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原西安市长安区农业局是隶属于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政府的行政管理单位,为区政府工作部门,挂区畜牧兽医局、区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牌子。下设7个内设机构,分别是党政办公室、财务科、农业发展科、种植业管理科、畜牧兽医科、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市场信息科。
原西安市长安区农业局主要职能:1.贯彻执行农业和农村工作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起草相关产业规章草案,负责拟定全区有关农业、畜牧业和农村经济发展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2.承担完善农村经营管理体制的责任。3.指导全区粮食、果品等主要农产品生产,组织落实促进粮食、果品等主要农产品生产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4.负责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工作,促进农业产前、前中、产后一体化发展负责培育、保护和发展农产品品牌;指导全区休闲农业发展;负责全区果业工作。5.组织、协调全区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承担农作物种子(种苗)、草种、种畜禽、农药、兽药的许可,以及职责范围内的农药、肥料等其他农业投入品质量及使用监督管理责任组织机械化农业生产,提高农机化普及和应用水平。6.负责农业信息化体系建设和信息服务工作,监测分析农业和农村经济运行,管理、发布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开展相关农业统计工作。7.负责全区农业科研和农技推广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全区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和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按照分工组织实施农业科研重大项目。8.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9.负责全区农业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实施农业和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工作,参与实施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程。10.负责全区农业生态建设工作,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与利用,指导农业产业发展和农业农村节能减排,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有关工作。11.负责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12.承担农业防灾减灾的责任。13.拟定全区重大动物疫病防治政策和措施,依法监督管理动物疫病防治工作。14.负责农产品市场调研、制定农产品营销战略;承办农产品包装,对外宣传、展示工作;负责组织农产品名牌的申报管理工作。15.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019年3月全区机构改革,根据中共西安市长安区委、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西安市长安区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长字[2019]14号文件)精神,不再保留区农业局和单设的区统筹办,组建长安区农业农村局;设下列10个内设机构,分别是党政办公室、党建科、人事财务科、发展规划科、社会事业科、市场信息科、种植业管理科、养殖业管理科、农田建设管理科、农村经济管理科。
二、2018年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2018年,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原长安区农业局扎实开展《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三年行动计划》,各项主导产业稳定健康发展,“秦岭违建”、“大棚房整治”彻底到位,“非洲猪瘟”疫情处置防控有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整区推进,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快速提高,圆满完成了2018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任务,取得了良好成绩。
(一)“五张报表”超额完成,重点项目强力推进
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14520元,增长9.1%,完成考核任务的102%;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任务超额完成,完成考核任务的110%;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检合格率达到100%,完成考核任务的103%;培育职业农民202个,完成考核任务的135%;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率达到80%,完成考核任务的106%。粮食产量、休闲农业接待游客数量及经营收入、家庭农场培育、“三品一标”农产品认证、无公害农产品基地认定等指标均完成考核任务。长安物流园等7个重点建设项目,总投资1.68亿元,完成全年总任务的100.2%;固定资产投资1亿元,完成全年总任务的101%。
(二)“五大工程” 深入推进,现代农业平稳向好
粮菜增效、优果提升、花卉倍增、农业保障、农家乐提标五大工程同步推进,现代农业各项工作稳定持续发展,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全省领先,发展速度始终位列全国第一方阵。
1、抓点带面,粮菜效益不断提高。紧抓粮食生产不放手,大力开展粮食绿色示范工程,创建千亩示范方3个,完成38万亩粮食功能区划定任务。新增设施蔬菜面积1000亩,积极引进蔬菜新品种、新技术,推广标准化生产模式,改造提升砲里东岭、灵沼东石榴、引镇高村、五台东甘4个设施蔬菜标准化示范园。稳定草莓面积,推进万亩草莓标准化生产,示范推广高山栽培模式,加大“草莓管家”物联网技术应用,促进我区蔬菜产业向集约化、智能化方向发展。
2、农旅融合,果业发展规范提升。持续推进环山路“鲜桃+樱桃+葡萄”经济果林带,新增果业面积1000亩,开展果园水肥一体化技术示范推广300亩、果业设施示范推广,新建樱桃避雨设施示范点1个,建设果园病虫害及水肥监测示范点2个、引进桃新品种2个、打造果园托管示范点2个,加快推进果业走一二三产融合的发展道路。
3、转型升级,农家乐建设提标进档。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秦岭环境保护为目标,加快农家乐提升改造工程,全年完成131户农家乐经营户立面改造,农家乐景观节点、文化墙、停车场、排水管网等基础设施建设已基本完成,绿化美化工程顺利完工,对100个农家乐示范户进行了激励表彰,成功举办了全区首届“农家乐厨艺大赛”。
4、追赶超越,花卉产业蓬勃发展。不断扩大长安花卉的规模和面积,进一步提升知名度和影响力。持续打造“八里花海”梯田景观带,油菜种植面积达到8000余亩,花期接待观光游客10万人次以上,实现生态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协调发展。全区新增花卉面积31万平方米,成功举办西安市“花舞春幡”新春十大花市暨长安新春花市活动。
5、强化监管,健全农产品检验监测体系。以创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区为发力点,进一步强化全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规范街道监管站,健全完善农产品检验监测、质量追溯和应急管理三大体系。抓好专项整治和农资打假,规范农业生产行为,全年无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发生,我区农产品安全抽检合格率达到100%。
(三)服务保障扎实有力,重点工作圆满完成
1、脱贫攻坚深入推进,产业脱贫全市领先。围绕产业脱贫、驻村帮扶和干部联户帮扶3大重点,全力打赢脱贫攻坚战。一是打造“政府+现代农业园区+贫困户”、“合作社+贫困户”等多种产业脱贫模式,将贫困户镶嵌到产业链的各个环节上,投入使用产业扶贫资金3877万元,确保扶贫措施覆盖率达到100%。二是全力推进驻村帮扶工作,配备得力帮扶队伍,围绕西安唐农花卉公司晓村生产基地建设,解决晓村剩余劳动力就业问题。积极培育晓村脱贫主导产业,争取产业扶贫项目资金94万元,建成鲜桃生产基地200亩,力争三年内实现晓村整体脱贫目标。三是按照“一户一策”要求,90名帮扶干部“用心、用情、用力”落实帮扶措施,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
2、农村产改亮点突出,改革任务全面完成。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全局上下齐心协力,在克服“三委会”换届、自然村合并等不利因素的影响下,超额完成全区246个行政村清产核资、213个行政村股份合作社成立任务,成功打造五台石砭峪新村等30个产改示范村,“区、街、村”三级交易体系全面建成,发布交易信息1120条,长丰种业对引镇胡家寨股份经济合作社1300亩优质小麦进行托管种植,开启了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对外合作的新模式。积极探索政府购买农业公益服务机制创新,构建粮食病虫害统防统治模式,为全区8万亩小麦免费开展“一喷三防”服务。全面深化农村土地改革,加快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积极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15家,发展家庭农场10家,规范流转土地5000余亩。
3、应急措施迅速得力,“非洲猪瘟”取得胜利。2018年12月5日我区发现“非洲猪瘟”疫情,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启动应急响应,12月6日19:30分前,完成疫点245头、疫区21724头生猪扑杀、无害化处理、消毒及封锁等工作。2019年1月18日凌晨,区政府发布解除封锁令,长达42天的“非洲猪瘟”攻坚战宣告结束。
4、重点农业项目不断落地,招商引资工作成效显著。树立招商引资“一号工程”理念不动摇,一是组团参加西安市首届农民节活动,“中国长安唐村”与我区签订32亿元农业合作项目,签约资金量全市领先。阿里巴巴公司与我区木禾林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签订智慧农业合作协议,我区花卉产业营销模式走向国际化。二是丝博会长安专场,我区签订8亿元陕西省苗木花卉基地建设项目,着力打造西北首家 “科、教、研、产、供、销”六位一体花卉产业发展集群。三是在杨凌农高会上,天朗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与王曲街道签订20亿元的“长安花谷田园综合体”建设项目,重点提升改造王曲古村落及农业工程配套设施建设,打造我区首个以民宿产业为主导的田园综合体新业态。
(四)生态理念警钟长鸣,花园农村建设加快
坚决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切实领会“两山”理论深刻内涵,“秦岭违建”和“大棚房”整治工作取得重大胜利,乡村振兴步伐不断加快,花园农村建设序幕拉开。
1、以“秦岭违建”整治为发力点,狠抓生态环境保护不放松。一是及时成立工作机构,对秦岭北麓范围内的涉农园区、基地及项目进行拉网式自查和排查。关停拆除农家乐经营户55户,排查设施面积21532.12亩,大棚3527栋,畜牧养殖场148个。二是抽调16名干部,配合滦镇、王莽、引镇3个街道深入开展秦岭违建排查工作,6人获得区委、区政府表彰奖励。三是强力推进部门包抓违建拆除工作,对东大街办阳光老年公寓未开工项目和太乙宫街办嘉艺园林2个涉别项目内临建、民房进行了拆除,并恢复绿植。
2、以“大棚房”整治为切入点,严厉打击农地非农化。全区上下高度重视,成立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工作机构,采取区级领导一线包抓的工作机制,按照“一张报表、一套数据、一把尺子、一个标准”的工作要求,对照国土部门反馈的5350多个卫星图斑,开展地毯式摸排,做到“逢房必看、逢房必问、逢房必查”。发现“大棚房”问题715个。截至目前,累计拆除“大棚房”193个,拆除面积47.6万平方米,复耕面积207.82亩。
3、以乡村振兴为着力点,加快推进花园农村建设。严格落实《西安市长安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一是加快推进“清洁田园”行动,2018年全区农作物秸秆利用率达到98%以上,建成农作物废弃物回收点28个,农药包装物回收点47个,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维持在80%以上。二是加快推进“煤改洁”行动,2018年全区农村居民煤改洁完成34298户,占任务的112%,农业园区、畜牧养殖厂煤改洁全面整改到位,广大群众生态保护意识进一步增强。三是全面启动第二次农业污染源普查工作,解决日益突出的农业环境问题,全面推行化肥农药使用量零增长,推进畜禽废弃物无害化处理和农业废弃物循环化利用。四是按照“产业兴、经济好、环境美”的建设标准,打造五台西尧村等9个美丽乡村示范村,下一步力争三年内再打造一批山清水秀、环境优美、产业兴旺、生活富裕的美好新农村。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本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包括本级机关及所属11个下级单位:
序号 | 单位名称 |
1 | 原西安市长安区农业局(本级) |
2 | 西安市长安区园艺工作站 |
3 | 西安市长安区动物卫生监督所 |
4 | 西安市长安区农业信息与培训中心 |
5 | 西安市长安区种子管理站 |
6 | 西安市长安区动物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7 | 西安市长安区畜牧兽医技术推广中心 |
8 | 陕西省农业广播电视学校西安市长安区分校 |
9 | 西安市长安区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 |
10 | 西安市长安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监测中心 |
11 | 西安市长安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
12 | 西安市长安区农业机械管理站 |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265人,其中行政编制20人、事业编制245人;实有人员377人,其中行政26人、事业351人。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204人。

五、2018年度部门决算收支情况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1、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1)2018年度收入总计21887.26万元,较上年增加10481.94万元,增长91.9%,主要原因是区农业局增加了长安区农村居民煤改清洁能源补贴资金6631.71 万元,区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增加了农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经费2330万元,其余部分为人员经费增加。
(2)2018年度支出总计21887.26万元,较上年增加10481.94万元,增长91.9%,主要原因是区农业局增加了长安区农村居民煤改清洁能源补贴资金6631.71 万元,区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增加了农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经费2330万元,其余部分为人员经费增加。
2、2018年度收入构成情况
2018年度收入总计21887.2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21887.26万元,占总收入的100%,较上年增加10481.94万元,增长91.9%,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1887.26万元,较上年增加10481.94万元,增长91.9%,主要原因是区农业局增加了长安区农村居民煤改清洁能源补贴资金6631.71 万元,区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增加了农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经费2330万元,其余部分为人员经费增加。
3、2018年度支出构成情况
2018年本年支出合计21887.26万元。其中:
(1)基本支出5331.03万元,占总支出的24.36%,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经费5103.58万元和公用经费227.45万元,较上年增加2606.36万元,增长95.66%,主要原因是全区发放人员目标责任奖。
(2)项目支出16556.23万元,占总支出的75.64%,是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支出,较上年增加7875.58万元,增长90.73%,主要原因是2018年区农业局承担了全区农村居民煤改清洁能源补贴项目,区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承担了农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工作。主要包括区农业局农村居民煤改清洁能源补贴项目支出6631.71 万元,区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农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项目支出2330万元。
(二)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1)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21887.26万元,较上年增加10481.94万元,增长91.9%,主要原因是2018年区农业局承担了全区农村居民煤改清洁能源补贴项目,区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承担了农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工作,以及人员经费的增加。
(2)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1887.26万元,较上年增加10481.94万元,增长91.9%,主要原因是2018年区农业局承担了全区农村居民煤改清洁能源补贴项目,区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承担了农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工作,以及人员经费的增加。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1887.26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包括:
(1)节能环保支出6631.71万元。包括:大气污染防治5860.73万元,较上年增加5860.73万元,增长100%;农村环境保护106.98万元,较上年增加106.98万元,增长100%;污染减排专项支出383万元,较上年增加383万元,增长100%;其它节能环保支出281万元,较上年增加281万元,增长100%;以上4项支出主要原因都是2018年区农业局承担了全区农村居民煤改清洁能源补贴项目。
(2)农业支出11593.64万元,包括:行政运行588.85万元,较上年增加321.1万元,增长119.93%,主要原因是农业局机关运行经费增加;事业运行4742.18万元,较上年增加2285.26万元,增长93.01%,主要原因是事业单位基本支出、事业单位设施、系统运行与资产维护等方面的支出;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423.98万元,较上年减少539.91万元,下降56.01%,主要原因是农业新品种、新机具、新技术引进、试验、示范、推广服务等方面的支出减少;病虫害控制537万元,较上年增加345.84元,增长180.92%,主要原因是2018年发生非洲猪瘟疫情,导致疫情封锁、扑灭、消毒等防控经费支出;农产品质量安全50.31万元,较上年减少11.97万元,下降19.22%,主要原因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运行支出减少;执法监管10.32万元,较上年减少16.13万元,下降60.98%,主要原因是农机监理、动物检疫执法支出减少;统计监测与信息服务126.2万元,较上年减少0.78万元,下降0.61%,主要原因是农业统计调查与信息收集以及农业自然资源调查和农业区划等方面的支出减少;农业行业业务管理966.33万元,较上年增加679.25万元,增长236.61%,主要原因是主要用于农村集体经济清产核资、审计监督等农业行业一般性基本业务管理工作的支出增加;农业结构调整补贴2297.37万元,较上年增加154.98万元,增长7.23%,主要原因是区级产业结构调整补贴项目增加;农业生产支持补贴196.76万元,较上年减少1091.73万元,下降84.73%,主要原因是上级下达农业支付补贴项目的减少;农业组织化与产业化经营184.78元,较上年增加174.78万元,增长1747.8%,主要原因是加大对全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庭农场等新型经营组织的补助;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2.4万元,较上年减少3.73万元,下降60.85%,主要原因是农业耕地保护、修复等方面的支出减少;其他农业支出1467.16万元,较上年增加1361.91万元,增长1293.98%,主要原因是农业方面项目支出的增加。
(3)扶贫支出1271.8万元,包括:其它扶贫支出1271.8万元,较上年减少1973.2万元,下降60.81%,主要原因是对全区贫困户2017年产业扶贫资金投入较多,2018年根据贫困户产业分展需要进行了调减。
(4)农村综合改革支出2330万元,包括: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补助2330万元,较上年增加233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对全区开展农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项目支出2280万元,产权制度改革项目工作经费50万元。
(5)普惠金融发展支出60.11万元,包括:支持农村金融机构44.71万元,涉农贷款增量奖励13.4万元,农业保险保费补贴2万元,较上年减少221.58万元,下降99.11%,主要原因是农业保险费的减少。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331.03万元,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和日常工作需要。包括:
(1)人员经费5103.58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797.73万元,较上年增加2433.04万元,增长102.89%,主要原因是人员目标责任奖增加;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305.85万元,较上年增加189.88万元,增长163.73%,主要原因是生活补助的增加。
(2)公用经费227.45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227.45万元,较上年减少16.57万元,下降6.79%,主要原是工作人员差旅费的减少和劳务费的减少。
4、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决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5、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拨款收支。
(三)2018年度“三公”经费、培训费及会议费支出情况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实际支出32.2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10.1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1.3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占“三公”经费的97.7%;公务接待费0.74万元,占“三公”经费的2.3%。 2018年度“三公”经费支出较上年增加11.14万元,增长52.8%,其中:
(1)因公出国(境)支出情况
2018年因公出国(境)支出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比当年预算增加0万元。因公出国(境)团组共0批,0人次,团组批次和人数分别同比增长0%和0%。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用支出情况
2018年购置车辆2台,支出10.16万元,较上年增加10.16万元,主要原因是根据区(长财字〔2017〕338号文件)批复采购五菱宏光面包车2辆;比当年预算增加10.16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区新批准成立长安区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购置业务用车2辆。2018年度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购置公务用车2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1.34万元,较上年增加1.2万元,增长5.96%,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数量增加;比当年预算增加9.34万,主要原因是我区新批准成立长安区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购置业务用车2辆。2018年度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21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情况
2018年公务接待费支出0.74万元,主要包括公务接待上级检查,累计接待41批次、280人, 较上年减少0.22万元,下降22.92%,主要原因是压缩招待费开支标准。比当年预算减少7.96万,主要原因是压缩招待费开支标准。
2、培训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培训费支出19.79万元,主要是职业农民培育和业务人员培训支出,较上年减少2.68万元,下降11.93%,主要原因是加大了农村产业扶贫培训支出及农家乐经营培训等项目培训支出。
3、会议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会议费支出1.2万元,主要是召开业务类会议及总结会等支出,较上年减少0.08万元,下降6.25%,主要原因是会议数量的减少。
六、2018年度部门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组织对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16556.2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6.37万元,用于维持机关日常运转所必需的公用支出。其中:行政单位1户,合计36.37万元,占机关运行经费的100%。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较上年减少1.95万元,下降5.09%,主要原因是农业局机关运行经费减少。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4.1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类支出52.6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类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类支出11.5万元;无授予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
(三)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
截至2018年底,本部门及所属单位共有车辆21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2018年当年购置车辆2辆;购置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台(套);购置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
八、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3、“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4、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备注:以上数据(含附表),计量单位为万元,保留两位小数,若存在尾数差异,属报表转换时四舍五入问题,可以忽略不计。
附件
原西安市长安区农业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xls

陕公网安备 6101160200018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