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一)部门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民族、宗教、旅游、文物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定全区民族、宗教工作指导性意见和旅游、文物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2、监督办理少数民族权益保障事宜,促进各民族间的平等团结、互相合作;依法履行宗教事务管理职责,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维护宗教界的合法权利,促进宗教关系和谐。
3、负责协调有关部门共同做好少数民族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教育、文化、艺术、卫生、体育、新闻出版等方面的工作,承办相关事宜。
4、指导、促进宗教团体在法律、法规和政策范围内活动,支持宗教团体加强自身建设,办理宗教团体需由政府协助或协调的事务;防范利用宗教进行非法、违法活动,抵御境外利用宗教进行渗透活动。
5、推动各民族和宗教界人士进行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拥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的自我教育,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活动。
6、 统筹协调全区旅游业发展,组织指导旅游业同相关产业融合发展;推进旅游体制机制改革。
7、组织全区旅游资源的普查、规划、开发和相关保护工作;指导重点旅游区域、旅游目的地和旅游线路的规划开发,引导休闲度假;提升农家乐服务标准;负责旅游信息统计,监测旅游经济运行。
8、承担规范全区旅游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服务质量、维护旅游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的责任;牵头组织旅游市场执法工作。
9、负责全区旅游安全的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组织、协调假日旅游工作;组织实施旅游应急救援工作;负责全区旅游行业精神文明建设、行风建设和诚信服务体系建设。
10、组织文物资源普查、调查,指导和协调全区文物保护工作,履行文物行政执法督察职责,依法组织查处破坏文物的违法行为,会同有关部门查处文物犯罪的重大案件。
11、负责世界文化遗产管理及保护项目的相关审核、申报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全区历史文化村镇的申报、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
12、负责区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的审核、申报工作;负责审核、审批或申报全区文物保护、考古发掘、古建筑维修项目,指导并检查全区文物古迹建筑修缮方案编制和组织实施工作;指导、监督全区文物遗址公园的保护管理与建设工作;负责全区的文物认定工作。
13、指导、督促、检查全区文物和博物馆业务工作;负责文物进出境的审核、报批工作。
14、负责全区文物和博物馆有关审核、申报工作;依法监督和管理文物的流通,负责文物复制品管理、流散文物征集等工作。
15、负责统筹规划全区旅游、文物、博物馆专门人才的培养;组织指导文物、博物馆方面的科研工作;组织开展文物保护宣传工作。
16、负责文物保护专项经费的审核、申报与监督管理工作。
17、负责全区文物相关产业发展项目的有关协调、组织、实施及管理工作。
18、组织协调民族、宗教、文物、博物馆对外交流与合作。
19、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原西安市长安区旅游民族宗教文物局有6个内设科室,分别为办公室、旅游管理科、旅游规划发展科、民族与宗教事务科、文物管理与文物认定科、法制监督与安全科。
2019年根据《中共西安市长安区委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西安市长安区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长字[2019]14号)精神,“组建区文化和旅游体育局,作为区政府工作部门。不再保留区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局、区旅游发展委员会。” 相关内设机构随之调整。调整后的科室设置分别为:办公室、党建科、财务科、体育课、文物科、市场管理科、产业开发科、公共服务科、宣传科。
二、2018年度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一)旅游方面
1.加快创建全域旅游示范区。编制完成《长安区全域旅游总体规划》并已经通过专家评审;改革管理体制,成立了长安区旅游发展委员会。
2.接待人数和旅游总收入: 截止2018年12月底,我区共接待游客5440万人次,同比增长133.13%;旅游总收入210.34亿元,同比增长147.03%。
3.大力实施景区改造行动:推进旅游停车场优化扩容提升;全力支持关中民俗博物院游客服务中心建设;全年度划打造3个民宿集群和50户精品民宿。民宿建设有序开展,年度共建成精品民宿22家。
4. 大力实施智慧旅游行动:力推大数据中心项目开展,加快主要旅游景区、乡村旅游景点免费无线网络覆盖步伐,开展智慧景区、酒店、旅行社等试点工作。
5.旅游项目情况:积极推动长安唐村·中国农业公园、恒大养生谷、长安大学城梦想小镇、太乙·长安道旅游休闲小镇以及唐文化山水小镇等5个重点旅游项目工作开展。
6. 加强旅游行业管理,加大日常监管力度和假日旅游协调机制,行业管理,全力维护了旅游市场繁荣稳定的良好局面。
7.旅游宣传情况:一是举办系列宣传促销活动。二是持续曝光长安旅游。在“西安年·最中国”活动中,长安区累计刊发相关报道341篇(条),其中人民日报、光明日报、西安日报、西安电视台等传统媒体刊发79篇(条),人民网、新浪网、国际在线、西部网等网络媒体刊发75篇(条),区内微信公众平台、微博、网站等新媒体刊发187篇(条)。(2)赏花季活动期间,中央电视台1套、13套《朝闻天下》、新华网、人民网、央广网、中国旅游报、凤凰网、新浪网、网易、腾讯网、陕西日报、华商报、三秦都市报等主流媒体全面聚焦本次活动盛况。
(二)民族宗教方面情况
1.宗教工作:开展春节慰问工作;做好非法基督教聚会点摸排统计工作,会同公安取缔2处非法基督教聚会点;参加省宗教文化交流及相关培训。
2.民族工作:对我区少数民族流动服务站的服务状况、站点情况积极进行调研,配合市民委对辖区内少数民族建档贫困人口进行统计上报工作。
3.安全工作:开展秦岭网格化安全检查、宗教场所消防安全、汛期安全检查等。不定期对辖区内大兴国禅寺等23个宗教场所进行了安全检查,对场所摄像头安装、消防器材配置、汛期隐患等情况进行摸排,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确保场所及场所内人员安全并和全区71个宗教场所签订安全责任书。
4.秦岭违建整治工作:在这次秦岭北麓整治中,共计拆除面积11962.22平方米。1处予以改造(摩诃慈恩寺南传佛塔改为汉传佛塔,面积427.49㎡),按照市宗教问题专班的要求,按时限、节点将克服一切困难,确保全面完成整治任务。
(三)文物工作情况
1.文物排查工作: 对市政府公布的我区488处不可移动文物点进行逐一排查,对检查出存在的问题,责令文物保护单位立即进行整改,已要求天池寺塔将塔体周围堆放的砖块搬移,发放整改通知书责令华严寺对保护范围内的违法建筑进行拆除。
2.文物项目工作:香积寺善导塔、明秦王墓(宣王墓、简王墓、愍王墓、康王墓)封土加固两个保护项目已得到国家文物局立项批复,通过政府采购形式,现正在招标方案设计单位;明秦王墓-愍王墓环境整治工程正在实施中。
3.文物安全工作:全年与各街办签订《文物安全责任书》16份;与区内文保单位签订《文物安全责任书》4份。强化与公安部门信息沟通机制,积极配合区公安分局的“鹞鹰”行动,提高了田野文物违法犯罪的打击力度;全年专项安全检查8次;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全年总共给11个文博单位配备消防器材合计389具,建立了微型消防站合计6处。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本部门的部门决算包括部门本级决算和所属事业单位决算。纳入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决算单位共有4个。
序号 | 单 位 名 称 |
1 | 原西安市长安区旅游发展委员会 部门本级(机关) |
2 | 西安市长安博物馆 (二级单位) |
3 | 西安市长安区文物稽查大队 (二级单位) |
4 | 西安市长安区杜甫纪念馆 (二级单位) |
5 | 西安市长安民居博物馆 (二级单位) |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底,部门人员编制37人,其中行政编制14人,事业编制23人;实有人数63人,其中行政人员27人,事业36人。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28人。

五、2018年度部门决算收支情况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1、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1)2018年度收入总计3410.36万元,较上年减少592.10万元,下降14.79%,主要原因是节约办事和年底部分项目资金未支付。
(2)2018年度支出总计3410.36万元,较上年减少592.10万元,下降14.79%,主要原因是节约办事和年底部分项目资金未支付。
2、2018年度收入构成情况
2018年度收入总计3410.36万元。其中:
(1)财政拨款收入3335.0万元,占总收入的97.79%,较上年减少 582.17万元,下降14.86%,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285.0万元,较上年减少 582.17万元,下降15.05%,主要原因是节约办事和年底部分项目资金未支付;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5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
(2)上年结转结余75.36万元, 为以前年度尚未列支,结转到本年仍按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2018年度支出构成情况
2018年本年支出合计3347.07万元。其中:
(1)基本支出901.91万元,占总支出的26.95%,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经费856.06万元和公用经费45.85万元,较上年增加233.02万元,增长34.84%,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和工资中的前年度目标奖。
(2)项目支出2445.16万元,占总支出的73.05%,是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支出,较上年减少813.06万元,下降24.95%,主要原因是节约办事和年底部分项目资金未支付。主要包括民族事务里面的其他民族事务项目10.0万元;宗教事务的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目12.0万元,其他宗教事务支出项目100.0万元;文物的文物保护项目193.90万元,博物馆项目596.43万元,其他文物支出项目51.97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里面的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目32.10万元,旅游宣传项目253.95万元,旅游行业业务管理项目260.0万元,其他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支出项目884.82万元,其他旅游发展基金支出项目50万元。
(二)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1)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3347.5万元,较上年减少581.67万元,下降14.81%,主要原因是节约办事和年底部分项目资金未支付。
(2)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347.5万元,较上年减少581.67万元,下降14.81%,主要原因是节约办事和年底部分项目资金因故未支付。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284.05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2万元。包括:其他民族事务支出10万元,较上年增加8.04万元,增长410.2%,主要原因是2017年度其他民族事务支出项目资金结转至2018年支付;包括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2万元,较上年减少1万元,下降7.7%,主要原因是17年度存在行业协会换届选举费用;其他宗教事务支出100.0万元,较上年增加100.0万元,增长100%,主要是2018年秦岭北麓违建核查期间宗教场所核查勘察支出。
(2)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243.04万元。包括文物保护373.0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2.15万元,较上年增加83.18万元,增长76.33%,主要原因是工资中存在上年度绩效增量;项目支出180.88万元,较上年67.39万元,下降27.14%,主要原因是节约办事和年底部分项目资金未支付。博物馆818.0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1.62万元,增加120.41万元,增长118.97%,主要原因是工资中存在上年度绩效增量。项目支出596.43万元,减少255.53万元,下降29.99%,主要原因是节约办事和年底部分项目资金未支付。其他文物支出51.97万元,较上年增加30.35万元,增长140.38%,主要原因是上下年预算项目调整。
(3)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919.02万元。包括行政运行488.15万元,较上年增加29.45万元,增长6.42%,主要原因是调资;一般行政管理事务32.1万元,较上年增加12.88万元,增长67.01%,主要原因是结转上年项目资金在下年度支付;旅游宣传253.95万元,较上年减少56.58万元,下降18.22%,主要原因是节约办事和年底部分项目资金未支付;旅游行业业务管理260.0万元,较上年增加260.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上下年项目调整;其他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支出884.82万元,较上年减少257.22万元,降低22.52%,主要原因是年底部分项目资金结转。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01.91万元,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和日常工作需要。包括:
人员经费901.91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826.23万元,较上年增加382.41万元,增长86.16%,主要原因是绩效增量计入基本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9.83万元,较上年减少96.01万元,下降76.3%,主要原因是上下年度目标奖列入项目差异。
(2)公用经费45.85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45.85万元,较上年减少15.27万元,下降24.98%,主要原是节约办公,减少开支;资本性支出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
4、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50万元,支出50万元,结转结余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
5、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拨款收支。
(三)2018年度“三公”经费、培训费及会议费支出情况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实际支出3.6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6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占“三公”经费的100%;公务接待费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0%。 2018年度“三公”经费支出较上年增加0.36万元,增长10.84%,其中:
(1)因公出国(境)支出情况
2018年因公出国(境)支出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2018年未安排因公出国(境)支出预算。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用支出情况
2018年购置车辆0台,支出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当年预算未安排车辆购置费用。2018年度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购置公务用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3.68万元,较上年增加0.36万元,增长10.84%,主要原因是车辆燃油费和维修费;当年预算未安排车辆运行费用,主要原因是当年未申请车辆运行维护费预算。2018年度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2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情况
2018年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比当年预算减少1.78万元,主要原因是八项规定出台后,节约开支,减少了公务接待人次。
2、培训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培训费支出10.71万元,主要是业务培训支出,较上年增加9.25万元,增长633.56%,主要原因是上年末培训费在下年支付。
3、会议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会议费支出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
六、2018年度部门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组织对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2382.1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0.07万元,用于维持机关日常运转所必需的公用支出。其中:行政单位1户,合计30.07万元,占机关运行经费的100%;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较上年减少15.95万元,下降34.66%,主要原因是节约办公。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总额67.99万元,其中货物17.99万元,服务5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的合同金额67.9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三)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
截至2018年底,本部门及所属单位共有车辆3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1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2018年当年购置车辆0辆;购置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购置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
八、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3、“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4、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备注:以上数据(含附表),计量单位为万元,保留两位小数,若存在尾数差异,属报表转换时四舍五入问题,可以忽略不计。
原西安市长安区旅游民族宗教文物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XLS

陕公网安备 6101160200018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