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主要职责:
1、根据有关法律和《中国工会章程》,组织和指导全区各级工会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的工作部署,执行西安市长安区工会代表大会及全委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和决议。
2、对全面深化改革涉及职工利益格局调整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向区委、区政府反映职工群众的意愿和要求,提出意见和建议。
3、组织开展重点工程劳动竞赛、职工经济技术创新、职工培训和职业技能大赛,加强职工素质建设工程工作,提升职工队伍整体素质。
4、负责全区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及时掌握职工队伍的思想状况,研究提出加强和改进的措施;推动发展先进企业文化和职工文化,组织开展职工文化体育活动。
5、参与涉及职工利益的政策、法规草案的拟订和督查落实;推动完善政府与工会联席会议制度、劳动关系三方协商机制、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制度,深化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
6、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发挥服务职工的主阵地作用,推动解决职工劳动就业、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安全卫生等切身利益问题;做好困难职工帮扶工作,坚持开展帮扶活动,推进职工互助保障工作,构建服务职工工作体系;推进女职工特殊权益维护工作;负责农民工维权服务工作。
7、协助区委、区政府做好我区全国、省、市、区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状(奖章)的推荐、评选、表彰工作,做好劳动模范管理和服务工作,宣传劳动模范先进事迹。
8、做好基层工会组建和发展会员工作,推进工会资产经营管理和工会企事业发展改革;负责工会经费的"收、管、用"及审查、审计、监督工作。
9、负责工会系统改革和自身建设,增强工会组织吸引力和凝聚力;负责职工来信来访,维护职工队伍稳定。
10、承办区委、区政府及市总工会交办的其它事项。
西安市长安区总工会为行政单位1个,无内设科室。
二、2018年年度部门工作任务
一是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专题教育活动。要牢牢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重要判断,以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目标方向,团结带领全区广大职工尽职尽责,用心用力,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努力。
二是推进工会组织和工会工作改革创新。2018年是区总工会领导班子的换届之年,要扎实做好换届工作,全面准确地总结过去五年的成绩,科学合理地谋划今后五年的发展规划。同时要创新工作理念,改进服务职工、服务基层的方式方法,强化对基层工会工作的保障和指导,强化联系服务职工的意识、能力、效果。完善机关干部直接联系职工群众和基层联系点制度,建立"下基层周"制度,落实领导干部每年下基层不少于30天制度,确保下基层活动常态化、制度化。认真落实领导干部接待职工群众来访制度,建立机关干部到信访岗位、地方和基层工会服务职工窗口轮流工作制度,面对面服务职工群众。
三是加强基层工会组织建设。充分利用党建带工建、党工共建的资源,抓好非公企业工会组建和会员发展工作,以创建"市六好"和"省标准化"工会为抓手,加大"样板工会"、"模范职工之家"创建力度。
四是加强职工宣传教育引导。要紧密联系工会职责定位,贯彻新发展新理念,敢于接受各种挑战,认真履行职责,释放强大正能量,要围绕新时期基层组建、职工维权服务、网上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工会组织在生态文明建设中充分发挥工会干部的作用发挥职工文化阵地和媒体的宣传教育作用,在改革发展稳定第一线建功立业。
五是加强职工文化和企业文化建设。通过指导帮建、召开现场会、观摩会等形式,为推动企业发展提供强大正能量。加强和改进宣传教育工作,深入挖掘现有宣传阵地和媒介的潜力,积极推进"互联网+工会"工作,加大微博、微信、手机报等新媒体平台建设力度,增强工会宣传教育工作的吸引力、感召力和影响力。
六是全面提升职工素质。积极推行职业技能带头人等制度,鼓励职工立足岗位,学习新技术、掌握新技能、提升创业创新能力。分层次组织开展职工技术比武、岗位练兵活动,尤其要协助企业抓好农民工技能培训工作,确保全年开展本级职工培训或比武不少于2次。广泛开展职工书画、摄影、音乐、舞蹈、体育等群众性文化活动,拓展职工文化品牌,丰富职工精神文化生活。
七是将职工维权重心放在保就业、保收入、保安全上。突出制度保障这个工作主线,积极推动把工会维权工作纳入党和政府主导的维护职工群众权益机制,依法维护好职工劳动就业、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劳动安全卫生等劳动经济权益,继续举办工会春季大型就业洽谈会。将集中就业援助和日常援助相结合,以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困难职工家庭和高校毕业生等群体为重点服务对象,推动工会就业服务、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常态化。推动企业落实职工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障,深入开展职工医疗互助保障工作,及时了解掌握反映职工队伍出现的新诉求、新方向。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本部门的部门预算包括部门本级(机关)预算,无下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5人,其中行政编制5人;实有人员4人,其中行政4人。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6人。
五、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9月30日,本部门所属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辆,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
六、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2018年本部门实现了绩效目标项目管理全覆盖,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610.31万元。
七、2018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1)2018年预算总收入671.4万元,同比增加116.4万元,主要是财政拨款增加了116.4万元。
(2)2018年预算总支出671.4万元,同比增加116.4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上解市总工会财政供养人员工会经费增加100万元;工会工作经费增加16.4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1)2018年财政拨款预算总收入671.4万元,同比增加116.4万元,主要是财政拨款增加了116.4万元。
(2)2018年财政拨款预算总支出671.4万元,同比增加116.4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上解市总工会财政供养人员工会经费增加100万元;工会工作经费增加16.4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1)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671.4万元,同比增加116.4万元,主要是财政拨款增加了116.4万元。
(2)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671.4万元,同比增加116.4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上解市总工会财政供养人员工会经费增加100万元;工会工作经费增加16.4万元。
2、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71.4万元。
(1)行政运行(群众团体事务)61.09万元:其中会议、培训费0.16万元;离退休费1.2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0万元;社会福利救助5.62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0.32万元;办公经费1.77万元; 住房公积金(行政)8.15万元;社会保障缴费(行政)5.92万元;工资奖金津补贴(行政)35.75万元;公务接待费0.20万元。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群众团体事务)610.31万元:其中工会工作费294.67万元;俱乐部人员“三金”及工资补贴63.00万元;区总工会换届选举会29.64万元;劳模疗休养15.00万元;上解市总工会财政供养人员工会经费200.00万元;庆“五一”系列活动8.00万元。
3、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1)工资福利支出49.82万元,其中基本工资16.48万元;津贴补贴17.89万元;奖金1.3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5.92万元;⑤住房公积金8.15万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614.76万元,其中办公费0.48万元;印刷费0.16万元;邮电费0.32万元;差旅费0.36万元;会议、培训费0.16万元;公务接待费0.20万元;工会经费0.4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610.63万元:工会工作费294.67万元;俱乐部人员“三金”及工资补贴63.00万元;劳模疗休养15.00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 0.32万元; 庆“五一”系列活动 8.00万元;区总工会换届选举会29.64万元;上解市总工会财政供养人员工会经费200.00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6.82万元,其中退休费 1.20万元;生活补助 3.52万元;降温费 0.36万元;取暖费1.72万元;独生子女费0.02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
(六)“三公”经费等预算情况。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0.1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1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2.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万元;
同比增加0.05万元的公务接待费,主要是由于2017年3月机关调入1人,人员增加;2万元的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1辆公务用车的日常维护;因公出国上下两年持平。
(七)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1.77万元,同比增加0.51万元,主要是由于2017年3月机关调入1人,人员增加。
(八)政府采购情况。
本部门2018年无政府采购预算,并已公开空表。
八、专业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3.劳模疗休养:指以休息疗养、康复治疗、开展健康体检和讲座、形势报告、座谈交流、文体活动等形式组织开展。

陕公网安备 6101160200018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