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主要职责
1、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执行《中国红十字会章程》,组织落实中国红十字会工作的方针、政策;指导全区各级及行业红十字会开展全区性活动,推动全区红十字会各项工作的开展。
2、开展备灾救灾工作,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开展救护和救助工作;依法接受国内外组织和个人的捐赠;及时向灾区和受难者提供急需的人道主义援助。
3、宣传和普及应急救护知识,组织开展群众性应急救护培训,组织群众参加意外伤害和自然灾害的现场救护;参与防治艾滋病、结核病等疾病的宣传教育工作。
4、参与无偿献血工作,造血干细胞捐献和遗体(器官、组织)捐献的宣传、推动和管理工作,做好志愿者信息登记、捐献见证等工作。
5、组织会员和志愿工作者开展人道领域内的社区服务和社会公益活动;开展对公民特别是青少年的人道主义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教育活动。
6、根据中国红十字总会和省、市红十字会的部署,参加国际和国内人道主义救援工作。
7、兴办符合红十字会宗旨的社会福利事业。
8、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8年年度部门工作任务
1.做好应急救护培训工作,举办培训班10期,应急救护知识普及1000余人次。
2.大力弘扬"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以"5・8世界红十字日、防灾减灾日、世界艾滋病防治日"等系列主题宣传活动为载体,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中国红十字会章程》,宣传工作进社区、进农村、进学校、进企业、进机关,全年不少于5次。
3.开展"博爱社区"红十字志愿服务活动,建立红十字宣传阵地,普及红十字应急救护知识和技能培训,在社区开展红十字志愿服务活动,关爱和服务留守儿童、空巢老人等弱势群体。
4.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红十字事业发展的意见》,发展红十字志愿者150名,不断壮大红十字队伍。
5.加强与会员和志愿者的联系工作,组织西安培华学院志愿者开展"关爱空巢老人,发扬中华民族尊老、敬老、爱老的传统美德"等红十字志愿服务活动,全年开展活动不少于3次。
6.加强红十字会基层组织建设,在新社区组建红十字会组织,对原有的基层红十字会组织进一步完善、巩固、提高。
7.做好红十字青少年工作,积极开展省、市红十字示范校创建工作,开展思想道德教育、卫生与健康知识教育、志愿者服务等符合学校实际的帮扶活动,全年不少于3次。
8.做好人道救助工作,积极开展"红十字博爱送温暖"活动,帮扶贫困家庭100户。
9.组织西北政法大学红十字志愿者服务队,开展宣传无偿献血、捐献造血干细胞、捐献遗体、器官等活动,全年不少于2次。
10.组织各级红十字专(兼)职干部业务知识培训不少于2次,提高专(兼)职干部素质,为我区红十字事业发展提供人才保障。
11.做好脱贫攻坚工作,使所帮扶的3户贫困户早日脱贫。
12.完成区委、区政府安排的阶段性重点工作任务。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长安区红十字会有一个一级预算单位,无基层预算单位;是长安区委领导下从事人道主义工作的社会救助团体,是中国红十字会的地方组织,列入区群众团体序列;副会长副处级1名,会长由区政府分管领导兼任,内设一个办公室。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7年底,红十字会本部门人员事业编制4人,实有人员6人,其中行政1人、事业5人。
五、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截止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无公车及20万元以上的设备。2018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固定资产。
六、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2018年本部门实现了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6.5万元。
七、2018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8年本部门收入为84.08万元,与2017年61.34万元比增加22.74万元,主要为2018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纳入单位预算,2017年取暖费提标增加。2018年本部门支出为84.08万元,与2017年61.34万元比增加22.74万元,主要为2018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纳入单位预算,2017年取暖费提标支出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18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收入为84.08万元,与2017年61.34万元比增加22.74万元,主要为2018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纳入单位预算,2017年取暖费提标增加。2018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支出为84.08万元,与2017年61.34万元比增加22.74万元,主要为2018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纳入单位预算,2017年取暖费提标支出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18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为84.08万元,与2017年61.34万元比增加22.74万元,主要为2018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纳入单位预算,2017年取暖费提标增加。2018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为84.08万元,与2017年61.34万元比增加22.74万元,主要为2018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纳入单位预算,2017年取暖费提标支出增加。
2、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按照部门支出功能分类: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人员经费支出63.71万元,比2017年39.48万元增加24.23万元,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和2017年取暖费提标、2018年取暖费增加;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公用经费支出3.87万元,比2017年增加0.01万元,为工会经费增加;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项目支出16.5万元,比2017年减少1.5万元,为宣传费减少2万元,专业技能提升增加0.5万元。
3、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按照部门支出经济分类: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人员经费支出63.71万元,比2017年39.48万元增加24.23万元,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和2017年取暖费提标、2018年取暖费增加;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公用经费支出3.87万元,比2017年增加0.01万元,为工会经费增加;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项目支出16.5万元,比2017年减少1.5万元,为宣传费减少2万元,专业技能提升增加0.5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
(六)"三公"经费等预算情况。2018年部门"三公"经费预算0.18万元,与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0.18万元持平,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接待费预算0.18万元,与上年持平。2018年会议、培训费预算3.8万元,比2017年3.3万元增加0.5万元,为项目培训支出预算增加0.5万元。
(七)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67.58万元,比2017年增加24.24万元,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和2017年取暖费提标、2018年取暖费支出增加。
(八)政府采购情况
本部门2018年无政府采购预算,并已公开空表。
八、专业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政府部门人员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招待产生的消费。
2、机关运行经费:行政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履行一般行政管理职能、维持机关日常运转所必须的,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的费用。

陕公网安备 61011602000186号
