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长安区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管理委员会办公室2018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单位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1、宣传有关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西安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

2、按照省、市关于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的地方性法律和法规,以及中长期发展战略、总体规划、专项规划,配合相关部门编制本区域秦岭生态环境利用的具体规划。

3、做好本区域内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的日常监督检查工作。

4、对发现的违反《西安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破坏秦岭生态环境的行为先行制止,并通知有权处理的单位依法进行处理。

5、负责本区域建设项目的初审工作。

6、负责沿山峪口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7、负责区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管理委员会日常工作。、

8、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部机构设置情况

西安市长安区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内设3个科室,分别为综合科、生态保护科和峪口环境卫生管理科。

二、2018年年度部门工作任务

1.推进秦岭峪口增绿工作。

2、做好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综合协调工作,督促沿山街道、相关部门及时查处各类破坏秦岭生态环境的行为。

3.构建全科网格化管理体系,贯彻《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西安市生态环境保护条例》《西安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管理办法》,完善监督管理机制,落实主体责任、区级行政管理部门管理责任

4.加强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宣传,营造浓厚氛围,提高全民保护秦岭意识

5.开展秦岭环保志愿者活动2次

6.做好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日常监督检查工作

7.协调配合2次联合执法活动

8.做好沿山峪口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9.严格做好秦岭北麓建设项目的准入初审工作

10.完成区委、区政府安排的阶段性重点工作任务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本部门的部门预算为部门本级预算。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7年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22人,其中行政编制12人,事业编制10人;实有人员28人,其中行政20人,事业8人。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0人。

五、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截止,本部门所属预算单位共有车辆2两,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两,安排购置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

六、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2018年本部门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087.05万元,其中1788.87万元做项目绩效目标,2018年无政府性基金预。

七、2018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1)2018年度本年预算总收入合计2087.05万元,同比增加132.28万元。预算收入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养老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纳入2018年预算。

(2)2018年度本年支出合计2087.05万元,同比增加132.28万元。预算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预算收入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养老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纳入2018年预算。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1)2018年度本年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合计2087.05万元,同比增加132.28万元。预算收入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养老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纳入2018年预算。

(2)2018年度本年财政拨款支出合计2087.05万元,同比增加132.28万元。预算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预算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养老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纳入2018年预算。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支2087.05万元与上年对比的增加了132.28万元。预算收入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养老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纳入2018年预算。

2、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87.0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98.18万元,项目支出1788.87万元,同比2017年增加132.28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预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养老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纳入2018年预算。

3、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按照部门支出经济分类的类级科目分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87.05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58.97万元,较2017年增加了104.68万元,主要是原因是养老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纳入2018年预算。商品和服务支出21.77万元,较2017年增加了0.69万元。对个人及家庭补助支出17.44万元,较2017年增加了11.34万元,主要原因是取暖费提标及增加了第一书记生活补贴。项目支出1788.87万元,较2017年增加了15.56万元,主要原因是物价上涨导致保洁工具服装及果皮箱提标。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

(六)"三公"经费等预算情况。

2017年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预算4.8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费0元,公务接待费0.8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万元。

2018年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预算4.84万元,较上年增加0.0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费0元,较上年无变化,公务接待费0.84万元,较上年增加0.03万元,增加原因为人员增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万元,较上年无变化。

(七)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8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预算21.77万元,较2017年21.08万元增加了0.71万元,增长3%,主要原因是预算口径改变。

(八)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为保洁员工具、服装及大垃圾箱,其中大垃圾箱8万元、保洁工具22.9万元,保洁服装13.5万元,共计44.31万元。

八、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1.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工资福利支出:指我局开支的在职职工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类社会保险费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指用于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主要包括:单位发放的离退休经费、生活补助、住房公积金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指我局在日常工作中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交通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等,不包括项目支出中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2.项目支出:是指根据职能职责为完成行政工作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的年度项目支出的支出项目。

(三)"三公"经费:纳入区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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