建设项目方面,拨付亮化示范街建设工程资金3700万元,拨付老旧小区改造资金4237.52万元。在金融支持发展方面,积极做好项目融资工作,开展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工作,优化区内金融环境。

②扩大财政覆盖范围,大力保障民生

2018年,全区民生支出主要用于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领域。在科教文方面支出15.09亿元,主要用于中小学公用经费补助、学前教育经费补助、营养改善计划、改扩建学校等,进一步完善了教育投入保障机制,促进义务教育健康发展。在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支出7.40亿元,主要用于新农保、城乡低保、老年人保健补贴、困难群众生活补助、就业资金投入等,进一步提高了城乡居民社会保障水平。在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方面支出5.26亿元,主要用于公立医院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转、区医院迁建等,切实促进了我区医疗水平提升。

③深入开展大调研,提高财政管理水平

推进国库集中支付改革。通过直接、授权支付方式支付财政资金5.80万笔、72.64亿元;将社保类资金纳入集中支付系统,促进我区国库管理制度改革。深化部门预算改革。在继续深化部门预算改革的基础上加强预算执行的网格化、精细化管理,实现部门预算和指标管理系统的无缝衔接,推动部门预算改革向纵深发展。开展“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综合改革。2018年我区申报一事一议项目两批103个,项目总预算 4544.17万元,申请财政奖补资金3555.78万元。全面实施非税收入收缴管理改革。全区所有执收执罚单位实行网上在线开票,银行在线实时收款,财政网上实时监控,人行库银横向划款的全新收缴系统,最大程度保证了收费质量和及时入库,进一步提高我区政府非税征管水平。开展电子化政府采购工作。采购公告发布、专家抽取、信息报送、合同备案在电子化政府采购系统中实现全覆盖。全年完成采购金额6.90亿元,节约资金3210.69万元,节约率4.42%。强化监督检查工作。积极开展评审工作,组织对账600余次,踏勘现场150余次,出具最高限价和结算及预算报告160份,总计核减金额 1.32亿元,有效节约了财政资金.

④发挥财政作用,多措并举推进脱贫攻坚任务

2018年区本级预算安排财政专项扶贫资金4495.48万元,投入数较上年增幅20.73%。组织对21个街办及行业部门进行业务指导,并联合区扶贫办抽调人员组成3个检查组对我区21个街办的账务进行督导检查。制定全区金融扶贫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目标任务、工作内容、工作流程及实施步骤。加大金融扶贫宣传力度,提高了贫困群众对扶贫小额贷款政策的知晓率。认真落实金融扶贫政策,全区共发放扶贫小额贷款996户,2855.3万元,获贷率为19.79%,对有贷款意愿、符合贷款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做到了应贷尽贷。

(三)秦岭北麓违规建筑拆除工作完成情况

对西安市长安区滦镇街办上王村村委会非法占地建设的32栋楼房和2栋附属设施(房屋占地面积合计4210.93平方米,建筑面积合计6709平方米)、赵建平非法占用西安市长安区滦镇街办上王村土地3.1076亩建设的农家乐接待会议中心楼房一栋(建筑物占地面积1398.37平方米,建筑面积5200平方米)及时进行排查、拆除与核销,为盘活资产,对接收、登记和查封的云中漫步项目、南山庭院等共计8套别墅和原调拨给长安区滦镇街办的位于上王村6院二层农产品展示中心一并调拨给长安区双创中心,将紫薇山庄项目2套联排别墅调拨给长安区滦镇街办管理,作为沿山森林防火、防汛工具库房使用。积极联系沟通滦镇街办、陕西卧福置业有限公司、西安市国土资源局长安分局和祥盛会计事务所就紫薇山庄等30个项目进行土地成本核算,参与国岭、群贤别业违建项目赔付户兑付工作,其中国岭项目共退付64户,退付金额约2.10亿元,群贤别业项目共退付3户,退付金额约3500万元。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本部门2018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包括本级(机关)及所属11个二级决算单位。其中:

本级(机关)内设10个科室,分别是党建科(原办公室)、国有资产管理科、经建城建科、农业农村科、行财科、社会保障科、金融办(已划转至西安市长安区金融工作办公室)、国库科、预算科、监督检查科。

所属11个二级决算单位包含:

序号

                单位名称

1

西安市长安区企业财务管理所

2

西安市长安区街道财政管理所

3

西安市长安区收费管理中心

4

西安市长安区园区财政所

5

西安市长安区政府采购中心

6

西安市长安区国库集中支付中心

7

西安市长安区会计管理中心

8

西安市长安区农村综合改革工作办公室

9

西安市长安区财政投资评审中心

10

西安市长安区电子数据管理中心

11

西安中华会计函授学校长安区分校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163人,其中行政编制25人,事业编制138人;实有人员140人,其中行政人员20人,事业人员120人。单位管理离退休人员5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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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2018年度部门决算收支情况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1、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1)2018年度收入总计4819.43万元,较上年增加2588.03万元,增长115.98%,主要原因是正常调资晋档经费、财政信息化建设工程经费、农村信用等级评价费用、支持农村金融机构发展及涉农贷款增量奖励费用、助保贷财政资金、企业改制财政补贴等增加。

(2)2018年度支出总计4819.43万元,较上年增加2588.03万元,增长115.98%,主要原因同上。

2、2018年度收入构成情况

2018年度收入总计4819.43万元。其中:

(1)财政拨款收入4802.24万元,占总收入的99.64%,较上年增加2582.84万元,增长116.38%,主要原因是正常调资晋档经费、财政信息化建设工程经费、农村信用等级评价费用、支持农村金融机构发展及涉农贷款增量奖励费用、助保贷财政资金、企业改制财政补贴等增加。

(2)无上级补助收入。

(3)无事业收入。

(4)无经营收入。

(5)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6)无其他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9.7万元,占总收入的0.2%,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西安中华会计函授学校长安区分校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9.2万元,西安市长安区财政投资评审中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5万元。

(8)上年结转结余7.49万元, 占总收入的0.16%,为以前年度尚未列支,结转到本年仍按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2018年度支出构成情况

2018年本年支出合计4813.01万元。其中:

(1)基本支出2186.31万元,占总支出的45.43%,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经费2016.99万元和公用经费169.32万元,较上年增加899.74万元,增长69.93%,主要原因是正常调资晋档、事业单位人员绩效增量、基本养老保险、住房公积金等社会保障缴费增加,日常业务开支增加。

(2)项目支出2626.70万元,占总支出的54.57%,是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支出,较上年增加1689.37万元,增长180.23%,主要原因是行政事业类项目增加。主要包括农村信用等级评价支出100.00万元、支持农村金融机构发展支出227.10万元、涉农贷款增量奖励支出115.18万元、助保贷财政资金支出500.00万元、企业改制财政补贴支出300.00万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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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1)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4802.24万元,较上年增加2582.84万元,增长116.38%,主要原因是正常调资晋档经费、财政信息化建设工程经费、农村信用等级评价费用、支持农村金融机构发展及涉农贷款增量奖励费用、助保贷财政资金、企业改制财政补贴等增加。

(2)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4803.31万元,较上年增加2584.79万元,增长116.51%,主要原因同上。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803.31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包括: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855.93万元,农林水支出447.38万元(主要是农村信用等级评价支出、支持农村金融机构发展支出、涉农贷款增量奖励支出),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500.00万元(主要是助保贷财政资金支出)。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855.93万元。包括:商贸事务支出300.00万元(主要是企业改制财政补贴支出),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0.00万元(主要是企业奖励金支出),财政事务支出3515.93万元。

财政事务支出3515.93万元,其中:行政运行1061.11万元,较上年增加483.53万元,增长83.72%,主要原因是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运行支出增加;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80.41万元,较上年增加109.89万元,增长155.83%,主要原因是实施会计管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财政资金监督检查、社保资金管理、财政税收宣传等业务支出增加;机关服务19.00万元,较上年减少102.86万元,下降84.41%,主要原因是房屋修缮、水电气维修、安保、清洁、消防等后勤保障服务支出节约;预算改革业务支出5.00万元,与上年持平;财政国库业务支出37.86万元,较上年增加32.86万元,增长657.20%,主要原因是预算执行及分析预测、实施政府非税收入国库集中收缴、管理财政和预算单位账户、进行财政预决算核算及国库现金业务管理等业务支出增加;财政监察25.00万元,较上年增加22.50万元,增长900%,主要原因是财政监督检查支出增加;信息化建设支出243.02万元,较上年增加109.81万元,增长82.43%,主要原因是用于“金财工程”信息化建设方面的支出增加;财政委托业务支出655.46万元,较上年增加211.10万元,增长47.51%,主要原因是银行手续费、资产评估费用及会计师事务所服务费用等增加;事业运行1105.70万元,较上年增加524.85万元,增长90.36%,主要原因是事业单位人员绩效增量、基本养老保险、住房公积金等社会保障缴费等支出增加;其他财政事务支出183.37万元,较上年减少48.72万元,下降20.99%。

(2)农林水支出447.38万元。包括:农业支出100.00万元,较上年0万元增加100.00万元,主要原因是对农村信用等级评价等支出增加;农村综合改革支出9.50万元,较上年0万元增加9.50万元,主要原因是村级一事一议项目的平台维护费;普惠金融发展支出337.88万元,较上年0万元增加337.88万元,主要原因是支持农村金融机构发展支出222.70万元,县域金融机构涉农贷款增量奖励金支出115.18万元。

(3)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500.00万元。包括: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500.00万元,较上年0万元增长500.00万元,主要原因是助保贷财政资金支出增加。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185.81万元,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和日常工作需要。包括:

(1)人员经费2016.99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840.93万元,较上年增加883.14万元,增长92.21%,主要原因是正常调资晋档、事业单位人员绩效增量、基本养老保险、住房公积金等社会保障缴费增加;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76.06万元,较上年增加30.90万元,增长21.29%,主要原因是抚恤金和生活补助增加。

(2)公用经费168.82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168.82万元,较上年减少22.33万元,下降11.68%,主要原因是办公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

4、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决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5、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拨款收支。

(三)2018年度“三公”经费、培训费及会议费支出情况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实际支出4.57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57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占“三公”经费的100%;公务接待费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0%。 2018年度“三公”经费支出较上年减少4.02万元,下降46.8%,其中:

(1)因公出国(境)支出情况

2018年因公出国(境)支出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2018年未安排因公出国(境)支出预算。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用支出情况

2018年购置车辆0台,支出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当年预算未安排车辆购置费用。2018年度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购置公务用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4.57万元,较上年减少4.02万元,主要原因为落实八项规定,严格控制公务用车费用;比当年预算减少1.43万元,主要原因是减少公务用车费用。2018年度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情况

2018年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比当年预算减少3.13万元,主要原因是八项规定出台后,节约开支,减少了公务接待。

2、培训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培训费支出78.67万元,主要是干部业务培训支出,较上年增加72.57万元,增长1189.67%,主要原因是为了进一步提高全区财政干部素质,加大了培训力度和规模。

3、会议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会议费支出12.55万元,主要是全区财政工作及财政业务会议支出,较上年0万元增加12.55万元,主要原因为了制定更有利于财政工作开展的方案,适当增加了会议次数和规模。

六、2018年度部门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组织对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涉及资金50.00万元,用于日元贷款植树造林项目,资金使用率达到80.74%。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3.99万元,用于维持机关日常运转所必需的公用支出。其中:行政单位1户,合计19.00万元,占机关运行经费的25.68%;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5户,合计54.99万元,占机关运行经费的74.32%。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较上年减少80.14万元,下降52.00%,主要原因是落实八项规定,厉行节约。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80万元,全部为政府采购货物类支出。授予中小企业的合同金额为78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三)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

截至2018年底,本部门及所属单位共有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2018年当年购置车辆0辆;购置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购置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

八、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3、“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备注:以上数据(含附表),计量单位为万元,保留两位小数,若存在尾数差异,属报表转换时四舍五入问题,可以忽略不计。


西安市长安区财政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