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长安区扶贫开发办公室2018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长安区扶贫办公室主要职责

1、编制全区扶贫开发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拟定全区扶贫开发工作的各项措施;

2、组织识别扶贫对象,对扶贫对象实施动态管理;

3、负责扶贫开发项目的备案、指导和监督检查;

4、拟定全区扶贫移民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组织协调、检查指导移民搬迁工作;

5、指导、监督和检查扶贫资金的使用管理工作;

6、负责协调、指导行业扶贫工作;

7、组织协调社会扶贫工作;

8、负责全区扶贫开发信息宣传和考核工作;

9、承担全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10、承办区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8年度长安区扶贫办工作任务

2018年,区扶贫办为深入贯彻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全国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省、市关于脱贫攻坚的决策部署,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

1、全力实施"5745"(即:5项达标工程、7项提标工程、4项推进措施、5项保障措施)行动;

2、完成1302户建档立卡贫困户稳定脱贫退出任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补齐短板、打牢基础;

3、做好脱贫攻坚督查工作;

4、协调行业部门做好扶贫工作;

5、做好驻村工作队、联户帮扶干部管理考核工作;

6、做好建档立卡动态调整信息工作、落实各项政策、社会扶贫,加强扶贫项目管理工作。

三、长安区扶贫开发办公室预算单位构成

长安区扶贫开发办公室为全额财政拨款的行政单位1个,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本单位设立2个科室,分别为综合科和项目管理科。

四、长安区扶贫办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7年底,扶贫办人员编制4人,其中行政编制5人、事业编制0人;实有人员4人,其中行政4人、事业0人。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0人。

五、长安区扶贫办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9月30日,本部门所属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

六、长安区扶贫办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2018年长安区扶贫办实现了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13.7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0万元。

七、2018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1、2018年度本年收入合计355.08万元,其中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55.08万元,较2017年增加了271.15万元,主要增加原因为住房公积金、社会保障缴费纳入预算、脱贫攻坚工作督导检查、宣传、培训等。

2、2018年度本年支出合计355.08万元,其中公共预算拨款支出355.08万元,较2017年增加了271.15万元。主要增加原因是住房公积金、社会保障缴费纳入预算、脱贫攻坚工作督导检查、宣传、培训等工作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1、2018年度本年收入合计355.08万元,其中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55.08万元,较2017年增加了271.15万元,主要原因是脱贫攻坚工作督导检查、宣传、培训等工作增加;

2、2018年度本年支出合计355.08万元,其中公共预算拨款支出355.08万元,较2017年增加了271.15万元,主要原因是脱贫攻坚工作督导检查、宣传、培训等工作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18年财政拨款355.08万元,占总收入的100%,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55.08万元,较2017年增加了271.15万元,主要原因是脱贫攻坚工作督导检查、宣传、培训等工作增加。

2、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2018年扶贫办按照功能科目编制预算355.08万元,较2017年83.93万元增加271.15万元,增加323.1%。主要原因增加了脱贫攻坚工作经费。

 

2018年农林水支出355.08万元,较2017年增加271.15万元,增加323.1%。其中:行政运行(扶贫)基本支出41.35万元,较2017年增加4.42万元,增加12%,主要原因增加了住房公积金、社会保障缴费;其他扶贫支出313.75万元,较2017年增加266.73万元,增长567.5%,主要原因增加了脱贫攻坚工作经费。

3、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2018年扶贫办按照经济科目分类编制预算355.08万元,较2017年83.93万元增加271.15万元,增加323.1%。主要增加原因是住房公积金、社会保障缴费纳入预算、脱贫攻坚工作督导检查、宣传、培训等工作增加;

2018年基本支出41.35万元,较2017年增加4.42万元,增加12%。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7.08万元,较上年增加4.02万元,增长12.2%,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普调;商品服务支出2.35万元,较2017年减少0.65,减少20.9%;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预1.92万元,较2017年增加1.02万元,增长113.3%,主要是取暖费提标及2017年取暖费补差。

2018年项目预算313.73万元,较2017年增加266.73万元,增长567.5%,主要原因是增加了驻村工作队及联户帮扶干部奖励增加35万元、脱贫攻坚大数据平台维护费增加74.33万元、脱贫攻坚相关培训宣传工作经费130万元、临聘人员工资14.4万元、脱贫攻坚督导检查费用60万元等项目。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长安区扶贫开发办公室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长安区扶贫办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

(六)"三公"经费等预算情况。

长安区扶贫办2018年预算"三公"经费0.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为0万元,与上年比较无增减变化;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与上年比较无增减变化;公务接待费0.2万元。较2017年减少0.05万元,主要原因为人员减少。

(七)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长安区扶贫办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2.35万元,其中,办公费0.48万元、印刷费0.16万元、邮电费0.32万元、差旅费0.36万元、会议、培训费0.16万元、公务接待费0.2万元、工会经费0.35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0.32万元;较2017年减少0.62万元,主要原因为人员减少。

(八)政府采购情况。

长安区扶贫办2018年无政府采购预算,并已公开空表。

八、专业名词解释

1. 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 基本支出:指各部门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3.项目支出:指各部门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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