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长安区发改委的主要职责
1、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提出全区国民经济发展和优化重大经济结构的目标和政策;提出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大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
2、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及区政府关于西部大开发的战备、规划和政策,组织研究、提出我区实施西部大开发的战备纲要、发展规划。
3、研究分析区内外经济形势和发展情况,进行宏观经济的预测、预警;研究涉及经济安全的重要问题,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综合协调经济社会发展。
4、负责全区重大建设项目的策划、包装;负责重点建设项目的管理工作;负责全区国家、省、市专项资金投资项目申报、跟踪服务等管理工作;负责全区以工代赈规划计划编制、项目申报、审批、实施等工作。
5、负责汇总和分析全区财政方面的情况,参与制定财政政策,综合分析全区财政、金融、产业政策的执行效果,监督检查产业政策的执行;负责全区外债的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保持收支总量平衡。
6、研究全区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组织拟定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搞好重要专项经济体制之间的衔接,指导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工作。
7、推进全区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提出国民经济重要产业的发展战略和规划;研究并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有关重大问题,衔接农村专项规划和政策;组织、协调、指导区级有关职能部门制定行业规划。
8、研究分析全区经济和城镇化发展的政策衔接,组织拟定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参与拟定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民政等发展政策,推进社会事业建设,研究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及政策;负责人口机械增长控制工作。
9、综合分析全区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重大战略问题;组织拟定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发展循环经济、低碳经济的规划并协调实施;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实施节能降耗工作;组织协调重大节能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的推广作用;负责全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制定年度节能目标责任制,分解节能降耗目标任务;编制节能降耗工作年度发展计划;有针对性的进行节能工作专项调研,组织开展全区节能降耗检查工作。
11、负责起草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有关政策规定。
12、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长安区发改委2018年度部门工作任务
(一)抓市考指标,提升发展质量。持续做好与市级相关部门的对接沟通汇报工作,尽快将GDP各分项明确区属与开发区任务数,并会同区考核办对2018年我委承担的市考一二级指标细化分解到街道、部门、园区,进一步夯实工作责任;充分发挥各类专项扶持资金的撬动作用,积极扶持区内产业类企业发展壮大,力争年底净增“五上单位”15户以上;加强对支撑GDP、服务业增加值等指标部门和街办的督查力度,力促各项目标任务走在全市前列。
(二)抓项目建设,扩大有效投资。严格落实项目书记、项目局长、项目主任等制度,解决项目推进中的问题,适时组织重点项目擂台赛、观摩赛等活动,在全区营造抓项目、扩投资“比学赶超”氛围,确保3月15日、4月15日前,市、区重点续建、新建项目全面开工,8月15日前,40%以上前期项目达到开工条件。力争全年,275个区属重点项目完成投资180亿元以上;市级创建类特色小镇项目完成投资20亿元以上,其中产业项目部分投产或具备形象进度;尽快启动常宁西沣片区配套设施、引镇物流园先行区整体开发、城市森林公园等3个以上PPP项目,力争上半年完成论证,下半年开工。
(三)抓发展谋划,谏追赶超越良策。围绕全区主要经济指标走势,持续加强经济运行预警和监测,为区委区政府采取措施提出科学合理建议;围绕“大西安”“三轴三带三走廊一通道多中心”规划,结合长安国际大学城等区域资源优势,策划包装1-2个投资规模超百亿大体量项目的“硬科技”产业项目,吸引中省市的关注和支持,以项目驱动要素保障资源倾斜;围绕政府投融资体制创新、行政审批服务改革等改革任务,进行专题调研和专家咨询论证,为区委区政府进一步解决发展资金问题和优化营商环境提供决策依据。
(四)抓作风建设,锻造发改铁军。按照区委“大兴干事文化、加速追赶超越”要求,在单位内部开展“工作标准提升年”活动,切实增强干部职工的责任意识、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切实做到思想同心、目标同向、作风过硬、重任共担;努力打造一支绝对忠诚、为民爱民、敬业奉献、勇于担当、干净干事的团队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序号 | 单位名称 | 单位性质 | 经费管理方式 |
1 | 西安市长安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行政单位 | 财政全额拨款 |
2 | 西安市长安区经济信息中心 | 事业 | 财政全额拨款 |
长安区发改委属于本级核算单位。
长安区发改委机构设置情况:区发改委设5个内设机构:办公室、综合改革科、固定资产投资科、项目科、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科。一个下属事业单位:长安区经济信息中心,与区发改委统一核算。
四、 长安区发改委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7年底,区发改委编制24人,其中行政编制14人、事业编制10人;实有31人,其中行14人,事业17人。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16人。
五、长安区发改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项目名称 | 数 量 | 金 额 |
固定资产 | 223 | 1164166.00 |
通用办公设备(台) | 88 | 362155.00 |
图书档案类(批) | 2 | 4828.00 |
办公家具类(个) | 132 | 150070.00 |
专用设备(批) | 1 | 647113.00 |
截止2017年9月30日,区发改委共有固定资产总额116.4166万元,其中:办公电脑打印机等设备36.2155万元,图书0.4828万元,办公家具类15.007万元,专用设备64.7113万元。2018年预算安排7万元用于购置办公设备。
六、长安区发改委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2018年区发改委实现了绩效项目管理全覆盖,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562.53万元。
七、2018年区发改委预算收支说明
(一)2018年度本部门收支合计562.53万元,较2017年度收入预算525.58万元,增长7%, 增长原因是基本支出增加了住房公积金和养老保险缴费。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18年度区发改委收入合计562.53万元,较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预算525.58万元,增长7%, 总支出预算562.53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了住房公积金和社会保障缴费和离退休费用等。
(三)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1、一般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62.53万元,较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25.58万元,增长7%, 主要原因是增加了住房公积金和社会保障缴费和离退休费用等。
一般公共预算562.53万元,较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25.58万元,增长7%, 主要原因是增加了住房公积金和社会保障缴费和离退休费用等。
基本支出预算358.53万元,占总支出预算63.74%,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96.7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43.5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8.28万元,较2017年330.99万元增加了34.27万元,增长10.35%, 主要原因是增加了住房公积金和社会保障缴费和离退休费用等。
项目支出预算204万元,占总支出预算36.27%,其中:日常经济运行调节157万元;社会事业发展规划20万元;经济体制改革研究20万元;办公设备购置7万元。项目经费预算主要为开展机关工作业务和维持机关正常运转而发生的各项支出。较2017年155万元增加了49万元,主要原因是长安区成立的临时机构长安区特色小镇办公室设在我委,增加了特色小镇办公室业务工作及相关支出费用。
2、 按功能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62.53万元,占总支出预算100%。基本支出358.53万元,项目支出204万元。其中:行政运行220.57万元,事业支行137.96万元,占总支出63.74%,日常经济运行调节157万元,占总支出预算27.91%,社会事业发展规划20万元,占总支出预算3.6%,经济体制改革研究20万元,占总支出预算3.6%,办公设备购置7万元,占总支出预算1.23%。较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525.58万元增加36.95万元,增长原因是基本支出增加了住房公积金和养老保险缴费。
3、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1) 工资福利支出296.72万元,占总支出预算52.74%。指我委开支的在职职工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类社会保险费等。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05.6万元,津补贴103.05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38.6万元,住房公积金49.47万元。
(2)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3.53万元,占总支出预算8.74%。指用于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主要包括:单位发放的离退休费、生活补助、取暖费等。
(3) 商品和服务支出215.28万元,占总支出预算38.27%。指我委在日常工作中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基本支出15.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3.72,印刷费1.24万元,邮电费2.48万元,差旅费2.79万元,会议、培训费1.24万元,公务接待费1.55万元,工会经费2.78万元.项目支出199.48万元,主要包括各科室业务等197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48万元。
(四)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五)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
(六)“三公”经费等预算情况。
本部门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1.5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预算1.55万元,公车运行维护费预算0万元,因公出国0万元),较上年"三公"经费预算1.6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预算1.6万元,公车运行维护费预算0万元,因公出国0万元),公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无变化,因公出国经费与上年持平,公务接待费预算减少0.05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招待费用。
(七)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1、工资福利支出
工资福利支出296.72万元,占总支出预算52.74%。指我委开支的在职职工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类社会保险费等。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05.6万元,津补贴103.05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38.6万元,住房公积金49.47万元。
2、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
对外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3.53万元,占总支出预算8.74%。指用于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主要包括:单位发放的离退休费1.44万元,生活补助6.14万元,抚恤金20.38万元,取暖费12.56万元,降温费2.79万元等。
3、商品和服务支出
商品和服务支出215.28万元,占总支出预算38.27%。指我委在日常工作中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基本支出15.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3.72,印刷费1.24万元,邮电费2.48万元,差旅费2.79万元,会议、培训费1.24万元,公务接待费1.55万元,工会经费2.78万元.项目支出199.48万元,主要包括各科室业务等197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48万元。
(八)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共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类预算7万元。
八、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工资福利支出:指我委开支的在职职工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类社会保险费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指用于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主要包括:单位发放的离退休经费、生活补助、住房公积金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指我委在日常工作中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主要包括:办公费、交通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等,不包括项目支出中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2、项目支出:是指根据职能职责为完成行政工作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的年度项目支出的支出项目。
3、“三公”经费:是指财政拨款支出安排的出国(境)费、 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这三项经费。

陕公网安备 6101160200018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