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长安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2018年部门预算说明

西安市长安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2018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能

(1)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加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理论研究和实践创新,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根本政治制度作用。

(2)依据宪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行使监督职权。健全"一府两院"由人大产生、对人大负责、受人大监督制度,为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发挥监督职能,做好服务保障。

(3)坚持和完善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制度,做好与区委、区政府、区政协及有关部门工作联系。

(4)负责联系在我区的全国、省、市、区人大代表,健全联络机制和网络平台,密切人大代表同人民群众的联系;负责人大代表有关活动的组织工作。

(5)组织区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工作,承办人事任免等工作事项。

(6)负责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会议、主任会议以及其他重要会议、活动的组织和服务;负责区人民代表大会全体会议、常务委员会会议、主任会议决议、决定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

(7)负责专门委员会和工作委员会执法检查、调查研究的协调保障工作,为人大代表视察、考察、调研及其重要活动做好组织服务工作。

(8)受理人大代表和群众来信来访,督办和协调处理信访案件。

(9)负责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人大工作的宣传和新闻报道工作。

(10)承办区人大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8年度部门工作任务要点

1.听取审议区人民政府关于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专项报告。

2.听取审议区政府关于《西安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实施情况的专项报告。

3.听取审议区政府关于脱贫攻坚工作情况的专项报告。

4.听取审议区政府关于2017年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专项报告。

5.听取区政府关于农村产权制度改革("三变"改革)试点情况报告。

6.听取区政府关于招商引资项目落实情况的报告。

7.听取区人民政府关于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

8.听取区人民政府关于城乡教育均衡发展情况的报告。

9.听取全区"十三五"规划中期评估报告

10.听取区人民检察院关于公益诉讼工作的报告。

11.对《西安市城乡规划条例》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12.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13.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14.听取区人民政府2017年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收支情况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

15.对全区物业管理工作进行专题调研。

16.对全区区属工业发展情况进行专题调研。

17.对全区农村文化阵地建设情况进行专题调研。

18.对区人民法院基层法庭建设工作进行专题调研。

19.对常宁新区有关PPP项目建设情况进行专项视察。

20.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贯彻落实情况及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进行专项检查。

21.对区政府行政效能改革情况进行专项视察。

22.对区政府第十次村民委员会换届工作进行专项视察。

23.对区政府城市管理体制改革情况进行专项视察。

24.对区政府"特色小镇"建设情况进行专项视察。

25.对区政府"美丽乡村"建设情况进行专项视察。

26.听取审议区政府2017年财政决算报告,批准2017年财政决算。

27.听取审议区政府2018年上半年国民经济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28.听取审议区政府2018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29.进一步加大决定事项的跟踪督办力度,确保重大事项落地。

30.织2批次"一府两院"工作人员和街道人大工委主任向常委会述职,每次政府部门负责人3-4人、法检副职1人(法院7月、检察院11月)、街道人大工委主任2-3人。

31.召开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集中交办会。

32.开展"常委会主任接待日"工作。

33.对"一府两院"、西咸新区办理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情况进行分片集中回访。

34.开展人大代表约见本级国家机关负责人工作。

35.对《代表建议办理结果征询意见表》相关情况进行"背对背"的回访督查。

36.对示范性代表工作室创建工作进行验收命名。

37.组织好4.3代表活动日主题活动,并进行全面检查。

38.组织区人大代表旁听区法院庭审工作。

39.组织市、区人大代表会前集中视察。

40.组织区人大代表向选民述职并进行评议。

41.表彰代表中"依法履职先进分子",形成代表履职激励机制。

42.开展每两个月一次的法律及业务知识专题培训。

43.组织外出考察学习活动。

44.修订完善《街道人大工委工作规则》。

45.建立健全人大常委会机关信息员队伍。

46.在区级媒体开设"人大代表风采"栏目。

47.开通"长安人大"微信公众号,维护好西安人大网·长安频道。

48.做好12.4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

49.认真做好人大改革各项工作。

50.认真筹备两月一次的人大常委会会议。

51.筹备区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

52.落实"三会一课"制度。

53.开展2次以上主题党日活动。

54.开展"书香长安"职工读书及分享活动。

55.组织2次工会会员活动。

56.做好老干部节日慰问和代表列席各种重要会议、活动的组织服务工作。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本部门预算只包括部门本级(机关)预算。

四、部门机构人员情况说明

区人大常委会机关机构设置为:常委会办公室(正处级),下设3个科;区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和区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2个专门委员会(正处级);区人大常委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区人大常委会城镇建设与环境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和区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选举工作委员会3个工作委员会(正处级)。

区人大常委会机关行政编制20名。其中:办公室主任1名、副主任1名;5个委员会主任各1名;科级领导职数3名。

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专职委员编制单列。

目前,区人大实有40人,其中行政31人,工勤人员7人,临时聘用人员1人,公益性岗位人员1人。较去年相比,增加4人,为新调入人员。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48人。

五、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年底,本部门国有资产总额223.98万元,其中共有车辆4辆。

六、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2018年本部门实现了绩效目标项目管理全覆盖,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77万元。

七、2018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收入预算914.5万元,较上年收入预算701.54万元,增加212.96万元;总支出预算914.5万元,较上年支出预算701.54万元,增加212.96万元。增长原因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了住房公积金、社会保障缴费和离退休费用等。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预算914.5万元,较上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701.54万元,增加212.96万元,总支出预算914.5万元。增长原因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了住房公积金、社会保障缴费和离退休费用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14.5万元,较上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01.54万元,增加212.96万元,增长原因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了住房公积金、社会保障缴费和离退休费用等。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914.5万元,较上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701.54万元,增加212.96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了住房公积金、社会保障缴费和离退休费用等。

基本支出预算637.5万元,占总支出预算69.71%,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77.0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04.0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6.35万元.较上年336.93增长41.59%,主要是增加了住房公积金77.93万元、社会保障缴费57.15万元和离退休费用67.19万元。

项目支出预算277万元,占总支出预算30.29%,其中:人大会议132万元,人大监督8万元,人大代表履职能力提升26万元,代表工作94万元,其他人大事务支出17万元。较上年364.61万元减少87.61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度召开了一次、二次人代会。

2、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914.5万元,占总支出预算100%。基本支出预算637.5万元,项目支出预算277万元。其中:行政运行637.5万元,占总支出预算69.71%;人大会议132万元,占总支出预算14.43%;人大监督8万元,占总支出预算0.87%;人大代表履职能力提升26万元占总支出预算2.84%;,代表工作94万元,占总支出预算10.28%;其他人大事务支出17万元,占总支出预算1.87%;。较上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01.54万元,增加212.96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了住房公积金77.93万元、社会保障缴费57.15万元和离退休费用67.19万元。

3、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1)工资福利支出477.08万元,占总支出预算52.17%,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67.53万元、津贴补贴161.69万元、奖金(十三个月工资)12.7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57.15万元、住房公积金77.93万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321.35万元,占总支出预算35.14%,其中:基本支出56.35万元,项目支出26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0万元、印刷费3.6万元、邮电费6.4万元、差旅费7.6万元、培训费2.8万元、公务接待费3.2万元、工会经费4.3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71.4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04.07万元,占总支出预算,11.38%,主要包括离退休费67.19万元、降温费3.6万元、取暖费23.52万元、生活补助9.63万元、独生子女费0.13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

(六)"三公"经费等预算情况。

本部门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15.2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预算3.2万元,公车运行维护费预算12万元),较上年"三公"经费预算14.88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预算2.88万元,公车运行维护费预算12万元),公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无变化,公务接待费预算增加0.32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4人。

(七)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1)工资福利支出477.08万元,占总支出预算52.17%,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67.53万元、津贴补贴161.69万元、奖金(十三个月工资)12.7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57.15万元、住房公积金77.93万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321.35万元,占总支出预算35.14%,其中:基本支出56.35万元,项目支出26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0万元、印刷费3.6万元、邮电费6.4万元、差旅费7.6万元、培训费2.8万元、公务接待费3.2万元、工会经费4.3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71.4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04.07万元,占总支出预算,11.38%,主要包括离退休费67.19万元、降温费3.6万元、取暖费23.52万元、生活补助9.63万元、独生子女费0.13万元。

(八)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共1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类预算12万元。

八、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工资福利支出:指我部门开支的在职职工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类社会保险费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指用于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主要包括:单位发放的离退休经费、生活补助、住房公积金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指我单位在日常工作中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交通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等。

2.项目支出:是指根据职能职责为完成行政工作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的年度项目支出的支出项目。

西安市长安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2018年部门预算报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