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西安市长安区统计局的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全国统一的报表制度、有关政策法规和统计标准,完成政府下达的统计调查任务。
2、统一管理和协调全区统计工作。
3、拟定全区统计管理政策和标准,并负责监督执行。
4、依法组织完成重大国情国力普查。
5、公布并出版全区性的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
6、组织和管理全区统计信息化建设,健全统计网络。
7、依法提供统计信息咨询服务。
8、依法管理全区各部门统计调查项目和所要公布的统计资料。
9、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
10、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统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内设局办公室、综合科、能源科、经济监测科及普查中心
二、西安市长安区统计局2018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1、严格执行联网直报各项规定,加大对调查对象宣传培训,坚守"四条红线",确保源头数据真实可靠。
2、建立统计数据督查、巡查、检查工作机制,实施事前、事中、事后三环联审,降低上级部门查询频次。
3、做好一套表联网直报工作,认真组织实施好农业、工业、投资、能源、贸易、服务业、人口、社科、基本单位名录库等领域各项常规统计调查,全面系统反映经济总量、速度、结构、效益的全貌以及各种重大比例关系和发展趋势。
4、围绕百姓需求和经济社会热点难点问题,积极开展调查研究,深入挖掘和分析企业景气调查数据结果,全面提升调查工作水平。
5、全面开展统计数据真实性的"双随机"抽查,及时将"双随机"抽查结果进行公示,促进诚信统计建设。
6、进一步深入开展人口变动抽样调查工作,认真准确分析我区目前人口现状和人口结构,为全区宏观政策制定提供有力数据保障。
7、优化统计产品,改版《长安统计年鉴》,拓展服务范围。丰富统计信息内容,增加质量、效益、结构、民生、资源、环境和新业态、新模式等数据,及时向社会公众发布更新更全的统计数据,增强正向引导。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西安市长安区统计局属行政单位,纳入本部门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有1个,为本单位本级预算。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7年年末,我局人员编制25人,其中行政编制8人、事业编制17人;实有人员40人,其中行政11人、事业29人。
五、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资产总额115.38万元,其中:国有资产115.38万元,占总资产100%。
六、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2018年本部门实现绩效目标管理项目全覆盖,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74.99万元。
七、2018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收入预算合计690.93万元,较2017年度收入预算376.77万元,增长83%, 增长原因是增加了住房公积金和养老保险缴费以及第四次经济普查经费。
2018年度本部门支出预算合计690.93万元,较2017年度支出预算376.77万元,增长83%, 增长原因是增加了住房公积金和养老保险缴费以及第四次经济普查经费。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财政拨款收入预算合计690.93万元,较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预算376.77万元,增长83%, 增长原因是增加了住房公积金和养老保险缴费以及第四次经济普查经费。
2018年度本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合计690.93万元,较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预算376.77万元,增长83%, 增长原因是增加了住房公积金和养老保险缴费以及第四次经济普查经费。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18年预算 | 2017年预算 | 增减变化 | 增减原因 | |
基本支出预算 | 415.94 | 255.69 | 160.25 | 新增养老及公积金预算 |
项目支出预算 | 274.99 | 121.08 | 153.91 | 新增四经普预算 |
财政拨款合计 | 690.93 | 376.77 | 314.16 | 新增养老及公积金预算及四经普预算 |
2. 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科目名称 | 2018年预算 | 2017年预算 | 增减变化 | 增减原因 |
行政运行 | 200.6 | 125.33 | 75.27 | 新增养老及公积金预算 |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 274.99 | 121.08 | 153.91 | 新增四经普预算 |
事业运行 | 215.34 | 130.36 | 84.98 | 新增养老及公积金预算 |
3.支出按经济分类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科目名称 | 2018年预算 | 2017年预算 | 增减变化 | 增减原因 |
工资福利支出 | 367.43 | 224.79 | 142.64 | 工资增长 |
商品和服务支出 |
294.04 |
144.58 | 149.46 | 新增加四经普项目 |
对个人和家庭补助 | 26.11 | 7.40 | 18.71 | 取暖费标准提高 |
资本性支出 | 3.35 | 3.35 | 从项目中调至资本性支出 | |
合计 |
690.93 |
376.77 | 314.16 | 新增养老及公积金预算及四经普预算等 |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已公开空表。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
(六)"三公"经费及会议费、培训费等预算情况
西安市长安区统计局2018年"三公"经费总预算1.9万元,较上年2017年三公"经费总预算2万元,减少0.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为0元,同上年持平;公务接待费为1.9万元,较上年费用减少0.1万元,原因为人员减少,预算金额下降;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0万元,同上年持平。2018年会议、培训预算8.52万元,2017年度会议、培训费预算8万元,增加0.52万元,主要原因为2018年公用经费中增加了会议、培训费。
(七)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包括:
1.工资福利支出367.4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29.03万元,津贴补贴125.87万元,奖金(公务员第十三个月工资)4.3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47.82万元,住房公积金60.41万元。
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6.11万元,主要包括:退休费0.45万元,生活补助5万元,降温费3.42万元,取暖费16.86万元,独生子女费0.38万元。
3.商品和服务支出22.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4.56万元、印刷费1.52万元、邮电费3.04万元、差旅费3.42万元、会议培训费1.52万元、公务接待费1.9万元、工会经费3.4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04万元。
(八)政府采购情况
本部门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3.35万元,全部为办公设备购置,包括1台打印机,2套桌椅,6台电脑。
八、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工资福利支出:指我局开支的在职职工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类社会保险费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指用于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主要包括:单位发放的离退休经费、生活补助、住房公积金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指我办在日常工作中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主要包括:办公费、交通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等,不包括项目支出中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2.项目支出:是指根据职能职责为完成行政工作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的年度项目支出的支出项目。

陕公网安备 6101160200018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