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长安区信访局2018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主要职责

(1)贯彻中央、省、市关于信访工作的方针、政策,研究拟定我区信访工作的有关规定。

(2)负责处理人民群众和境外人士给区委、区人大、区政府领导的来信;接待个人和集体来区委、区人大、区政府上访;接待境外及港澳台胞来信来访,保证信访渠道畅通;及时,准确地向区委、区人大、区政府领导同志反映来信中提出的重要建议、意见和问题;综合分析信访信息和形势,展开调查研究,预测发展趋势,提出有关建议。

(3)承办省委、省人大,省政府和市委、市人大、市政府有关单位和新闻单位转给区党政领导的人民来信和来访接待工作;承办涉及地方问题的军队来信和来访接待工作。

(4)承办省委、省人大、省政府和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和区委、区人大、区政府领导同志转办、交办的信访案件,向同级和下级单位交办信访案件,提出处理建议,督促检查重要信访案件的处理和落实。

(5)协调处理区级部门之间、区县之间以及跨区域信访案件;参与查处不宜向下交办的案件;协调处理群众集体上访和赴省市进京非正常上访人员劝返接领工作。

(6)指导全区信访业务工作;组织交流信访工作经验,提出改进和加强信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7)负责分类统计、分析、研究人民来信、来访情况,及时向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领导提供有价值的信访信息,并按要求及时上报省市有关情况。

(8)承担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期间的人民来信和接待处理工作。

(9)承办区委、区人大、区政府领导交办的其他事。

(10)区信访接待中心主要职责:负责群众来访登记、接待、分流、转办、交办等工作;做好上访群众的情绪疏导工作,组织协调有关职能部门、责任单位联合接访;负责全区信访系统信息化建设工作;配合做好区级领导坐班接访工作;完成区信访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西安市长安区信访局2018年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2018年,全区信访工作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为主线,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补齐短板提升执行力为统揽,围绕大化解、大下访、大培训、大调研、严规范、严问责"四大两严"的总体要求紧盯强化信访基础工作和解决合理诉求两个着力点,继续打造"三个信访",全力打好重点领域、重点群体、重大问题、重点人员化解攻坚战,更好地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加快大西安国际化进程作出贡献。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序号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经费管理方式

1

西安市长安区信访局

行政单位

财政全额拨款

2

西安市长安区信访接待中心

事业

财政全额拨款

长安区信访局机构设置情况:区信访局设4个内设机构:信访事项复查复核科、综合接待科、办信办案科、督查科。一个下属事业单位:长安区信访接待中心,与区信访局统一核算。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7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24人,其中行政编制8人、事业编制16人;实有人员26人,其中行政10人、事业16人。

五、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固定资产196.7万元,本部门所属预算单位无车辆,无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2018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未安排购置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

六、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2018年本部门实现了绩效目标项目全覆盖,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493万元。

七、2018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收入预算635.15 万元,较2017年增加95.69万元,增长17.7 %。增长原因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了住房公积金和养老保险缴纳款;项目支出增加了信访疑难问题救助金。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 635.15 万元,较2017年增加95.69万元,增长17.7 %。增长原因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了住房公积金和养老保险缴纳和信访疑难问题救助金。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18年度一级公共预算收入 635.15万元,较2017年增加95.69万元,增长17.7% ,主要是增加了住房公积金和养老保险缴纳和信访疑难问题救助金。

基本支出预算  142.15 万元,占总支出预算 22.4%,其中:工资福利支出  113.6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预算 13.93 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 14.6 万元。

项目支出预算493万元,占总支出预算77.6% 。信访事务项目经费预算主要为维持信访机关开展信访业务和维护社会稳定的各项支出。较2017年363万元增加130万元,主要是信访疑难问题救助金。

2、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635.15 万元,占总支出预算 100%。基本支出  142.15万元,项目支出493 万元。其中:行政运行 142.15万元,占总支出 22.4% ,信访事务493 万元,占总支出预算 77.6% 。

3、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1)工资福利支出 113.62 万元,占总支出预算17.88% 。指我局及接待中心开支的在职职工的各类劳务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类社会保险费等。主要包括基本工资 32.14万元,津补贴 50.94万元,奖金(公务员第十三个月工资) 2.7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   11.76万元,住房公积金 16.08 万元。

(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13.93万元,占总支出预算 2.2% 。指用于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主要包括:单位发放的离退休费、生活补助、取暖费等。主要包括:遗属生活补助 1.14万元,取暖费 10.22万元等。

(3)商品和服务支出 507.6万元,占总支出预算 79.9% 。指我局日常工作中购买商品服务的支出,基本支出   14.6万元,项目支出 493 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3万元,印刷费 1 万元、邮电费 2 万元、取暖费10.22 万元、差旅费2.25万元、会议费 1 万元、公务接待费 1.25万元、工会经费 2.1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495万元(其中:日常公用经费2万元,信访业务费493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

(六)"三公"经费等预算情况。

西安市长安区信访局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 1.25万元。较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支出1.1万元,增长0.15万元,增加原因主要是人员增加。其中:因公出国经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费维护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接待费较上年增长0.15万元 ,增加原因主要是人员增加。

2018年无出国出境费用和公务用车费用。

(七)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包括:基本工资32.14万元、津贴补贴50.94万元、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1.76万元、住房公积金16.08万元,增加原因主要由于工资福利调整。

(八)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共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类预算4.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类预算0.5万元、无政府采购工程类预算。

八、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工资福利支出:指我局开支的在职职工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类社会保险费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指用于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主要包括:单位发放的离退休经费、生活补助、住房公积金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指我局在日常工作中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交通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等,不包括项目支出中购买商品和服务支出。

2.项目支出:指我局根据职能职责为完成行政工作或信访事务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2018年区信访局部门预算报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