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西安市长安区考核办的主要职责
1、负责全区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工作的组织实施;
2、起草制定全区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工作的有关规定;
3、细化分解市委市政府下达我区的年度目标任务,起草制定区委区政府下达各街道、各部门的年度目标任务,对市区目标任务的运行情况和形象进度进行督促检查;
4、负责协调有关部门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研究解决全区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工作中的具体问题;
5、对全区目标考核结果运用提出意见建议;
6、负责牵头做好我区迎接市考核办检查的有关工作;
7、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西安市长安区考核办2018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2018年工作思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省、市、区党代会和全会精神,认真领会中省市关于考核工作新部署、新要求、新内涵,强化目标导向,聚焦追赶超越,落实市考五张报表和全区"511"行动计划,以擂台赛、街道书记座谈会、季度点评为抓手,创新机制方法,发挥考核保障作用,打造铁军团队,努力为加快建设国际化大都市新型城区提供坚强动力。
科学设定指标,引领追赶超越。树立目标导向,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根据省、市部署,承接省市指标体系,落实区委三届五次全会,扭住"511"行动计划,确保与省、市要求同频共振,引领追赶超越考核导向。
提升考核效能,助推加速奔跑。强化一月一通报、一季一点评、一事一督查,汇报亮点、通报问题、点评优劣、督查整改、传导压力,对擂台赛、座谈会、季度点评事项,开展综合督查、专项督查,倒逼任务落实。
科学衡量实绩,精准评判定位。建立精细的日常考核台账、精准的日常考核机制、科学的民意调查模式、规范的专项考核机制,把各单位追赶超越的成效考实考准,实现"考事"和"考人"有效衔接。
强化工作对接,聚力提升进位。建立牵头单位抓总、责任单位负责的"五张报表"落实机制,督促各责任单位与上级部门密切沟通,持续加大与市考核办高频对接,形成全区齐抓市考的工作合力,不断提升考核排名。
锤炼工作作风,打造考核铁军。对标党的十九大提出的"八项本领"和西安铁军"八条标准",大力发扬事不过夜、马上就办的作风,干就干最好,干就干第一,用心干事、追求卓越,抓工作往前做、往前赶、往前超,做到具体工作求标准、业务工作争一流,在追赶超越中彰显作为、发挥作用。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本部门2018年部门预算范围的单位共有1个,为本单位本级预算。
序号 | 单位名称 | 单位性质 | 经费管理方式 |
1 | 西安市长安区考核办 | 事业单位 | 财政全额拨款 |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及机构设置情况
截止2017年年末,我办人员编制14人,实有人员14人。我单位内设三个科室:综合科、考核一科、考核二科。
五、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资产总额26.16万元,其中:国有资产26.16万元,占总资产100%。
六、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2018年本部门实现绩效目标管理项目全覆盖,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9万元。
七、2018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收入预算183.21万元,较2017年度收入预算117.76万元,增长55%。总支出预算183.21万元,较2017年度支出预算117.76万元,增长55%。增长原因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了住房公积金和养老保险缴费。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预算183.21万元,较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预算117.76万元,增长55%,总支出预算183.21万元。增长原因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了住房公积金和养老保险缴费。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83.21万元,较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17.76万元,增长55%,主要是增加了住房公积金和养老保险缴费。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83.21万元,较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17.76万元,增长55%,主要是增加了住房公积金和养老保险缴费:
基本支出预算144.21万元,占总支出预算 %,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28.6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7.8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7.70万元。较2017年84.76万元增加59.45万元,增长70%,主要是增加了住房公积金21.49万元,养老保险缴费15.84万元。
项目支出预算39万元,占总支出预算21.8%,其中:一般行政管理事务39万元。较2017年33万元增加6万元,主要是增加了参加全市和组织全区的"追赶超越"季度点评会的费用。
2.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83.21万元,占总支出预算100.00%。基本支出144.21万元,项目支出39万元。其中:事业运行144.21万元,占总支出78%,一般行政管理事务39万元,占总支出预算22%。较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17.76万元增加65.45万元,主要是增加住房公积金21.49万元,养老保险缴费15.84万元。
3.支出按经济分类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1)工资福利支出128.69万元,占总支出预算70%。指我办开支的在职职工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类社会保险费等。主要包括基本工资42.08万元,津贴补贴48.43万元,奖金(公务员第十三个月工资)0.85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5.84万元,住房公积金21.49万元。
(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7.82万元,占总支出预算4.2%。指用于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主要包括:单位发放的生活补助、取暖费、降温费等。主要包括:单位发放的降温费1.17万元,取暖费5.11万元,独生子女费0.14万元,生活补助1.40万元。
(3)商品和服务支出46.70万元,占总支出预算25.4%。指我办在日常工作中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基本支出7.70万元,项目支出3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56万元、印刷费0.52万元、邮电费1.04万元、差旅费1.17万元、会议费培训费0.52万元、公务接待费0.65万元、工会经费1.2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40.04万元(其中:其他商品服务支出1.04)。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
(六)"三公"经费及会议费、培训费等预算情况
西安市长安区考核办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0.65万元,较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0.60万元,增加0.0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增加为0.05万元,原因是人员增加;因公出国(境)经费为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0万元,与上年持平。
2018年会议、培训预算0.52万元,较2017年度会议、培训费预算0.48万元,增加0.04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组织考核干部培训。
(七)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1.工资福利支出128.69万元,占总支出预算70%。指我办开支的在职职工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类社会保险费等。主要包括基本工资42.08万元,津贴补贴48.43万元,奖金(公务员第十三个月工资)0.85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5.84万元,住房公积金21.49万元。
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7.82万元,占总支出预算4.2%。指用于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主要包括:单位发放的生活补助、取暖费、降温费等。主要包括:单位发放的降温费1.17万元,取暖费5.11万元等。
3.商品和服务支出46.70万元,占总支出预算25.4%。指我办在日常工作中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基本支出19.66万元,项目支出133.9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56万元、印刷费0.52万元、邮电费1.04万元、差旅费1.17万元、会议培训费0.52万元、公务接待费0.65万元、工会经费1.2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40.04万元。
(八)政府采购情况
本部门2018年无政府采购预算,并已公开空表。
八、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工资福利支出:指我局开支的在职职工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类社会保险费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指用于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主要包括:单位发放的离退休经费、生活补助、住房公积金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指我办在日常工作中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主要包括:办公费、交通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等,不包括项目支出中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2.项目支出:是指根据职能职责为完成行政工作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的年度项目支出的支出项目。
西安市长安区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委员会办公室2018年部门预算报表.xls

陕公网安备 6101160200018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