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西安市长安区城市管理局 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原西安市长安区城市管理局,为区政府工作部门。机关内设办公室、装备财务科、法规宣传科、督查创建科、建筑垃圾管理科、综合管理科、市容管理科、市场管理科、绿化园林管理科、农村环境卫生管理科、数字化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11个科室,主要承担以下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城市管理和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起草相关规范性文件和措施;拟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制定行业领域内公共突发事件处置预案,并组织实施。

2、承担组织指导、统筹协调、监督检查、综合考核全区城市管理工作责任;制定市容环境卫生、城市绿化、户外广告、爱国卫生等城市管理方面的管理制度和规范,对全区城市管理方面的重大事项提出处理意见建议,协调解决城市管理重大问题。

3、负责市容环境卫生、园林绿化、户外广告、建筑垃圾等方面的行政审批工作;协调推进城市管理公共服务的市场化、社会化、专业化和产业化发展。

4、负责市容环境卫生行政管理工作;负责城市市容环境卫生配套设施的管理;会同有关部门依法制定环境卫生、市容环境整治收费标准,并负责费用征收;负责城市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建筑废弃物的管理。

5、负责园林绿化和公园绿地管理工作;负责建设项目绿化审批,审查园林绿地建设设计方案,参与竣工验收;组织协调园林绿化和公园绿地重大建设项目实施。

6、负责城市公园、广场综合管理;组织编制城市公园、广场发展规划,监督、指导城市公园、广场的建设和管理。

7、负责户外广告设置管理;依据城市规划,编制户外广告设置规划方案;负责户外广告设置使用权招标、拍卖、转让;承担户外广告设施的安全监管;负责门头牌匾、标语牌、导示牌设置管理;负责城区美观灯饰设置的管理。

8、负责辖区内人行道机动车、非机动车停放站点审批和行政执法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负责机动车清洗站点的设置和行政执法工作。

9、负责全区有形市场的建设管理工作。

10、承担全区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负责城管执法工作的组织实施、业务指导、统筹协调、监督检查和综合考评;负责全区性重大执法活动、专项执法行动的组织和部署;研究制定城管执法工作规范、行为规范以及城管执法工作的业务培训。

11、负责城市规划区内的违法建筑物、构筑物日常巡查、监管以及具体行政执法工作;查处未经批准擅自修建临街建筑物、构筑物等行为及建筑施工中影响市容环境的行为。

12、负责全区农村环境卫生管理法规、政策宣传工作,拟定区域性管理办法;负责拟定农村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制度、办法和标准;负责农村环境卫生管理和综合整治工作的指导协调、督促检查和考核验收;负责农村环境卫生设施配备、保洁队伍落实和专项经费的使用管理;负责指导农村环境卫生改善、农村垃圾分类、农村公厕建设等工作;负责协调参与全区农村环境保护和生态示范区建设工作。

13、组织实施对区级各部门、街道和有关单位的创建工作进行综合考评;承担国家卫生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复审和检查工作,巩固创建工作成果;协同有关部门负责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复审和检查工作。

14、负责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工作;牵头负责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

15、负责城市管理和城管执法方面的重点科研项目管理;负责相关领域对外合作交流工作。

16、负责城市管理和城管执法方面的宣传教育工作,协调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城市管理的相关活动。

17、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8年度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一)、樱花一路等13条道路两侧增绿工程、南北长安街等鲜花大道工程高质量完成;西北政法大学等8所驻地高校门前新设主题绿雕;屋顶绿化、立体花墙、节日街景设置等高标准推进;绿量和质量同步提升,城市环境更加宜居宜业。 

(二)、大力拆除整治违法建设。全面加快户外广告牌匾整治。实施街道建筑外立面整治,西部大道“面膜”工程基本完工。加强街面秩序管控,开展夜市占道经营百日整治和校园周边环境集中整治活动,全面落实门前“三包”责任,严格取缔出店占道经营。组织市容环境秩序大整治,开展大擦洗大清理活动,开展农村环境卫生大排查、大整治行动。

(三)、组织开展全区“环境整治日”等各类宣传实践活动,新增灭烟柱一批,管罚并举惩处乱扔烟头等行为。提前完成城市公厕新建、改造提升及对外开放任务。补齐农村公厕短板,完成农村100座公厕建设任务,提升厕所人性化、科技化、生态化水平,增设第三卫生间和母婴室33个,厕所环境得到大力改善,并成为城市文明的窗口。“垃圾革命”先行一步,率先在全市实施“垃圾革命”工作,从源头分类、中端清运、末端处理全过程提高治理成效。

(四)、民生“九难”任务有效治理。治理减霾难,加大扬尘污染和油烟污染防治,严格落实出土工地“七到位”和“6个100%”标准,实行领导夜查与联合执法相结合,建筑垃圾清运秩序日益规范;严格落实重污染天气保洁作业标准,增加冲洗、洒水、喷雾频次,有效降低道路扬尘;建立餐饮单位油烟管理台账,督导建成区内餐饮单位全部使用清洁能源,一类餐饮单位安装油烟净化设备,并全部安装独立电表。化解治脏难,强化保洁模式,落实深度保洁标准;落实“网格化保洁”,城区道路网格责任到人,二三类道路机械化清扫全覆盖,夜间垃圾收集短板得到补齐,生活垃圾达到日产日清,渗滤液处理有效加强;提升环卫保障力量,改造提升部分垃圾压缩站,新建一批环卫综合服务亭,新设多个果皮箱等环卫家具,采购环卫设备一批,特别是针对除冰扫雪短板补充清雪设备多台(套)。缓解治堵难,加强城区共享单车规范管理和人行道违规停车查处,完成人行道停车场整体移交。

(五)、“十个一”民生工程相关工作全面完成。环南路综合市场、朱雀农副产品物流中心改造提升工程提前完成,8座自管市场常态化规范化管理有效落实。书香路和徐家寨南北规划路两条绿化示范街高质量完成。建成皂河生态公园和新区医院绿地广场等3座绿地广场。完成樱花广场改造提升工程。

(六)、重点任务有力落实。聚焦全区重点任务,全身心投入、全过程参与、全方位保障打好秦岭保卫战,协调处置秦岭违建垃圾,高效完成云中漫步等整治项目复绿任务。出色完成非洲猪瘟防控紧急任务。

(七)、重点项目顺利完成。皂河生态公园建设、道路增绿美化、环卫设备采购及鲜花大道建设等重点项目建设顺利推进。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本单位决算包括局本级(机关)决算和下属事业单位决算。纳入本单位2018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决算单位共有7家,包括:

序号

单位名称

1

原西安市长安区城市管理局本级(机关)

2

西安市长安区环境卫生服务站

3

西安市长安区郭杜环境卫生服务站

4

西安市长安区园林管理所

5

西安市长安区广场设施管理服务中心

6

西安市长安区建筑垃圾管理所

7

西安市长安区直属市场管理所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8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402人,其中行政编制22人、事业编制380人;实有人员486人,其中行政43人、事业443人。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9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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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2018年度部门决算收支情况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1、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1)2018年度收入总计54485.83万元,较上年增加14196.1万元,增长35.24%,主要因为鲜花大道项目、皂河景观生态公园、城市绿化建设、城中村费用、农村环境卫生治理、城市专项治理、环山路绿化改造提升等项目收入增加。

(2)2018年度支出总计54632.85万元,较上年增加14515.18万元,增长36.18%,主要因为鲜花大道项目、皂河景观生态公园、城市绿化建设、城中村费用、农村环境卫生治理、城市专项治理、环山路绿化改造提升等项目支出增加。

2、2018年度收入构成情况

2018年度收入总计54485.83万元。其中:

(1)财政拨款53949.85万元,占总收入的99.02%,较上年增加18392.54万元,增长51.73 %,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0146.56万元,较上年减少10729.88万元,下降34.75%,主要因为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收入减少;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33803.28万元,较上年增加29122.41万元,增长622.16%,主要因为鲜花大道项目、皂河景观生态公园、城市绿化建设、城中村费用、农村环境卫生治理、城市专项治理等项目支出增加。

(2)事业收入0万元。

(3)其他收入535.99万元,是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占总收入的0.98%,主要是2018年园林车辆采购款。

(4)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

(5)上年结转结余 572.63万元,为以前年度尚未列支,结转到本年仍按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2018年度支出构成情况

2018年度支出合计54632.85万元。其中:

(1)基本支出6677.91万元,占总支出的12.22%,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经费6059.32万元和公用经费618.59万元。人员经费较上年增加2733.79万元,增长82.21 %,主要原因是正常工资增长。公用经费较上年减少1250.18万元,下降66.90 %,主要原因是部分支出细化分类计入项目支出。

(2)项目支出47954.94万元,占总支出的87.78%,是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支出,较上年增加 13031.57 万元,增长37.31 %,主要原因是2018年鲜花大道项目、皂河景观生态公园、城市绿化建设、城中村费用、农村环境卫生治理、城市专项治理、环山路绿化改造提升、往年绿化改造设施提升和西沣路绿化改造工程等项目支出增加。

(二)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1)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53949.85 万元,较上年增加18392.54万元,增长51.73 %,主要原因是城市绿化建设、农村环境卫生治理、城市专项治理等支出增加。   

(2)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54096.87万元,较上年增加18714.94万元,增长52.89 %,主要原因是城市绿化建设、农村环境卫生治理、城市专项治理等支出增加。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293.58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包括:

(1)城乡社区支出20143.59万元。包括:城乡社区管理事务3979.62万元,较上年增加1647.32万元,增长 70.63%,主要原因是城管执法工作任务增大,支出增加;城乡社区公共设施1428.37万元,较上年减少1979.93万元,下降 58.09 %,主要原因是项目细化列支;城乡社区环境卫生14735.60万元,较上年减少9524.58万元,下降 39.26 %,主要原因是项目细化列支。

(2)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50万元。包括商业流通事务150万元,较上年增加15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本年新增市场改造费用。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6677.91万元,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和日常工作需要。包括:

(1)人员经费 6059.32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904.96万元,较上年增加2673.91万元,增长82.76%,主要原因是工资增加。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54.35万元,较上年增加59.85万元,增长63.33 %,主要原因是住房公积金支出计入该项支出。

(2)公用经费 618.59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618.59万元,较上年减少1250.18万元,下降66.90 %,主要原因是部分支出细化分类计入项目支出。

4、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33803.28万元,支出33803.28万元,结转结余0万元。收入较上年增加 29122.41万元,增长622.16 % ,支出33803.28万元,较上年增加 29122.41 万元,增长622.16 % 。主要用于当年重点项目绿化建设支出。

5、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拨款收支。

(三)2018年度“三公”经费、培训费及会议费支出情况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实际支出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2018年度“三公”经费支出较2017年减少0.06万元,下降100%,其中:

(1)因公出国(境)支出情况

2018年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上年持平。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用支出情况

2018年购置车辆0台,支出0万元,与2017年相比无变化;2018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万元,较2017年减少0.06万元,下降100%,主要是严格执行八项规定。2018年无此项目的预算。公务用车购置及保有情况:年末公务用车实际保有量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情况

2018年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与上年持平;比当年预算减少4.74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没有产生公务接待费用。

2、培训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培训费支出1.88万元,主要是执法资格证培训支出,较2018年减少1.85万元,下降49.60%,原因是其他培训费用支出减少。

3、会议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会议费支出0万元,与上年持平。

六、2018年度部门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组织对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13615.6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808.6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781.2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类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类支出 27.39 万元;授予中小企业的合同金额 1808.6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金额的100 %。

3、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

截至2018年底,本部门及所属单位共有车辆334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2018年当年购置车辆60辆;购置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

八、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3、“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备注:以上数据(含附表)计量单位为万元,若存在尾差,是报表转换时四舍五入问题,可以忽略不计。

                                

       原西安市长安区城市管理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