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西安市长安区城中村改造办公室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中、省、市有关城中村、棚户区改造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参与研究拟订全区城中村、棚户区改造配套政策和规章草案。

2、研究拟订全区城中村、棚户区改造工作规划、年度计划和相关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

3、推进全区城中村、棚户区改造工作任务落实,负责省、市、区城中村、棚户区改造专项考核指标的统计和报送工作。

4、负责全区城中村、棚户区改造投资计划的编制和实施工作,协调做好全区城中村、棚户区改造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

5、负责列入中、省城中村、棚户区改造计划申报的有关工作,协调做好全区城中村、棚户区改造专项债券发行和政策性银行贷款等有关融资工作。

6、负责组织全区城中村、棚户区改造项目的调查摸底工作,拟订年度实施改造项目的范围并组织实施。

7、协调办理城中村、棚户区改造项目立项、土地、规划、建设等报审手续以及水、电、气、暖等市政配套手续。

8、负责全区城中村、棚户区改造项目房屋征收补偿有关事务性工作。

9、负责全区城中村改造项目涉及的社区建设、集体经济体制改革等无形改造有关问题的协调处理工作。

10、督促全区城中村、棚户区改造项目竣工验收工作。

11、负责全区城中村、棚户区改造项目遗留问题的协调处理工作。

12、负责推进全区城中村、棚户区改造项目回迁安置和资产移交工作。

13、负责协调推进城中村、棚户区改造项目营商环境提升、咨询服务和项目招商等相关工作。

14、负责全区城中村、棚户区改造政策法规宣传和相关信访维稳工作。

15、负责城中村和棚户区改造信息化建设及信息、档案、综合统计工作,负责建立城中村和棚户区改造基础数据库并动态更新。

16、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纳入本单位2018年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有1个,为本单位本级决算。机构设置情况:无分支机构,设6个内设机构,分别为:综合科(党建科)、资金管理科、城中村改造科、棚户区改造科、征收补偿科、社会事务科。2019年更名为西安市长安区城中村和棚户区改造事务中心,无分支机构。

二、2018年度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1、棚改累计新开工完成5346套,占目标任务162%。其中,水磨村货币化安置626套,西崔家庄村货币化安置548套,贾里村货币化安置4172套。

2、启动并完成了鱼包头村整村拆除工作,完成投资6.2亿元,占目标任务155%。另外我区还实施完成了西崔家庄村、水磨村、南雷村、北雷村、赤兰桥村、小居安村等6个村3789户房屋征收、12361名群众搬迁和343万平方米房屋拆除,正在实施贾里村房屋征收,预计年底前完成整村征收任务。2018年长安区城改项目累计完成投资72.9亿元,其中整村拆除70.6亿元,安置楼建设2.3亿元。

3、完成了徐家寨村、岔道口村、温国堡村、郭南村4个村1979户6835人回迁安置,占目标任务200%。

4、完成岔道口村项目986套安置房首次登记,占目标任务164%。另外张家村项目760套也进入安置房首次登记程序,将在年底办结,全面超额完成目标任务。

5、品质西安建设任务全面完成。鱼包头村完成整村拆除后,于2018年12月1日举行了安置社区开工仪式;西寨村完成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的民主确认,拆迁公司招标、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等前期工作,正在办理房屋征收决定手续。

6、棚改治违及安全生产工作情况。通过日常检查、召开现场会,由干部包抓项目、招标聘请专业监理公司每天开展工地巡查,不断提升监管效果。市城改办每月进行全市城改工地治污减霾考核评比,我区多次位居前列。成立了违建清查专项工作小组,对辖区15个城中村改造项目逐个开展实地现场踏勘和清查摸底。下塔坡村城改项目安置社区约6000平方米违法建设于2018年9月28日完成拆除。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本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包括本级机关,无下级单位。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25人,其中事业编制25人;实有人员25人,事业25人。无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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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2018年度部门决算收支情况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1、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1)2018年度收入总计13503.22万元,较上年增加12984.29万元,增长2502%,主要原因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

(2)2018年度支出总计13503.22万元,较上年增加12984.29万元,增长2502%,主要原因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

2、2018年度收入构成情况

2018年度收入总计13503.22万元。其中:

(1)财政拨款收入13503.22万元,占总收入的100%,较上年增加12992.97万元,增长2546%,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97.22万元,较上年减少13.03万元,下降2.6%,主要原因是公用经费减少;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13006万元,较上年增加13006万元,主要原因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

3、2018年度支出构成情况

2018年本年支出合计13503.22万元。其中:

(1)基本支出371.97万元,占总支出的2.8%,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经费336.42万元和公用经费35.55万元,较上年增加69.87万元,增长23.1%,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增长。

(2)项目支出13131.25万元,占总支出的97.2%,是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支出,较上年增加12914.43万元,增长5956%,主要原因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主要包括国开行贷款资本金13006万元,安置楼回迁启动费用13.61万元,城改项目成本测算费用6.5万元,专业技术人员工资4万元,公益性岗位人员工资9.6万元,采购办公设备0.89万元,棚改项目前期费用90.65万元。

(二)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1)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13503.22万元,较上年增加12984.29万元,增长2502%,主要原因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

(2)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3503.22万元,较上年增加12984.29万元,增长2502%,主要原因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97.22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06.56万元。包括: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06.56万元,较上年增加52.17万元,增长14.7%,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增长。

(2)住房保障支出90.65万元。包括棚户区改造90.65万元,较上年减少65.3万元,下降41.9%,主要原因是棚改项目前期费用减少。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71.97万元,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和日常工作需要。包括:

(1)人员经费336.42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29.79万元,较上年增加64.26万元,增长38.8%,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增加;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06.63万元,较上年增加21.32万元,增长23.6%,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增加。

(2)公用经费35.55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35.55万元,较上年减少10.67万元,下降23.1%,主要原因是劳务费减少。

4、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13006万元,支出13006万元,结转结余0万元,收入和支出较上年增加13006万元,主要原因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

5、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拨款收支。

(三)2018年度“三公”经费、培训费及会议费支出情况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实际支出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占“三公”经费的0%;公务接待费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0%。 2018年度“三公”经费支出较上年无变化,其中:

(1)因公出国(境)支出情况

2018年因公出国(境)支出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2018年未安排因公出国(境)支出预算。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用支出情况

2018年购置车辆0台,支出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当年预算未安排车辆购置费用。2018年度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购置公务用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当年预算未安排车辆运行费用。2018年度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情况

2018年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比当年预算减少0.81万元,主要原因是八项规定出台后,节约开支,减少了公务接待。

2、培训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培训费支出0万元,较上年减少0.18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未安排干部培训。

3、会议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会议费支出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

六、2018年度部门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组织对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125.2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25.2%。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类支出3.8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类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类支出77.13万元。授予中小企业的合同金额81万元,占政府采购总金额的100%。

(三)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

截至2018年底,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2018年当年购置车辆0辆;购置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购置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

八、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3、“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4、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备注:以上数据(含附表),计量单位为万元,保留两位小数,若存在尾数差异,属报表转换时四舍五入问题,可以忽略不计。


附件:原西安市长安区城中村改造办公室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