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长安区妇女联合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一)部门主要职责

1、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团结引领全区广大妇女及各类妇女组织,同党中央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保持一致,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妇女发展道路,切实保持和增强妇联组织和妇女工作的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把广大妇女群众团结凝聚在党的周围。

2、依据《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和妇女代表大会的决议,开展妇女儿童工作。团结、动员全区妇女投身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中发挥积极作用。

3、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团结动员广大妇女发挥“半边天”作用,引导妇女在“大众创业,万众创业”中主动适应新常态,不断丰富“巾帼建功”“双学双比”时代内涵,在本职工作中创新、创优、创造新业绩。

4、教育和引导广大妇女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传统美德和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精神,培育良好家风,推进家庭文明建设;推动和开展妇女的科学文化知识及生产、生活技能培训,提高妇女综合素质,促进全面发展;宣传马克思主义妇女观,推动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营造有利于妇女全面发展的社会环境;宣传表彰优秀妇女典型,培养、推荐女性人才;广泛开展志愿服务,完善组织管理,提升志愿服务水平。

5、坚持为妇女儿童服务,开展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工作;代表妇女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参与有关妇女儿童法律、法规、条例和政策的制定,参与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推进保障妇女、儿童权益法律政策和妇女、儿童发展纲要、规划的实施。

6、重视家庭建设,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做好家庭和儿童工作,关心妇女儿童生活,拓宽服务渠道,建设服务阵地,发展公益事业,推动全社会为妇女儿童和家庭服务。

7、坚持改革创新,负责妇联组织自身建设,积极培育和发展各类妇女组织,加强与女性社会组织和社会各界的联系,推进妇联组织和妇女工作凝聚力、吸引力、影响力;创新基层组织设置、强化阵地建设,扩大组织覆盖,协调推动社会各界为妇女儿童办实事、办好事。

8、负责妇女交流合作,围绕实施“一带一路”倡议,加强与丝绸之路沿线国家妇女及妇女组织的交流与合作;开展妇女儿童方面的对外文化、教育、环保等交流和经贸活动。

9、承担区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10、承办区委、区政府和市妇联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本部门属群团组织,无内设科室。

二、2018年度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1.为妇女儿童办“十件实事”。区妇儿工委办公室在征求各成员单位意见的基础上,确定2018年为妇女儿童办“十件实事”,“十件实事”涉及妇女儿童与健康、教育、福利、环境和社会保障等领域,截至12月20日,已全面完成目标任务。实施“全面改薄”14所,组建市、区“名校+”教育联合体6个;创建市一、二、三级级幼儿园共9所,创建区级书香校园12所;新建34个农村幸福院、11个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新增养老床位300张,为574户老年人家庭进行适老化无障碍设施改造;实现全区城镇新增就业10934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10.22万人,劳动力培训9283人,创业培训711人;新建环卫综合服务亭15座、移动公厕10座、固定公厕15座、提升改造公厕25座;农村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处理率96%,无害化处理率68%,分类覆盖率20%(高质量);建成皂河生态公园和3个绿地广场,新增城市绿化54万平方米;承办品牌体育赛事2018西安女子半程马拉松赛暨全国女子半程马拉松锦标赛、2018秦岭国际越野挑战赛,完成公共文化建设,新建农村文化礼堂10个、标准街道文化站11个、书香村镇10个,开展文化下乡惠民演出300场、农村电影放映6228场、全民健身活动12场;举办“全区第二届青少年法治文化节”,开展法律活动到基层、进社区活动40余次;为270名“0-16”岁残疾儿童少年提供免费康复服务,完成“自行助学”项目24人24000元,慰问贫困残疾人500户25万元;发放“残疾人公益性岗位补贴”、“盲人按摩店补贴”、“残疾人自主创业”、“创业行动”等项目资金129.46万元。

2.成立妇企业家联盟。根据省市妇联要求,区妇联结合长安实际,制定了《长安区女企业家联盟章程》和《长安区女企业家联盟选举办法》,在层层推荐,反复酝酿讨论、征求各方面意见和严格筛选的基层上,成立长安区女企业家联盟。女企业家联盟选举产生会长1名、副会长9名、秘书长1名,理事会理事30名。会员由64名优秀女企业家代表组成,其中从事种植、养殖加工的占50%,酒店餐饮业占30%,母婴服务占10%、制造业占5%、教育和科技产业开发占5%。女企业家联盟将在创业就业、脱贫攻坚、营造良好的亲商环境等发挥积极作用。

3.召开庆“三八”表彰大会。为庆祝“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108周年,区妇联举行表彰大会,表彰区级“三八”红旗手(集体)、“巾帼文明岗”、“最美巾帼志愿者”、“最美婆婆”等先进集体和个人共90人(个)。同时组织受表彰对象参观区家风馆,观看以脱贫攻坚为主题电影《十八洞村》。

4.加强基层妇女组织建设。一是区妇联抓住村“两委”换届选举契机,充分利用板报、广播、微信公众号等媒介,采取张贴宣传画张、悬挂宣传标语等形式,广泛宣传妇女参选参政政策和意义激发广大妇女参选参政的热情,积极营造有利于妇女参选参政的良好舆论氛围。二是举办基层妇联主席培训班。3月份在区行政中心举办村"两委"换届选举中妇女参选参政工作培训会。各街道妇联主席通过学习《关于在全市村级党组织和第十次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中做好妇女参选参政工作的意见》文件精神,为保证妇女进村"两委"工作的顺利开展,保质保量按时完成工作任务,为基层妇女参政议政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营造女性参与换届选举氛围,落实好换届选举的各项任务,努力实现 "两个百分之百"和 "两个大幅提升"目标打下坚实基础。7月份在西北饭店举办全区妇联干部培训会,各街道妇联主席、机关妇委会主任、村妇联主席等近400人参加培训会。市妇联组联部部长王华做了题为“加强妇联组织建设 开拓妇联工作新局面”专题辅导。主要从妇联组织制度、基层妇联工作职责和任务、打造妇女工作前沿品牌、新时期对妇女工作者的要求等四个方面做了详细讲解。三是在农村“两委”换届工作中,完成各村“会改联”工作。全区294个行政村“两委会”中有女性成员的村264个,配备女干部的行政村所占比例89.8%,较上届提高38.9%,进入“两委”的妇联组织负责人228人。

5.加大农村妇女培训力度。按照妇女群众的需要,区妇联积极引导妇女学文化、懂技术、能创业、会经营,在王莽、兴隆、子午等街道举办家庭保洁、手工串珠等技能培训班5期,培训妇女3000人;联合电商为200名贫困妇女进行电子商务培训。开展“春风行动送岗位活动”,参与春风行动大型招聘会7场次,发放宣传资料10000余份,帮助100名妇女达成用工协议,安置女劳动力55人。

6.家风馆建设。为了进一步发扬中华传统美德,传承良好家风家训,指导建成子午、韦曲等街道家风馆3个,营造“立家规、传家训、树家风”的浓厚氛围。

7.法律宣传进万家活动。区妇联充分利用“三八”妇女维权周、“科技”三下乡、“6.26国际禁毒日”等活动的宣传日上,广造声势营造氛围。在五星街道开展“送法宣政暖民心 维权服务巾帼行”主题宣教巡讲活动,在培华学院文化广场开展法制宣传活动,区妇联向培华学院赠送普法资料,培华学院法学系志愿者自编自演普法情景剧《发生家庭暴力怎么办》《女儿能否继承遗产》,在韦曲街道在府东社区开展“反对家庭暴力 构建和谐家园”为主题的送法律、送政策、送健康的三送服务进社区活动,联合区检察院开展“关爱女童,护蕾行动”,并向长安三幼赠送《儿童防性侵手册》100册,采用“看动画我来答”等形式讲解了校园欺凌、防止拐卖、防治性侵害等未成年人保护知识。

8.平安创建活动。区妇联不断完善机制,创新思路,强化措施,持续深入发展“平安家庭”创建活动,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做出了积极贡献。一是向各街道妇联下发通知要求各街办因地制宜每月开展“平安鼎”宣传活动,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对家庭暴力法》,积极营造“平安建设人人参与、平安成果人人享受”的浓厚氛围。二是在春天花园小区开展了“争创‘平安鼎’ 长安巾帼在行动”宣传活动。三是2018年长安区被市妇联、市综治办评为西安市“平安家庭”创建活动示范区县,韦曲、郭杜等2个街道被评为“平安家庭”创建活动示范街道,香积寺村、东大村和春天花园社区等被评为“平安家庭”创建活动示范村(社区),王喜安等20户家庭被评为市、区级“平安家庭”创建活动示范户。

9.扶贫帮困送温暖活动。春节期间,区妇联慰问贫困户妇女46户,发放慰问金1.38万元;开展“情暖保洁员,工青妇齐上阵”关爱保洁员活动,为3000名保洁员送一个充满敬意的拥抱、送一个条暖融融的围巾、送一次共同清洁的志愿活动;“母亲节”当天,组织受表彰的优秀母亲187人观看“母亲节专属”电影《我是你妈》,同时组织10户优秀家庭参加“献礼母亲节,青春翠华山”爱彩虹跑启动仪式;积极争取省救助资金,救助“两癌”妇女2人,发放救助金2万元;“六一”儿童期间,看望慰问魏寨、王莽、太乙等街道97名留守贫困儿童,慰问绿园幼儿园小朋友及优秀学生代表1200人,为孩子们赠送价值5万余元的学习用品;“中秋节”组织爱心企业看望托养中心老人,送去月饼和节日慰问。“重阳节”为区养老中心老人送去食品和水果。

10.特色工作。一是家风文明建设。区妇联精心组织以传承和弘扬良好家风家教为主题的“书香故事润家庭”活动,充分运用传统文化中的道德教化资源, 广泛开展孝老爱亲、诚信节俭等教育实践活动, 引导家长树立正确育人观、成才观, 评选出读一本好书、写一封家信、讲一个家庭故事的优秀作品一等奖6人,二等奖9人,三等奖15人;在韦曲、细柳等街道举办“新时期怎样做智慧家长”、“孩子的心理需求与健全人格的培养”及“传承家庭美德 树立良好家风”等内容家庭教育讲座6期,受益家长近千人。二是“美丽庭院”创建工作。为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发挥农村妇女和家庭在助推美丽乡村建设中的“半边天”作用,区妇联以“美丽人家•美丽庭院”为主题,以庭院设计布局美、摆放有序整齐美、卫生整洁环境美、养花种树生态美、文明风尚和谐美等“五个美”为创建标准,引导全区农村妇女积极参与乡村建设,在16个街道30个村中开展创建活动,创建区级“美丽庭院”3183户,市级“美丽庭院”示范户30户,为形成“乡村绿、庭院美、家和谐”的新农村人居环境,贡献巾帼力量。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本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1个,为本单位本级决算。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5人,其中行政编制5人、事业编制0人;实有人员8人,其中行政8人、事业0人。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5人。

五、2018年度部门决算收支情况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1、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1)2018年度收入总计196.99万元,较上年增加13.39万元,增长7.29%,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未及时办理工资关系;增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和住房公积金缴费。

(2)2018年度支出总计196.99万元,较上年增加13.39万元,增长7.29%,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未及时办理工资关系;增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和住房公积金。

2、2018年度收入构成情况

2018年度收入总计196.99万元。其中:

(1)财政拨款收入190.69万元,均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占总收入的96.95%。

(2)上年结转结余6.3万元, 为以前年度尚未列支,结转到本年仍按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2018年度支出构成情况

2018年本年支出合计190.69万元。其中:

(1)基本支出134.26万元,占总支出的70.4%,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经费123.99万元和公用经费10.27万元,较上年增加34.28万元,增长34.28%,主要原因是增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和住房公积金;人员变动,未及时办理工资关系、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等;2018年12月份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新增3人。

(2)项目支出56.43万元,占总支出的29.59%,是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支出,较上年减少22.91万元,下降28.87%,主要原因是减少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23.76万元。

(二)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1)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190.69万元,较上年增加11.37万元,增长6.34%,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未及时办理工资关系;增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和住房公积金。

(2)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90.69万元,较上年增加11.37万元,增长6.34%,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未及时办理工资关系;增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和住房公积金。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0.69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主要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90.69万元。包括:行政运行134.26万元,较上年增加34.27万元,增长34.28%,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未及时办理工资关系;增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和住房公积金。一般行政管理事务56.43万元,较上年减少22.91万元,下降28.87%,主要原因是减少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23.76万元。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34.26万元,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和日常工作需要。包括:

(1)人员经费123.99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20.62万元,较上年增加37.7万元,增长45.47%,主要原因是增加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缴费和住房公积金;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3.39万元,较上年增加2.97万元,增长707%,主要原因是取暖费提标和给退休人员补发取暖费提标部分。

(2)公用经费10.27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10.27万元,较上年减少6.37万元,下降38.3%,主要原因是培训费减少。

4、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决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5、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拨款收支。

(三)2018年度“三公”经费、培训费及会议费支出情况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实际支出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占“三公”经费的0%;公务接待费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0%。 2018年度“三公”经费支出较上年无变化,其中:

(1)因公出国(境)支出情况

2018年因公出国(境)支出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2018年未安排因公出国(境)支出预算。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用支出情况

2018年购置车辆0台,支出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当年预算未安排车辆购置费用。2018年度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购置公务用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当年预算未安排车辆运行费用。2018年度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情况

2018年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比当年预算减少0.45万元,主要原因是八项规定出台后,节约开支,减少了公务接待。

2、培训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培训费支出2.56万元,主要是基层妇女培训支出,较上年减少1.43万元,下降35.84%,主要原因是精简相关培费支出。

3、会议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会议费支出9.3万元,主要是美丽庭院、执委会等会议支出,较上年增加3.1万元,增长50%,主要原因是增加美丽庭院创建工作,召开美丽庭院表彰会、美丽庭院创意大赛表彰会等。

六、2018年度部门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组织对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56.4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27万元,用于维持机关日常运转所必需的公用支出。其中:行政单位1户,合计10.27万元,占机关运行经费的100%;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较上年减少6.37万元,下降38.3%,主要原因是培训费减少。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类支出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类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类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的合同金额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度的100%。

(三)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

截至2018年底,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2018年当年购置车辆0辆;购置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购置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

八、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3、“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4、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5、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备注:以上数据(含附表),计量单位为万元,保留两位小数,若存在尾数差异,属报表转换时四舍五入问题,可以忽略不计。


西安市长安区妇女联合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