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一)部门主要职能
1、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农村经济工作和社会发展的方针、政策,拟定全区合作经济的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指导全区供销社的体制改革和发展。
2、承担区政府和有关部门的委托任务,按照区政府的授权,负责全区农村商贸服务业指导管理任务;负责拟定全区农村商贸流通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新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建设,构建农村现代经营服务新体系,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3、负责对农业生产资料、农副产品、防汛抢险与救灾物资等商品的经营、储备进行组织、协调和管理;负责烟花爆竹和系统再生资源的经营管理工作。
4、指导全区供销合作社的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完善基层社管理制度,协调成员社关系,发挥群体联合优势,增强联合社的服务功能;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综合服务社和有关新型合作经济组织以及行业协会,健全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密切同农民的联系;协调与政府有关部门及其他社会组织的关系,向政府和有关部门反映农民社员和供销合作社的意见与要求,维护各级供销社的合法权益。
5、为全区供销合作社提供信息服务,负责社员、职工及农民专业合作社从业人员、农民经纪人等新型农村流通人才的教育和培训工作,指导全区供销社系统的人才开发和就业促进工作。
6、指导全区供销合作社开发合作与联合,开拓农产品流通渠道,搭建农产品购销平台,培育农产品营销主体,实现农超对接、农社对接。
7、负责全区供销社电子政务、电子商务信息化及网上供销社的建设和管理,努力提高全系统信息化水平,推进农村电子商务发展。
8、管理运用本级社有资产,对基层企业行使出资人的职能,确保社有资产保值增值;指导全区供销社社有资产的管理。
9、组织指导全区供销社系统开展国内、国际各种经济、贸易、技术、人才交流和友好往来,接受捐赠、资助。
10、指导、检查全区供销社的安全生产工作。
11、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构成设置
西安市长安区供销联社属财政补助事业单位,机关内设办公室、人事资产管理科、经济发展科三个职能科室。
二、2018年部门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1、坚持稳经营、保增长、促消费,拓展多种经营和销售服务渠道,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 9.1亿元,系统汇总盈利 326万元。
2、做好蔬菜进城直销工作,增加地产果蔬采供量,扩大惠及面,全年采销地产果蔬100万斤以上。
3、以创业培训和技能培训为重点,实施农村新型流通人才培训,分别培训378人。
4、依托集镇超市,在王莽园艺场、王曲曙光、滦镇内苑等建成村级电商服务站10个。
5、紧跟产业结构调整,发挥农资流通主渠道作用,完成农资销售5596万元。
6、组织参与中国长春首届供销特色农产品展销会、首届中国农民丰收节庆典活动和王莽桃花节农产品推介展销,参加展销推介活动3次以上。
7、完成五星社东大分社、滦镇社青华商场、引镇社供销商厦、沣西社营业楼、斗门花厂院内场地经营续租。沣西社后院改造完工,棉花公司建设大兆蔬菜基地10吨冷库。
8、积极参与美丽乡村建设。协调相关部门,强力推进联村“爱心超市”建设,制定印发了《西安市长安区联村爱心超市建设实施方案》,在正常维护管理44个“爱心超市”的基础上,由16个基层供销社商所在21街道,建成联村“爱心超市”37个,实现了全区266个涉贫村爱心超市全覆盖。采取进村沟通、入户讲解、送货上门等多种形式促进爱心积分兑换,受到群众和街办欢迎。
9、优化亲商营商环境,开展“年货大展销” 、“营商优环境,惠农大促销”、“金秋购物节”活动,开展购物赠土豆、西红柿等农产品促销,累计采购地产农产品8万多斤,既解决农产品销售压力,又拉动卖场人气提高营业额,带动商品销售超过150万元。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西安市长安区供销联社属财政补助事业单位,机关内设办公室、人事资产管理科、经济发展科三个职能科室。纳入本部门2018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有1个,为本单位本级决算。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8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22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事业编制22人;实有人员14人,其中行政0人、事业14人。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24人。(本部门2013年纳入机构编制以后一直没有增加工作人员,至2018年底退休8人,目前实有人员14人)
五、2018年度部门决算收支情况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1、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1)2018年度收入总计1134.91万元,较上年增加 599.88万元,增长112%,主要原因是农林水收入项中扶贫收入增加170.67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收入增加390.19万元。
(2)2018年度支出总计1134.91万元,较上年增加599.88万元,增长112%,主要原因是农林水支出项中扶贫支出170.67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增加390.19万元。
2、2018年度收入构成情况
2018年度收入总计1134.91万元。其中:
(1)财政拨款收入1134.91万元,占总收入的100%,较上年增加599.88万元,增长112%,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06.50万元,较上年增加39.03万元,增长23%,主要原因是项目收入增加;农林水收入:170.67万元 其中:扶贫收入170.67万元。增加100%。扶贫收入增加;商业服务等收入:757.75万元,其中:商业流通事务757.75万元。占总收入的67%。其中:一是行政运行358.28万元,占总收入的32% 较上年增加115.64万元,人员公务经费增加。二是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收入:399.47万元,占收入的35%,较上年增加274.55万元,项目收入增加。
(2)事业收入0万元。较上年对比无变化。
(3)其他收入0万元。较上年对比无变化。
(4)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较上年对比无变化。
(5)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较上年对比无变化。
3、2018年度支出构成情况
2018年本年支出总计:1134.91万元。其中:
(1)基本支出358.28万元,占总支出的32%,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经费348.21万元和公用经费10.07万元,较上年增加115.64万元,增长32%,主要是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和日常工作需要。
(2)项目支出776.64万元,占总支出的68%,是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支出,较上年增加484.25万元,增长1.66%,主要原因是扶贫和商业服务等支出增加。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目206.50万元;其他扶贫支出170.67万元;商业流通事务支出399.47万元。
(二)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1)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1134.91万元,较上年增加599.88万元,增长112%,主要原因是农林水收入项中扶贫收入增加170.67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收入增加390.19万元。
(2)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134.91万元,较上年增加599.88万元,增长112%,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农林水收入项中扶贫支出增加170.67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增加390.19万元。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6.50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6.50万元。包括:商业事务项中的其他商贸事务支出206.50万元,较上年增加39.03万元,增长23%,主要是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和日常工作需要。
(2)农林水支出170.67万元。其中扶贫支出170.67万元,较上年增加170.67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当年增加扶贫项目支出。
(3)商业服务业等支出757.75万元。较上年增加390.19万元。主要原因是社会保障缴费、人员工资、津贴、住房公积金等和项目支出增加。商业流通业等支出其中包括行政运行358.28万元,较上年增加115.64万元,增长48%,主要原因是社会保障缴费、人员工资、津贴、住房公积金等增加;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399.47万元,较上年增加274.55万元,主要原因是农产品推介、防汛抗旱、蔬菜基地扩建扶持、烟花爆竹市场管理培训及业务培训等支出增加。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48.21万元,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和日常工作需要。包括:
(1)人员经费348.21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73.06万元,较上年增加29.44万元,增长20%,主要原因是基本工资、津贴补贴、住房公积金等增加;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75.15万元,较上年增加84.81万元,增长94%,主要原因是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增加。
(2)公用经费10.07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10.07万元,较上年增加1.39万元,增长16%,主要原是人员增加。
4、该单位无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
5、该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
(三)2018年度“三公”经费、培训费及会议费支出情况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实际支出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占“三公”经费的0%;公务接待费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0%。 2018年度“三公”经费支出较上年无变化。
(1)因公出国(境)支出情况
2018年因公出国(境)支出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比当年预算无变化,主要原因是当年无出国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用支出情况
2018年购置车辆0台,支出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主要原因是无公用车辆;当年无此项预算,主要原因是无车辆购置。2018年度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购置公务用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主要原因是无公务用车;当年无此项预算,主要原因是当年无公务用车。2018年度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情况
2018年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主要原因是当年无公务接待;当年无此项预算。
2、培训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培训费支出1.48万元,主要是供销社综合改革培训 支出,较上年增加0.94万元,增长174%。主要原因是培训人员和频次增加,支出增加。
3、会议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会议费支出2.16万元,主要是供销社系统综合改革安排部署会议支出,较上年减0.87万元,下降29%。主要原因是会议次数减少。
六、2018年度部门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组织对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 147.0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3%。
2018年度本部门对6个专项业务经费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47.09万元。
(一)烟花爆竹市场管理培训稽查经费(资金总额10万元)
1、年度目标:根据相关文件要求,严厉打击区内烟花爆竹非法批发、经营、运输等违法活动,消除安全隐患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使烟花爆竹专营政策能够得到很好落实。投入大量人力、物力对长安区内烟花爆竹市场进行管理、行业监督,为大气污染防治做出贡献。
2、数量指标:结合政府号召保卫蓝天、铁腕治霾的要求,取缔10多家不符合办证条件的经营户,销售率下降40%;稽查队出动宣传50车次,稽查60车次,租赁厢式货车20车次,查处非法储存窝点10个,收缴非法储存商品2500余件。
3、时效指标:2018年度。
4、社会效益:排除安全隐患,确保社会稳定,提高空气质量指数。
我们对本项目的总体评价是:项目科学合理,项目管理规范,项目监管到位,项目完成较好,项目完成质量较高,运行保障有力,具有良好的社会效益,对长安区经济发展有积极的推动作用。
项目主要绩效情况分析
1、项目经济性。严格按照项目预算进行控制,没有超预算。
2、项目效率性。已按时按质完成项目的实施进度。
3、项目效益性。安全隐患减少,为社会公共安全作出贡献,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得到保障。
(二)联系费用(资金总额10万元)
1、年度目标:确保系统内不发生非访、集访事件。
2、数量指标:全系统年接待、走访副业工200多人次;走访、慰问涉军人员60多人次,接访涉军人员10余人次。
3、时效指标:2018年度。
4、社会效益:落实相关群体政策,维护系统和谐稳定。
(三)蔬菜进城直销补贴(资金总额100万元)
1、年度目标:解决农产品销售难,平抑菜价,解决市民买菜难。
2、数量指标:销售人员30人;运营车辆10辆;年销售地产果蔬100万斤。
3、时效指标:2018年度。
4、社会效益:解决农产品销售难,平抑菜价,解决市民买菜难,安置社会就业人员。
(四)蔬菜种植基地扩建扶持资金(资金总额18万元)
1、年度目标:完成土壤改良、设施移位搭建,农残检测绿色食品检验实验室建设,修建部分已老化的大棚并建设育苗专用大棚一座,通过技术人员驻地指导和对基地技术人员及区域农民的培训。成立网络营销部,开设网上农产品专营店,建立一个专业社自有品牌。
2、时效指标:2018年度。
3、生态效益评价:基地完成成了土壤改良,以绿色或无公害农产品的生产作为其主要产品定向和目标,采用劳动密集型与技术密集型相结合的生产方式。减少农药在农产品中的残留量,有利于减轻有害农药对土壤、大气和水资源的污染,改善园区周边大气、土壤和水体的生态环境。在果蔬生产过程中施用的肥料也将主要以有机肥为主,最大限度地减少因过多施用氮肥为主体的化学肥料对土壤的破坏,保证园区和周边环境不受破坏。
4、社会效益:项目的实施将生产出大量优质、安全的绿色或无公害农产品,从而保护消费者的安全。项目的建成将能够使城乡居民享受到现代农业发展的新成果。富裕农民、丰富市场、服务市民。
(五)防汛、抗旱物资储备经费(资金总额3万元)
1、年度目标:负责全区防汛、抗旱物资的储备、调运、供应工作。
2、数量指标:防汛抗旱物资储备用房6处。
3、时效指标:2018年度。
4、社会效益:确保防汛抗旱物资储备安全。
(六)办公设备购置(资金总额6.09万元)
1、年度目标:规范管理,提升办公环境,提高工作效率。
2、数量指标:购置碎纸机1台、电脑1台、笔记本电脑1台、照相机1台、打印机1台、加湿器1台、文件柜两组。
3、时效指标:2018年度。
4、社会效益:达到预期效果。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58.28万元,用于维持机关日常运转所必需的公用支出。其中:行政单位1户,合计358.28万元,占机关运行经费的100%;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较2017年同口径增加115.64万元,增长48%,主要原因是①调资;②增加在职人员一名;③奖励金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我单位无政府采购支出,并已公开空表,且无授予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
(三)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
截至2018年底,我单位共有车辆0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2018年当年购置车辆0辆;购置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购置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
八、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3、“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4、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备注:以上数据(含附表),计量单位为万元,保留两位小数,若存在尾数差异,属报表转换时四舍五入问题,可以忽略不计。
西安市长安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xls

陕公网安备 6101160200018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