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卫生、计划生育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区卫生计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协调推进全区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医疗保障,统筹规划全区卫生计生服务资源配置。
2、负责编制全区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卫生应急预案、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卫生应急措施,并组织实施。
3、负责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对重大疾病实施防控与干预;负责传染病疫情信息报送工作。
4、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和风险评估,指导实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与医疗卫生救援。
5、按照职责分工负责职业卫生、放射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安全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地方病防治监督工作;负责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督管理。
6、指导基层卫生和计划生育、妇幼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基本公共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均等化,完善基层运行新机制和乡村医生管理制度;负责妇幼保健的综合监管;负责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综合监管。
7、负责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的全行业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医疗机构及其医疗服务、医疗技术、医疗质量、医疗安全和临床用血管理的政策、规范、标准,组织制定医疗卫生职业道德规范,建立全区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体系。
8、负责公立医院改革,建立公益性为导向的绩效考核和评价运行机制,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9、贯彻执行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药品法典、国家基本药物目录;依法管理医疗机构内部临床药事工作。
10、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促进出生人口性别平衡的措施;贯彻执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规范;拟订优生优育和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相关措施并组织实施,实施生殖健康促进计划,降低出生缺陷人口数量。
11、负责协调推进有关部门、群众团体履行计划生育相关职责,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政策的衔接机制;组织建立计划生育利益导向、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和促进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等机制,落实稳定适度低生育水平的政策措施。
12、负责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制定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制度,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共享和公共服务工作机制。
13、负责全区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负责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和药具发放进行指导和监督。
14、指导规范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执法工作,完善综合监督执法体系,规范执法行为,监督检查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行为。
15、负责卫生和计划生育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和信息化建设等工作,依法组织实施统计调查。
16、贯彻落实国家中医药政策,拟定实施全区中医药中长期发展规划;负责综合管理中医的医疗、教育工作;继承和发展中医药文化,统筹协调中西医发展。
17、负责卫生和计划生育人才队伍建设工作,组织实施卫生计生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评审和聘任考核工作;负责全科医生等紧缺专业人才培养,建立完善住院医师、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继续医学教育制度并组织实施。
18、负责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医疗保障工作。
19、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单位内设机构:
单位内设党政办公室、人事劳资科、规划财务科、医政科教科、公共卫生与应急管理科、体制改革科、计划生育管理科、法制与监督科、行政审批科、爱卫科等10个科室。
本单位2019年更名为西安市长安区卫生健康局,相关工作职责及内设机构随之调整。
二、2018年度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2018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原区卫计局突出重点,圆满完成深化医改、户厕改造、医养结合等方面年度目标任务,卫计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一)健全完善分级诊疗制度,建成紧密型医联体1个,长安区医院由西安交通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全面托管。2018年全区参合人数693536人,参合率99.53%,区域内就诊率96.22%。贫困人口参合率、大病保险参保率达到100%,住院报销费用达到90%以上。新农合经办中心设立一站式报销大厅,行政审批科进驻区政务中心,实行一窗式办理。
(二)2018年新建疫苗接种点2个,改造预防接种门诊7个,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单种疫苗接种率达到95%以上。孕产妇健康管理率达到95%,0-6岁儿童健康管理率达到96%,集体儿童系统保健率达到98%以上。15家市区级医院对口支援17家基层医疗单位,共接诊患者2.27万人次,实现对口支援全覆盖。全年共备案中医诊所24所,新增各级各类医疗机构64个。
(三)以整治虚假夸大宣传等问题为重点,对28家民营医疗机构医疗质量及安全进行专项检查。集中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12次,查处取缔非法行医122家,处罚金13220元,没收药品48箱,器械45件,移交公安案件3件。
(四)扎实部署2019年迎国卫复审工作,全年共创建省级卫生先进单位1家,市级3家,区级10家,无烟单位6家。按照“六定”(定性、定量、定标准、定责任单位、定时限、定责任人)原则,完成农村无害化户厕提升改造30917座。
(五)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工作任务圆满完成。出生统计准确率99.6%;启动第六轮“母亲健康工程”,服务育龄群众7.95万人次;创业工程、合疗减免等计生扶助政策累计覆盖232718人次,发放补助金2540.26万元。
(六)市工会老年护理院、市养老康复中心被评为“西安市医养结合示范单位”,市工会老年护理院被评为“陕西省医养结合示范基地”;西安曲江康复养老院、黄良街道上北良村幸福院、杨庄街道南佛沟村幸福院被评为“西安市医养结合单位”;西安长安聂河中医医院、王莽街道卫生院作为2018年度市级医养结合示范点,已全面投入运营。
(七)健康扶贫 “四重保障”制度及“先诊疗、后付费”、“一站式”服务落实到位,贫困人口家庭医生签约率100%,体检5225人,复明工程手术8例,50名大病患者全部得到救治。22个健康扶贫团队常态化帮扶、 “访穷亲,看变化”主题帮扶等47次,义诊825场次。组织服务百姓健康行动等义诊活动7次,受益群众累计3万余人次。
(八)深入贯彻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严格党内政治生活,细化基层领导干部、党建暨党风廉政考核,用好“三项机制”,注重德才实绩,树立正确用人导向。加大党委联系指导党建工作力度,开展在职党员进社区32次。深入开展“一排查两整改”和“讲政治、敢担当、改作风”活动,落实“一岗双责”,将廉政文化进医院活动与医德医风建设紧密结合,举办警示教育专题讲座。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平安医院建设为抓手,营造平安稳定氛围。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本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包括本级机关及所属26个下级单位,具体包括:
序号 | 单位名称 |
1 | 原长安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本级) |
2 | 长安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3 | 长安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所 |
4 | 长安区卫生学校 |
5 | 长安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经办中心 |
6 | 长安区社区卫生服务指导中心 |
7 | 长安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公室 |
8 | 长安区医院 |
9 | 长安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
10 | 长安区中医医院 |
11 | 长安区韦曲街道中心卫生院 |
12 | 长安区郭杜街道中心卫生院 |
13 | 长安区杜曲中心卫生院 |
14 | 长安区子午中心卫生院 |
15 | 长安区王曲中心卫生院 |
16 | 长安区鸣犊中心卫生院 |
17 | 长安区引镇中心卫生院 |
18 | 长安区滦镇中心卫生院 |
19 | 长安区黄良街道卫生院 |
20 | 长安区王莽街道卫生院 |
21 | 长安区太乙宫街道卫生院 |
22 | 长安区五台街道卫生院 |
23 | 长安区杨庄街道卫生院 |
24 | 长安区砲里街道卫生院 |
25 | 长安区魏寨街道卫生院 |
26 | 长安区大兆街道卫生院 |
27 | 长安区韦曲南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1975人,其中行政编制25人、事业编制1950人;实有人员1849人,其中行政39人、事业1810人。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701人。
五、2018年度部门决算收支情况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1、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1)2018年度收入总计91082.57万元,较上年增加 32922.6万元,增长56.61%,主要原因:①2018年区医院搬迁新址采购设备及支付征地款财政拨款收入大幅增加;②随着区医院搬迁后服务能力提升,医疗业务收入显著增加。
(2)2018年度支出总计93941.15万元,较上年增加36803.12万元,增长64.41%,主要原因:①区医院搬迁采购设备及征地支出大幅增加;②随着区医院搬迁后服务能力提升,医疗业务成本支出显著增加。
2、2018年度收入构成情况
2018年度收入总计91082.57万元。其中:
(1)财政拨款收入63127.76万元,占总收入的69.31%,较上年增加25980.80万元,增长69.94%。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8065.20万元,较上年增加918.24万元,增长2.47%,主要原因是补发绩效增量工资财政拨款等人员经费的增长;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25062.56万元,全部为区医院迁建征地及设备购置财政拨款,上年无该项收入。
(2)事业收入0万元,与上年保持不变。
(3)其他收入27954.81万元,占总收入的30.69%,是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医疗业务收入27930.98万元、存款利息收入19.32万元、其他收入4.51万元。其他收入较上年增加7398.39万元,增长35.99%,主要原因是区医院搬迁后由医疗服务能力大幅提升,医疗业务收入明显增加。
(4)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
(5)上年结转结余1482.04万元, 为以前年度尚未列支,结转到本年仍按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2018年度支出构成情况2018年本年支出合计93941.15万元。其中:
(1)基本支出55711.39万元,占总支出的59.30%,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经费32474.27万元和公用经费23237.12万元。较上年增加7868.85万元,增长16.45%,主要原因是:补发往年绩效增量工资支出的增加。
(2)项目支出38229.76万元,占总支出的40.70%,是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支出,较上年增加28934.26万元,增长311.27%,主要原因是区医院搬迁征地款及设备购置支出的增加。
(二)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1)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63127.76万元,较上年增加25980.8万元,增长69.94%,主要原因是区医院搬迁征地及设备购置财政拨款收入的增加。
(2)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63758.58万元,较上年增加26823.1万元,增长72.62%,主要原因是区医院搬迁征地、设备购置支出的增加。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8696.03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包括:
(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7814.15万元。包括: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1762.05万元,较上年增加219.24万元,增长14.21%,主要原因是人员支出的正常增加;公立医院8956.16万元,较上年减少921.55万元,下降9.33%,主要原因是公立医院支出降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12407.00万元,较上年减少1239.9万元,下降9.09%,主要原因是细柳等六所基层卫生院于2018年9月起移交高新区托管,支出相应减少;公共卫生11453.01万元,较上年增加1271.6万元,增长12.49%,主要原因是基本公共卫生经费人均补助标准的增加;中医药90万元,较上年增加39.28万元,增长77.44%,主要原因是中医药事业专项支出的增加;计划生育事务3122.21万元,较上年增加1558.51万元,增长99.67%,主要原因是2018年计划生育奖励扶助项目补助资金由省级统一发放变为由区级发放,相应支出增加;财政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23.72万元,上年该项支出为0万元,是财政补助贫困人口参加新农合支出。
(2)农林水支出881.88万元。包括:农村基础设施建设625.66万元、社会发展22.52万元、其他扶贫支出233.7万元。较上年增加837.01万元,增长1865.41%,主要原因是:新增的农村户厕提升改造及贫困户改厕项目支出。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5557.72万元,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和日常工作需要。包括:
(1)人员经费23048.79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2734.62万元,较上年增加188.11万元,增长0.83%,主要原因是2018年补发绩效增量工资,同时细柳等六所卫生院划归高新区,在编人员减少,工资福利支出总体略有增加;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314.18万元,较上年减少2563.22万元,下降89.08%,主要原因是统计口径变化,2018年住房公积金计入工资福利支出。
(2)公用经费2508.93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2501.66万元,较上年减少2618.78万元,下降51.14%,主要原因是细柳等六所卫生院划归高新区后单位数量减少,同时各单位厉行节约,减少开支的结果;资本性支出7.27万元,较上年增加6.77万元,增长1354%,主要原因是办公设备购置支出增加。
4、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25062.56万元,支出25062.56万元,结转结余0万元。上年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新增的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全部用于区医院迁建征地及设备购置。
5、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拨款收支。
(三)2018年度“三公”经费、培训费及会议费支出情况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实际支出99.6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72.3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69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占“三公”经费的98.37%;公务接待费1.62万元,占“三公”经费的1.63%。2018年度“三公”经费支出较上年增加68.74万元,增长222.68%。其中:
(1)因公出国(境)支出情况
2018年因公出国(境)支出0万元,与上年保持不变,与当年预算一致。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用支出情况
2018年购置车辆3台,支出72.3万元,较上年增加72.3万元,主要原因是根据西安交大一附院托管长安区医院协议,经区政府同意,区医院采购轿车1辆、专家通勤中巴2辆。比当年预算增加29.6万元,增加资金为单位自筹资金。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5.69万元,较上年减少5.18万元,下降16.78%,比当年预算减少4.31万元,减少原因是:车辆数量减少,厉行节约。
公务用车购置及保有情况:年末公务用车实际保有量55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情况
2018年公务接待费支出1.62万元,主要包括接待全国基层中医药先进单位复审验收和省级计划生育工作观摩交流工作组等。累计接待6批次、260余人次。上年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较上年增加1.62万元,主要原因是:迎接全国基层中医药先进单位复审验收、省级计划生育工作观摩交流等需进行公务接待。比当年预算减少4.16万元,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控制公务接待的结果。
2、培训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培训费支出52.01万元,主要是医疗卫生业务知识培训支出,较上年增加8.57万元,增长19.73%,主要原因是:加强业务知识培训,培训次数增加。
3、会议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会议费支出5.18万元,主要是业务培训会议支出,较上年减少0.82万元,下降13.67%,主要原因是:租赁会场支出减少。
六、2018年度部门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组织对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4583.7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34.89%。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66.24万元,用于维持机关日常运转所必需的公用支出。其中:行政单位1户,合计766.24万元,占机关运行经费的100%。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较上年增加138.09万元,增长21.98%,主要原因是:人员支出的正常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9.8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类支出59.8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类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类支出0万元。其中授予中小企业的合同金额59.8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金额的100%。
(三)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
截至2018年底,本部门及所属单位共有车辆71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9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9台(套)。2018年当年购置车辆3辆;购置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购置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1台(套)。
八、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3、“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5、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6、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7、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应对我国面临的主要公共卫生问题,为提高居民健康水平,面向全体城乡居民免费提供的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备注:以上数据(含附表),计量单位为万元,保留两位小数,若存在尾数差异,属报表转换时四舍五入问题,可以忽略不计。
原西安市长安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xls

陕公网安备 6101160200018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