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西安市长安区审计局的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有关审计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制定审计工作发展规划、专业领域审计工作规划和年度审计计划,并组织实施;参与起草地方财政经济及相关的规范性文件;对直接审计、调查和核查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计评价,依法对财政违法行为做出处理、处罚决定或提出审计建议。
(二)负责对区级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计监督;督促被审计单位对违法财政财务收支行为进行整改。
(三)向区政府提出区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大常委会提出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
(四)直接审计下列事项,出具审计报告,做出审计决定或向有关主管机关提出处理处罚的建议:
1.区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区级各部门(含直属事业单位)预算的执行情况、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区级财政部门编制的本级决算草案。
2.街道办事处预算执行、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区财政转移支付资金。
3.使用区级财政资金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财务收支。
4.区政府投资和以区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
5.区属国有企业和地方金融机构、区属国有资本占控股地位或主导地位的企业和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和损益。
6.区政府部门和由区政府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以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
7.市审计局授权审计的市属单位和各种专项资金及行业。
8.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的财务收支。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由区审计局审计的其他事项。
(五)对区管领导干部和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任职期间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审计监督。
(六)组织实施对国家财经法律、法规、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财政预算管理或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与国家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七)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
(八)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纠正和处理审计发现的问题,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区政府裁决中的有关事项;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相关重大案件。
(九)指导和推广信息技术在审计领域的应用,组织建设全区审计信息系统,组织计算机审计和审计管理专业培训。
(十)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西安市长安区审计局2018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一) 持续做好政策措施落实及追赶超越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跟踪审计,促进政令畅通。
围绕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重点关注“三去一降一补”任务落实、“放管服”改革推进、新旧动能转换、科技创新发展、行政效能提升等情况,扎实开展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推动政策落实、促进政令畅通。按照市审计局统一部署,采取市内交叉审计等方式,扎实开展追赶超越目标完成情况审计。
(二)积极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促进自然资源资产节约集约利用和生态环境安全。
加强对大气污染、水污染等生态环境问题的揭示,厘清问题与领导干部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情况之间的关联,进一步研究细化审计评价标准。做好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与经济责任审计的统筹衔接,提高审计效率,避免重复审计。
(三)深化财政审计,加强政府性债务审计。
加强预算执行和财政决算、转移支付、税收征管、重点财政专项资金等审计,促进建立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现代财政制度,保障公共资金安全高效使用。继续加强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情况审计,加强对“三公经费”、会议费等公务支出和公款消费的审计监督,促进廉洁政府建设。按照市审计局统一部署,认真开展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审计,推动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积极稳妥化解隐性债务存量、有效防控隐性债务风险累积可能引发的连锁反应。
(四)扎实开展民生审计,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
以助力西安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为目标,扎实开展扶贫审计,重点关注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政策措施落实、资金管理使用、项目管理运营等情况,促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取得实效。着力查处民生领域存在的重大违法违纪问题,促进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
(五)深化经济责任审计,促进领导干部守法守纪守规尽责。
以监督制约权力、促进领导干部依法主动有效作为为目标,坚持党政同责、同责同审,不断深化经济责任审计,促进领导干部廉洁用权、干净干事。坚持“三个区分开来”,客观、准确评价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履行情况。探索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结论性评价意见的内容、范围和写法,促进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
(六)深化企业审计,促进增强国有经济活力。
加强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审计,重点关注各项改革措施落实、法人治理结构、经营业绩真实性、自主创新等情况,既注重揭示国有资产流失等问题,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又注重从优化布局、调整结构、规范管理、提升效益等方面提出建设性意见建议,促进国有企业深化改革,推动国有资本做有做大。
(七)依法加强投资审计,促进提升建设项目质量效益。
以建设项目概预算执行审计和项目决算审计为重点,加大对政府投资项目、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等方式建设的公共工程项目审计力度,扎实开展重大公共设施和基础设施项目跟踪审计,严肃查处工程建设领域的违法违纪问题。
(八)积极探索大数据审计,努力提升信息化时代审计监督能力。
加强计算机审计应用培训和人才培养,加强AO审计软件的全面应用,以审计信息化推动审计全覆盖,不断提升审计工作质量和效率。
(九)加强审计队伍建设,着力打造审计铁军。
不断加强审计机关党的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持之以恒改进作风。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从严管理审计队伍,加强审计干部培训和骨干人才培养,努力建设优势互补、结构优化、梯次合理、充满活力、朝气蓬勃的审计干部队伍。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本部门的部门预算包括部门本级预算,西安市长安区审计局属于全额财政拨款行政单位。单位内设5个科室,分别为:办公室,财金基建审计科,行政事业审计科,综合审计科,经济责任审计科。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7年年末,我局人员编制15人,均为行政编制;实有人员17人,其中:行政16人,工勤1人。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21人。
五、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项目 | 数量 | 金额(万元) |
固定资产 | 247.24 | |
(一)房屋(平方米) | 1596 | 134.89 |
(一)车辆(台、辆) | 0 | 0 |
(二)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台、套) | 0 | 0 |
(三)其他固定资产 | 112.35 |
资产总额252.28万元,其中:国有资产247.24万元,占总资产98%。
六、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2018年本部门实现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63.63万元。
七、2018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1)2018年度预算收入363.63万元,较上年预算收入324.24万元增加39.39万元,增长12.14%,增长原因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了住房公积金和养老保险缴费。
(2)2018年度预算支出363.63万元,较上年预算支出324.24万元增加39.39万元,增长12.14%。增长原因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了住房公积金和养老保险缴费。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1)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363.63万元,较上年财政拨款收入324.24万元增加39.39万元,增长12.14%,增长原因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了住房公积金和养老保险缴费。
(2)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63.63万元,较上年财政拨款支出324.24万元增加39.39万元,增长12.14%,增长原因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了住房公积金和养老保险缴费。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1)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63.63万元,较上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24.24万元增加39.39万元,增长12.14%,主要是增加了住房公积金和养老保险缴费。
(2)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63.63万元,较上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24.24万元增加39.39万元,增长12.14%,主要是增加了住房公积金和养老保险缴费:
基本支出预算229.67万元,占总支出预算63.16%,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96.2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3.8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9.66万元。较2017年155.49万元增加74.18万元,增长47.70%,主要是增加了住房公积金31.22万元,养老保险缴费23.09万元。
项目支出预算133.96万元,占总支出预算36.83%,其中:一般行政管理事务6.00万元,审计业务127.96万元。审计项目经费预算主要为维持审计机关开展审计业务和维持审计机关正常运转而发生的各项支出。较2017年168.75万元减少40.79万元,主要是减少了房屋维修、办公设备购置经费、审计人员业务培训费以及经济责任审计领导小组联席会议费。
2.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2018年支出合计363.63万元,占总支出的100%,较上年324.24万元增加39.39万元,增长12.14%,主要是增加了住房公积金和养老保险缴费。基本支出229.67万元,项目支出133.96万元。其中:行政运行229.67万元,较上年155.49万元增加74.18万元,占预算总支出63.16%,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一般行政管理事务6万元,较上年17.50万元减少11.50万元,占预算总支出1.65%,原因是减少房屋维修和办公设备购置经费;审计业务127.96万元,较上年151.25万元减少23.29万元,占预算总支出35.18%,原因是减少了审计人员业务培训费以及经济责任审计领导小组联席会议费。
3.支出按经济分类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2018年支出合计363.63万元,较上年324.24万元增加39.39万元,增长12.14%。
(1)工资福利支出196.21万元,较上年128.99万元增加67.22万元,占预算总支出53.95%,主要包括基本工资71.10万元,津贴补贴65.41万元,奖金(公务员第十三个月工资)5.39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3.09万元,住房公积金31.22万元。
(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3.80万元,较上年5.78万元增加8.02万元,占预算总支出3.79%,主要包括:单位发放的离退休费1.80万元,取暖费7.84万元等。
(3)商品和服务支出153.62万元,较上年189.47万元减少35.85万元,占预算总支出42.24%,其中:基本支出19.66万元,项目支出133.9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3.91万元、印刷费1.70万元、水电费2.04万元、邮电费2.21万元、取暖费1.02万元、差旅费2.55万元、会议费1.60万元(其中:日常公用经费0.60万元,审计业务经费1.00万元)、培训费2.59万元(其中:日常公用经费0.59万元,审计业务经费2.00万元)、公务接待费1.19万元、工会经费1.81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36.00万元(其中:日常公用经费2.04万元,审计业务经费133.96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
(六)“三公”经费及会议费、培训费等预算情况
西安市长安区审计局一直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压缩控制三公经费,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1.19万元,比2017年预算1.26万元,减少了0.07万元,主要是因为年末实有人数减少,公务接待费用按比例减少为1.19万元,比2017年的1.26万元减少0.07万元,主要是因为接待量减少;因公车改革我单位无公务用车,因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元,与上年持平。会议费、培训费主要用于我单位审计人员,参加各级各类培训,2018年预算1.19万元,比2017年预算1.26万元,减少0.07万元,主要是因为年末实有人数减少,会议费、培训费按比例减少。
(七)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1.工资福利支出196.21万元,占总支出预算53.95%。指我局开支的在职职工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类社会保险费等。主要包括基本工资71.10万元,津贴补贴65.41万元,奖金(公务员第十三个月工资)5.39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3.09万元,住房公积金31.22万元。
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3.80万元,占总支出预算3.79%。指用于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主要包括:单位发放的离退休费、生活补助、取暖费等。主要包括:单位发放的离退休费1.80万元,取暖费7.84万元等。
3.商品和服务支出153.62万元,占总支出预算42.24%。指我局在日常工作中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基本支出19.66万元,项目支出133.9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3.91万元、印刷费1.70万元、水电费2.04万元、邮电费2.21万元、取暖费1.02万元、差旅费2.55万元、会议费1.60万元、培训费2.59万元、公务接待费1.19万元、工会经费1.81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36.00万元。
(八)政府采购情况
本部门2018年无政府采购预算,并已公开空表。
八、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工资福利支出:指我局开支的在职职工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类社会保险费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指用于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主要包括:单位发放的离退休经费、生活补助、住房公积金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指我局在日常工作中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交通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等,不包括项目支出中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2.项目支出:是指根据职能职责为完成行政工作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的年度项目支出的支出项目。

陕公网安备 6101160200018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